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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本年监事会认真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共召开了9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32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2020年监事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鸿达兴业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3、2020年4月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5、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6、2020年6月1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稿)》、《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7、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0年9月1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9、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二)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列席了9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和5次临时股东大会,重点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投资、财务状况、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情况,注重监督实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和日常审查等方式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活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检查审核,重点审核了公司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财务会计文件,分别对2019年年度报告、2020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

三季度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监事会对公司本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相关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方往来、对外担保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往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要,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除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为蒙华海电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外,公司其他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含子公司)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保证了公司、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五)信息披露和内幕知情人管理工作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能够按要求严格落实并执行对内部信息知情人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窗口期禁止买卖提示告知,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公正,不存在重大遗漏或差错。

(六)内部控制管理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勤勉履职,科学决策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讨论审议应经监事会决策的事项。

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继续加强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保持与会计事务所沟通及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三)加强监事会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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