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加快和完善公司新材料板块业务布局,董事会同意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尼龙新材料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0亿元(以实际投资为准)。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8月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