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6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49,742,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3,059,020股的
60.5636%。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0,795,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3,059,020股的46.38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8,946,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3,059,020股的14.1795%。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203,576,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3,059,020股的14.509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49,572,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弃权1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3,406,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5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1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5%。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49,545,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68%;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6%;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9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3,378,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0%;弃权1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49,613,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弃权1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3,447,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6%。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49,610,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4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弃权1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3,444,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542,447,014.2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4,244,701.42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8,202,312.7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91,107,987.94元,扣除2019年当
期分配上年度现金红利374,149,072.00元及红股467,686,340.00股,2019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37,474,888.73元。公司拟以公司2020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总股本1,403,359,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计561,343,608.00元,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421,007,706.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分配现金红利及转股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076,131,280.73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实施而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表决结果:同意849,741,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99%;反对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0%;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3,575,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5,74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4.8223%;反对43,996,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5.1776%;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59,579,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880%;反对43,996,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117%;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8,484,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519%;反对1,083,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276%;弃权1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0.0205%。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2,318,1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19%;反对1,083,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25%;弃权1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6%。
8、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安康先生、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香港科康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03,525,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51%;反对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47%;弃权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02%。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03,525,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1%;反对9,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弃权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王云龙、刘万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5日。
(1)选举王云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14,648,32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8700%,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68,482,145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611%;
(2)选举刘万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814,645,024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8696%,同意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68,478,844个表决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595%;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作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已于2020年3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