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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1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办

理工商登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432,708股,并于2022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62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6,298,126元变更为人民币501,730,834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76,298,126股变更为501,730,834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原《公司章程(草案)》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1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9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432,708股,于2022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经股东大会通过达成决议后,修改本条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730,834元。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经股东大会通过达成决议后,修改本条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3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01,730,834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备案《公司章程》等相关手续。具体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办理公司商事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等有

关手续。因此,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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