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下简称“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业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证上[2006]5号)、《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章金刚、田莉军、黄培堂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