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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6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解押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88.7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仍处于司法重整程序中,前述事项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11月2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管理人的通知,获悉精功集团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1,600万股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精功集团1,60011.283.522018-5-162022-11-24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本次解押前累计质押数量(万股)本次解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万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万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精功集团14,180.9831.1614,18012,58088.7127.640000
合计14,180.9831.1614,18012,58088.7127.640000

3、本次解除质押后,精功集团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2,58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总股本的88.7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4%,前述股份质押情况分别详见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2018年7月21日、2018年7月25日、2018年9月15日、2018年11月6日、2018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7-078、2018-031、2018-032、2018-050、2018-057、2018-058的公司公告。上述股份质押延期的原因主要系精功集团于2019 年9月6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导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处于司法重整程序中。根据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方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支付投资对价为1,184,928,364.61元取得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14,180.9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中的13,650.2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精功集团持有的精功科技29.99%以外的剩余530.7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将置入信托计划1号。具体以柯桥法院裁定批准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为准。若重整方通过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获得上述精功科技股份,将导致精功科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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