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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关于召开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一、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事项概述

2019年9月6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功科技)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9月17日,柯桥法院裁定受理精功集团破产重整申请,并根据法律程序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2019年11月6日,柯桥法院组织召开了精功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于2019年1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等7项议案。2020年3月12日,柯桥法院裁定管理人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年 8月14日,柯桥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0603破23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2021年7月3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2021年9月30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年4月15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确定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重整核心资产范围为“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中的13,650.2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99%,精功集团剩余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不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将另行处置”等在内的五项核心资产。2022年5月16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正式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共1名,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2022年5月25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管理人已收到了中建信缴纳的竞选保证金及密封的重整投资人竞选文件。2022年5月31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发布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最终确定中建信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人。2022年6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签署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2022年7月2日,中建信根据《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向管理人足额缴纳了重整履约保证金及银行保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事项分别详见刊登于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22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8月22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10月8日、2022年4月16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9-044、2019-046、2019-061、2019-070、2020-013、2020-049、2021-035、2021-050、2022-020、2022-030、2022-032、2022-033、2022-038、2022-039的公司公告。

二、控股股东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精功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召开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将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管理人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通知书》发布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并通知各债权人,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14:30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本次会议将采用网络形式(“优破案”)召开。

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黄锦萍、缪叶青

联系电话:15268477716、18258006498

(三)参会人员

已依法申报债权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债权人、管理人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精功集团等九公司代表、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职工代表。

(四)会议主要议程

1、管理人作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复核、补充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并由债权人会议对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债权表进行核查;

2、管理人作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案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3、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风险提示

1、《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尚未经过债权人会议审议及表决通过,亦未获得柯桥法院裁定批准,前述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存在调整修改可能性。

2、本次会议尚未召开,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管理人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将继续推进重整进程,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4,180.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2022年6月30日,精功集团管理人与中建信签署《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方中建信拟支付投资对价为1,184,928,364.61元取得精功集团持有精功科技的13,650.24万股股份(占精功科技总股本的29.99%),在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过程中,精功集团持有的精功科技29.99%以外的剩余股份将置入信托计划,具体以柯桥法院裁定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为准。若重整方通过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获得上述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精功集团公司债券及相关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及债务纠纷等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担保或违规担保等情形,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

4、鉴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柯桥法院能否出具批准裁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破产重整能否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召开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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