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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103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9,7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9,7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2、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2,4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6,88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3、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7,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4、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5、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14,875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7,8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6、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7、公司为西部环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4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上述担保金额合计104,330万元。

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西部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无需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上述担保事项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乌海化工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4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刘江飞

5、注册资本:26,03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纯碱、烧碱、盐酸、液氯、硫化碱、白炭黑、聚氯乙烯、水泥、电石、氢气;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尿素、增碳剂、甲酸钠、小苏打、腐植酸钠、锰硅合金、玻璃、食品添加剂(碳酸钠);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液;批发销售:焦炭、兰炭、石灰石、白灰。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乌海化工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乌海化工(合并)资产总额1,443,127.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12,843.7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6,653.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28.83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乌海化工(合并)资产总额1,449,483.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51,762.38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6,897.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955.87万元。

(二)中谷矿业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郝海兵

5、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电石、烧碱、液氯、盐酸、PVC树脂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焦炭、煤炭、兰炭、铝锭、氧化铝、石灰石、白灰、硅铁、硅铁石、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液销售;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因此,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谷矿业资产总额677,208.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42,510.9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812.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902.84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谷矿业资产总额760,256.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57,940.38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0,231.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98.46万元。

(三)西部环保

1、被担保人名称: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7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

4、法定代表人:王云亭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土壤改良剂(有机肥料)、调理剂、环保脱硫剂、盐水脱硝、土壤改良、修复、过滤膜、过滤材料、汽车微粒过滤器、环保基础设备安装,土建及设备安装、重金属修复剂,重金属钝化剂,农产品种植与销售(大米、白面、食用油),生产销售水泥、熟料。产品进出口贸易。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西部环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因此,西部环保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部环保资产总额424,729.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87,000.1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50.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06.15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西部环保资产总额404,241.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01,070.52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626.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0.24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29,7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7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二)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22,4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88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签订。

(三)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7,5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四)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五)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14,875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85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签订。

(六)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七)公司为西部环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办理担保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西部环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无需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5,0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7.57%;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总额为667,389.6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91.80%;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累计担保总额为228,0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31.36%。因此,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50,389.6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

130.72%。

若本次董事会审议对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全部发生,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5,0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7.57%;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665,519.6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91.54%;子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228,0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31.36%。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48,519.69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30.47%。

(说明:本次审议的部分担保事项为将到期的相关融资事项在办理续贷/转贷时拟提供的担保,因此该部分担保事项不增加累计担保额度;部分担保事项因担保额度改变而对该部分担保事项担保额度作相应调整。)

(二)逾期担保情况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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