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录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1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永证专字(2022)第310134号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2021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鸿达兴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Yongtuo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2页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