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或“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96)、《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文件。
现结合公司投资计划和财务状况,经公司慎重考虑和研究,拟增加对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的投入;同时,依据公司业务经营中的实际需求,增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此,拟相应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调整前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鸿达兴业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万元
(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 | 263,714.22 | 220,000.00 |
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计划投资的金额,缺口部分公司将
利用自有资金以及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筹集的资金解决。
2、调整后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5,000万元(含
2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 | 280,000.00 | 230,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295,000.00 | 245,000.00 |
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调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142)、《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本次调整后的可转债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