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32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族激光”)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6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2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
经2018年2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9.9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12月29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9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53,711.81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3,329.65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6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2,013.7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3,095.3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并严格按照其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2018年2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以及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等11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职责。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单元: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户 | 余额 |
1 |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38910188000590012 | 2,938,653.55 |
2 | 中国银行深圳艺园路支行 | 756269974661 | 252,358,623.90 |
3 | 建设银行华侨城支行 | 44250100000700001428 | 50,022,857.50 |
4 | 民生银行坂田支行 | 609336991 | 103,502,850.96 |
5 | 国家开发银行 | 44301560044435350000 | 100,000,000.00 |
6 | 上海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0039293403003513628 | 251,130,207.88 |
7 |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 | 9550880007228500622 | 201,817,023.55 |
8 | 招商银行华润城支行 | 755901519610506 | 5,083,250.96 |
9 | 江苏银行深圳湾支行 | 19320188000068912 | 711,895.72 |
10 | 农商银行白石厦支行 | 000255520411 | 100,918,516.37 |
11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15749949123456 | 51,653,627.71 |
合计 | 1,120,137,508.1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大族激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大族激光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表1:
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27,630.1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711.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711.8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 | 否 | 147,830.19 | 147,830.19 | 39,131.67 | 39,131.67 | 26.4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 | 否 | 79,800.00 | 79,800.00 | 14,580.14 | 14,580.14 | 18.2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7,630.19 | 227,630.19 | 53,711.81 | 53,711.8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27,630.19 | 227,630.19 | 53,711.81 | 53,711.81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133,296,545.6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9.9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12月29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9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2018年2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65,000.00万元尚未到期,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