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相关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52)。
截至2019年5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1,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