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于2023年3月20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通讯出席董事5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在巨潮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24,696.50万元变更为24,915.70万元,股份总数由24,696.50万股变更为24,915.70万股,故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修订。
另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由五名变更为七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四名,故需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进行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注册资本:人民币24,696.50万元人民币 | 第四条 公司名称: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B-1303 注册资本:人民币24,915.70万元人民币 |
2 |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696.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915.7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3 |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
4 |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非独立董事两名。 |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非独立董事四名。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
(二)审议通过《取消<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其他议案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取消部分议案并提请增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