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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1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8-094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 32 楼
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监事 5 名,实亲自出席监事 5 名,其中,2 名监事参加
现场会议,3 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增先生主持,经
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
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1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
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
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
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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