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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关于公司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稀土储氢材料《技术转让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0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127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稀土储氢材料《技术转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存在受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的风险,具体项目进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具体完成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合同签署对公司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日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工研院”或“乙方”)就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专有技术使用授权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签署稀土储氢材料《技术转让合同》。本次签订的稀土储氢材料《技术转让合同》无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利用制氢环节的技术和经验优势,重点发展制氢、储氢、运氢和氢能应用产业。公司下属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从事稀土选矿、冶炼、分离深加工等业务,拥有稀土镧、铈、镨、钕、钷、钐、铕、钆、铽、镝、镱、镥等原材料优势。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稀土储氢技术、储氢装备的研究、开发、应用以及稀土在新材料中的应用研究等业务。

为加快氢气的存储及应用研究,2019年6月10日,公司与有研工研院签署《稀土储氢材料开发合作协议》。2019年7月22日,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合作事

宜,加快稀土储氢相关技术的研发进度,公司与有研工研院签署稀土储氢材料《技术开发合同》,公司委托有研工研院在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的基础上研究开发第二代稀土系镧-镁-镍基储氢材料以及第三代稀土系镧-钇-镍基储氢材料,提高稀土储氢材料的储氢性能和储氢容量,降低储氢材料的生产成本。日前,公司与有研工研院就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专有技术使用授权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签署《技术转让合同》。

二、合同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兴科东大街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9ULE7X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米绪军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1月11日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全部研发类资产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承继有研集团直接管理的全部研发单位,拥有10个国家级中心、实验室和研发制造基地,主要从事有色金属新材料战略高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产业化关键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开发,中试生产和成果孵化转化。有研工研院是我国储氢技术研究的优势单位之一,是国际能源署氢能实施协议中国政府授权代表,是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氢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建有国家有色金属新能源材料与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北京市有色金属新能源材料与制品工程中心。在储氢材料研发方面,先后承担了50余项国家“863”、“973”及科技攻关项目,取得了ZL201210581638.X,ZL201410355959.7,ZL201510897693.3等国家授权专利40余项,研制出多种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系AB5及AB3型、钛铁基AB型、钛基AB2型、钒基BCC固溶体型和镁基储氢材料等,积累了丰富的储氢材料与系统研发和工程化经验,形成了从材料研制、性能测试、规模化生产到系统集成、综合性能评价等较为完备的储氢材料与系统研发平台。

三、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有研工研院签署的《技术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技术秘密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1、技术秘密的内容:

(1)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配方;

(2)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金属原材料预处理技术;

(3)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熔炼制备技术;

(4)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洁净化破碎制粉技术;

(5)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吸放氢性能测试技术。

2、技术指标和参数:

(1)储氢材料在室温(25℃)、3.0MPa氢压下的吸氢容量1.4wt%;

(2)储氢材料在室温(25℃)下的放氢平衡压力≥0.1MPa;

(3)储氢材料在室温(25℃)、1.6~5.0MPa氢压下,2分钟内达到最大吸氢容量的90%。

3、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乙方已采用该技术秘密形成了单批次百公斤级的制备技术,并建立了该材料的小规模生产线,该技术秘密具备工业化生产条件。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在北京(或广州)履行,以当面交付(或邮寄)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1、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制备工艺流程图及质量控制工程表;

2、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制备原辅材料采购加工控制文件;

3、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制备作业指导书;

4、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制备过程质量检验和控制文件。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1、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

(1)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配方,储氢材料金属原材料预处理技术,储氢材料熔炼制备技术,储氢材料洁净化破碎制粉技术,储氢材料吸放氢性能测

试技术等乙方授权使用的专有技术。

(2)采用本项目技术秘密建立的稀土储氢材料生产线工艺和技术参数,技术经济指标等信息。

2、本项目技术秘密的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八年。

3、转让期限届满后,乙方承诺甲方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有权免费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技术秘密。

(四)使用技术秘密的地域范围和具体方式

甲方通过本合同取得的技术秘密,只能在其自行建立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生产线时使用。

本合同转让的仅为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并且甲方只能在上述使用范围内使用受让技术秘密,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泄露、外传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乙方可向第三方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本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按照乙方提供的采用该专有技术生产的储氢材料样品及其检测报告等,达到了《技术转让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采用第三方测试方式验收。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本合同所涉经费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如下:

1、《技术转让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合同款;

2、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

3、采用乙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在乙方小规模生产线生产出的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经第三方测试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乙方向甲方提供测试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余款。

4、技术使用费:根据本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后,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八年内,甲方采用乙方授权技术生产销售稀土储氢材料,根据销量规模,按比例向乙方支付技术使用费。

(七)其他后续事项约定

1、乙方将协助甲方使用本项目技术秘密在甲方公司车间建立稀土储氢材料

生产线,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均可对合同标的技术秘密进行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甲方独自完成的,后续改进成果归甲方所有;由乙方独自完成的,后续改进成果归乙方所有;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的,后续改进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可根据需要签署补充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一直致力于氢气的存储及应用研究,大力推动氢能源业务发展,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第一座加氢站已投入使用,液氢工厂等项目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本次有研工研院向公司转让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专有技术使用授权项目的技术使用权,将推动公司氢能源业务在生产、研发、储运及应用推广等领域持续发展,推进公司“制氢、储氢、运氢及氢能应用产业链”的建设,符合公司“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交易所”四大业务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存在受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的风险,具体项目进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具体完成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合同签署对公司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依据本公告所述合同履行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的《技术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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