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鸿达兴业: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9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20年5月14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周奕丰

(六)会议出席情况:

1、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0,082,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3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6,673,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0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08,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08,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该等中小股东均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份总数-已回购股份数量=2,588,713,789股-21,711,700股=2,567,002,089股)

3、公司7名董事、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宋垚先生列席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单云涛律师、吴涵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七)其他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2、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19年度工作述职。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607,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54%;反对1,24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933,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7275%;反对1,24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5972%;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6752%。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607,3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54%;反对1,39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367%;弃权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933,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7305%;反对1,39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9105%;弃权8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3591%。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708,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54%;反对1,145,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23%;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034,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9.7057%;反对1,145,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3.6191%;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6752%。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708,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54%;反对1,145,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23%;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034,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9.7057%;反对1,145,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3.6191%;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6752%。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708,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54%;反对1,145,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123%;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034,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9.7057%;反对1,145,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3.6191%;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6752%。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607,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54%;反对1,24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933,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7275%;反对1,24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5972%;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6752%。

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618,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66%;反对1,235,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11%;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944,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7.0650%;反对1,235,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2598%;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6752%。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708,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54%;反对1,370,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343%;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034,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9.7057%;反对1,370,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2033%;弃权

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10%。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表决程序进行表决,关联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9,169,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1358%;反对1,247,3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310%;弃权22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33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933,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7275%;反对1,247,3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6002%;弃权2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6723%。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607,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54%;反对1,247,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223%;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933,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7275%;反对1,247,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6.5972%;弃权2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6752%。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607,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54%;反对1,471,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443%;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1,933,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7275%;反对1,471,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3.1815%;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10%。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总表决结果:

同意1,018,708,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654%;反对1,370,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343%;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2,034,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9.7057%;反对1,370,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0.2033%;弃权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10%。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单云涛律师、吴涵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