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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6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相关文件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时间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会计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资产相关还是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该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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