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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2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生物”)于2019年9月11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蓓、王启平、潘若文、张宝献、马小伟、谢军民和安文琪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204,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7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任职情况
范蓓1,818,2400.1296%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王启平1,483,9880.1058%董事、副总经理
潘若文1,376,1600.0981%副总经理
张宝献1,152,7800.0822%副总经理
马小伟1,230,9600.0877%副总经理
谢军民1,112,4000.0793%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安文琪290,4000.0207%副总经理
合计8,464,9280.60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本次减持计划系前述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所作出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发展前景持续坚定看好。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购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股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范蓓498,0000.0355%
王启平432,0000.0308%
潘若文336,0000.0239%
张宝献238,0000.0170%
马小伟297,0000.0212%
谢军民276,0000.0197%
安文琪127,0000.0091%
合计2,204,0000.157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本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同时,安文琪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亦将严格遵守关于上市公司一致行动人持股的相关法律法规。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个人资金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四)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上述拟减持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华兰生物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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