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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3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79,919,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0108*****227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
0201*****337张松山
0301*****400张一卓
0401*****753王加荣
0500*****044王榕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10日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相关参数的调整

七、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股份变动情况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咨询联系人:陈志

咨询电话:023-67886985 传真: 023-67886986

九、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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