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青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22.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4%;实现利润总额7,902.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99.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0.40万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949.54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798.31万元。

二、董事会2023年度日常工作与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引领作用,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及时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2023年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023年2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3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6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7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周银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胡锦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丁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薛国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黄珍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佳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胡军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上官俊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康卫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常州市慈善总会捐赠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8月7日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薛斌峰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张运宏为公司副总经理
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023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3年10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所有议案均实行会前充分沟通,会中科学决策,会后监督落实,全年无否决议案。董事会决议执行率100%。报告期内,公司上市后,董事会决议情况均及时登载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规

定,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专业性职能作用。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审计独立性的维护以及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5次会议,主要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核,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执行。加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确保了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严格把控公司风险。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对薪酬决策程序、薪酬发放标准方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同时,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结合行业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了优化的建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了3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及选择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发展战略的议案》。战略委员会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行业发展特点,对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公司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项目投资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投资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报告期内,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筹备召开股东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利益为行为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向银行机构申请了总额不超过3亿贷款授信额度;关联交易合规有效的控制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聘请了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完成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使用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完成了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工作,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了新一届董事会组建,并完成了工商备案工作。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完成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工作,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36.00万元(含税);修订了三会议事规则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治理。

四、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情况

1、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组织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议事规则、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各治理主体运行规则,形成高效运行的决策治理体系;同时以各决策主体职责权限为依据,修订内控手册及管理权限表,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责范围,为各级管理人员开展决策工作提供规范依据。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董监高换届,程序合规、工作有序,新产生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在企业管理、审计内控、财务管理、风险合规、行业发展等领域各有所长,经验丰富,进一步加强了战略型董事会建设。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有序开展工作,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议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3、全方位做好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意见,优化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进一步推动独立董事权责更加匹配、职能更加优化、监督更加有力、选任管理更加科学,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健全企业监督体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大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3年,公司董事会积极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保持与投资者和研究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听取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认知认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包括专线电话、专用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七、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1.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并高效执行每一项决议。

2.强化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提高规范化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董事会将继续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自律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

4.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完善内部信息报送体系,组织董监高及相关管理层的信息披露培训,构建起严谨、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

5.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搭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把提升治理水平、提高公司业绩、积极回报股东作为各项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的有效性,持续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努力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公司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