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质押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于2019年7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质押专户“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用于为其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3)。
2020年9月8日,公司收到鸿达兴业集团函告,按照其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保证本次债券质押担保比率的前提下,其已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25,5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鸿达兴业集团 | 是 | 25,500,000 | 3.70% | 0.99% | 2019年7月12日 | 2020年9月7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688,891,336 | 26.61% | 568,852,652 | 82.58% | 21.97%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175,505,415 | 6.78% | 175,100,000 | 99.77% | 6.76% |
合计 | 864,396,751 | 33.39% | 743,952,652 | 86.07% | 28.74% |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2)鸿达兴业集团告知函。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