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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6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109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公告

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31.67%减少至30.33%。

一、内容概要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达兴业”)于2020年11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函告,其于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4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696,06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40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1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24日
股票简称鸿达兴业股票代码002002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3,469.6063-1.3401%
合 计-3,469.6063-1.340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自愿换股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注: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鸿达兴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减少34,696,06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020年11月24日收盘总股本2,588,996,077股)的1.3401%。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24日期间,鸿达兴业集团因质权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平仓导致被动减持2,690,675股; (2)2020年11月24日,鸿达兴业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280,000股; (3)2020年11月24日,鸿达兴业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鸿达兴业集团持股减少20,725,388股。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81,989.091431.67%78,519.485130.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1,989.091431.67%78,519.485130.3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注: 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施转股情况持续发生变动。截至2020年10月19日收盘(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2,588,991,997股;截至2020年11月24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2,588,996,077股。因此,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2、上述持股数量为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持股总数。本次权益变动期间成禧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本次变动后,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609,689,436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1、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刊登《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8),鸿达兴业集团披露相关减持计划,可能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7,663,4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权益变动中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实施的减持属于鸿达兴业集团履行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而进行的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鸿达兴业集团前期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处于换股期,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发生部分持有人换股,导致鸿达兴业集团持股数量相应减少。 上述鸿达兴业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处于换股期,后续仍可能因持有人换股导致鸿达兴业集团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鸿达兴业是我国知名的大型资源能源综合产业上市公司,拥有“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和交易所”四大产业,形成了完善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稳定发展。公司在深化氯碱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开拓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的新产品、新领域,大力发展氢能源、大环保、稀土新材料和公共防疫产品等业务,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制氢、储氢、运氢及氢能应用”产业化发展,积极响应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政策号召,坚持发展土壤改良业务,开发和生产抗菌材料、消毒液等防疫产品。鸿达兴业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导向,把氢能产业作为公司大力发展的重要方向,相继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装备研究等技术储备布局,鸿达兴业是我国第一家将液氢引入民用的公司,弥补我国民用液氢工厂的空白,助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电子冶金工业等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的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广泛合作,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法国液化空气等单位加强在氢能技术、装备与应用方面的合作,推动公司的氢能产业化发展。公司将持续做好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用好公司积累的技术、市场和上下游协同优势,努力创造更好的效益回报社会和股东。

2、鸿达兴业集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与鸿达兴业集团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存在冲突。鸿达兴业集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3、截至本公告日,鸿达兴业集团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鸿达兴业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仍处于换股期,公司将继续关注鸿达兴业集团持股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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