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实业”)通知,获悉皇冠实业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皇冠实业 | 否 | 95,236,094 | 2019年1月11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 | 56.95% | 补充流动资金 |
2019年1月11日,皇冠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95,236,094股(占皇冠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6.95%,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68%)质押给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自2019年1月1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1日,皇冠实业持有本公司167,236,095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167,236,094股,占皇冠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6%。
公司股东皇冠实业已获金融机构支持,正在与相关质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并陆续解决股票质押问题,目前已取得良好进展。有关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