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鸿达兴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8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04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8年12月29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月7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6日至2019年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6日下午3:00至2019年1月7日下午3: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周奕丰

(六)会议出席情况:

1、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1,197,449,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7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96,541,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4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07,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的投资者)11人,代表股份6,978,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70,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07,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股份总数-已回购股份数量)

3、公司6名董事、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杜榕林先生列席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吴涵律师、陈跃仙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七)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7,337,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6%;反对106,2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9%;弃权5,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6,866,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3942%;反对106,2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229%;弃权5,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2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7,330,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1%;反对10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9%;弃权12,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6,859,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3068%;反对105,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186%;弃权12,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46%。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7,330,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1%;反对10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9%;弃权12,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6,859,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3068%;反对105,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186%;弃权12,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46%。

本议案获得所有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197,330,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01%;反对105,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9%;弃权12,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6,859,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3068%;反对105,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186%;弃权12,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46%。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吴涵律师、陈跃仙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于本公告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