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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鸿达兴业
   增加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2017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装备”)向关联方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盐湖
   镁钾公司”)提供施工服务的预计金额由不超过 1,5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2,300
   万元。同时,增加以下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达茂稀土”)向关联方包头市盐湖镁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包头盐湖镁钾”)出租场地不超过 30 万元;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材科技”)向盐湖镁钾公司销售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并提供相
   关施工服务不超过 500 万元;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
   海化工”)向盐湖镁钾公司销售液碱等产品不超过 100 万元。
           上述共计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1,430 万元。
           (二)2017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公司(含子公司)发生如下日
   常关联交易:
                                                                   2017 年 1-6 预计外关
关联交易                                   2017 年度合同签订金额
              公司/子公司   关联交易对方                           月实际发生 联交易金
  类别                                          或预计金额
                                                                   金额(万元) 额(万元)
采购原辅       乌海化工      新能源公司        不超过 1,000 万元          9.40         -
                                                                               2017 年 1-6 预计外关
关联交易                                        2017 年度合同签订金额
               公司/子公司       关联交易对方                                  月实际发生 联交易金
  类别                                               或预计金额
                                                                               金额(万元) 额(万元)
  材料          乌海化工         盐湖镁钾公司           不超过 6,000 万元            25.19            -
                乌海化工           蒙华海电             不超过 5,000 万元         1,520.85            -
                中谷矿业           新能源公司           不超过 3,000 万元           810.28            -
                中谷矿业         盐湖镁钾公司           不超过 5,000 万元                -            -
                西部环保           新能源公司           不超过 2,000 万元                -            -
                            小计                        不超过 22,000 万元        2,365.72            -
                乌海化工           海外建筑             不超过 1,500 万元                -            -
                中谷矿业           海外建筑             不超过 1,500 万元                -            -
接受劳务
                中科装备           海外建筑              不超过 600 万元                 -            -
                            小计                        不超过 3,600 万元                -            -
                 塑交所            兴业国际             不超过 421.48 万元          163.29            -
                 塑交所            兴业国际             不超过 151.75 万元           50.07            -
租赁办公
             广州圆进出口          兴业国际             不超过 331.79 万元          116.19            -
场地、仓库
                  公司             兴业国际             不超过 82.42 万元            16.21            -
                            小计                        不超过 987.44 万元          345.76            -
                中科装备         盐湖镁钾公司           不超过 1,500 万元         1,714.72     214.72
销售产品、      塑交所           盐湖镁钾公司           不超过 5,500 万元           640.98            -
提供劳务/       金材科技           兴业国际              不超过 200 万元                 -            -
  服务          乌海化工         盐湖镁钾公司                  ---                    2.01       2.01
                            小计                        不超过 7,200 万元         2,357.71     216.73
                    合计                        不超过 33,784.44 万元             5,069.19     216.73
           2017 年上半年,在日常经营生产过程中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关联方发
    生了部分预计外交易,具体为:子公司中科装备为盐湖镁钾公司提供建筑劳务服
    务金额超出原预计金额 214.72 万元、子公司乌海化工向盐湖镁钾公司销售液体
    烧碱 2.01 万元。该等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且合计超出预计发
    生金额在董事长权限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增加的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关联交易                                             2017 年度合同签订金   2017 年年初至披露
                  公司/子公司        关联交易对方
      类别                                                  额或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新达茂稀土         包头盐湖镁钾           不超过 30 万元                   0.00
    出租场地
                                 小计                       不超过 30 万元                   0.00
                   中科装备          盐湖镁钾公司         不超过 2,300 万元              1,714.72
   销售产品、
                    金材科技         盐湖镁钾公司          不超过 500 万元                   0.00
   提供劳务/
                    乌海化工         盐湖镁钾公司          不超过 100 万元                   2.01
     服务
                                 小计                     不超过 2,900 万元              1,716.73
                          合计                            不超过 2,930 万元              1,716.7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盐湖镁钾公司
    1、基本情况
    盐湖镁钾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4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田继,注册资本:46,000
万元,住所: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库布镇哈达贺休园区,经营范围:许
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工业盐、芒硝、硫化碱、低铁硫化碱、二甲基二硫、
邻苯二胺、硫酸镁、碳酸镁、氧化镁、煤炭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350,418.66 万元,净资产 222,377.50
万元;2017 年 1-6 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921.12 万元,净利润 1,685.32
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盐湖镁钾公司 99.10%股权。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1.3 条第(二)项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盐湖镁钾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包头盐湖镁钾
    1、基本情况
    包头市盐湖镁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法定代表人:唐宗山,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稀土工业园区,经营
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钾、硅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未
正式生产运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包头盐湖镁钾有限公司为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包头盐湖镁钾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增加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2017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装备向关联方盐湖镁钾公司提供施工服务
的预计金额由不超过 1,5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2,300 万元。
    2、2017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达茂稀土向关联方包头盐湖镁钾出租场地不
超过 30 万元。
    3、2017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材科技向盐湖镁钾公司销售 PVC 生态屋及环
保材料并提供相关施工服务不超过 500 万元。
    4、2017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向盐湖镁钾公司销售液体烧碱等产品
不超过 100 万元。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
各关联方正式签署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交易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原则、
结算方式、权利义务等。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
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
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实质性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17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
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华泰联合证券对该项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鸿达兴业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经上
述核查后认为,鸿达兴业上述子公司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鸿达兴
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
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合规,
本保荐机构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卞建光               平长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8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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