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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股票代码:001258

2024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2024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陈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鹏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敬请参阅公司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三)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查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新风投资、立新能源、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疆、自治区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国资委、国资委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原控股股东、新能源集团指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能源集团指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建第三公司、山东电建指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哈密国投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曾用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国有基金指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公司股东珠海嘉赋指珠海嘉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原股东井冈山筑力指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申宏新能源指新疆申宏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原股东井冈山和风指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新风含鸿指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哈密国投新风指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指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哈密新风恒远指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哈密国投新光指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哈密新风光指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哈密清洁能源指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疆公司指新疆能源(集团) 北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证监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发改委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风科技指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交建指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润绿原指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新疆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曾用名“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章程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24释义项指释义内容报告期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元指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处除外)A股指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装机容量、装机规模指电厂所有发电机组额定功率总和发电机组指将其他形式能源转换成电能的发电设备风机指

风力发电机、将风能转换为机械功,机械功带动转子旋转,最终输出交流电的电力设备。风机一般由风轮、发电机、调向器、塔架、限速安全机构和储能装置等构件组成光伏组件指

即太阳能电池板,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并网指指发电机组的输电线路与输电网接通,即开始向外输电调峰指根据电力系统用电负荷的变化而调整发电机组发电功率的过程集中式光伏电站、集中式电站指

发出电力在高压侧并网的电站。集中式电站发出的电力直接升压并网,由电网公司统一调度分布式光伏电站指

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主要供用户自发自用,并可实现余量上网市场化交易指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电量分为保障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两部分,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消纳上网电量指向当地电网公司销售的电量上网电价指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对新建发电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一制定的电价,电网公司向发电企业收购电量时所执行的购电价格弃风限电指

风机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风力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风电机组停止运作的现象弃光限电指

光伏电站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光伏发电不稳定、建设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光伏电站停止运作的现象EPC指

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模式可再生能源补贴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到的电价补贴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瓦特,功率单位,用于度量发电能力;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千瓦时(kWh)指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1度=1千瓦时

2024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立新能源股票代码001258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无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的中文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立新能源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龙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830000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20年9月1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1栋2层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830026公司网址无电子信箱lixinner@126.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董爽赵生萍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电话0991-37200880991-3720088传真0991-39210820991-3921082电子信箱lixinner@126.comlixinner@126.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77号新疆能源大厦10层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076066559G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25年2月17日,新能源集团将持有立新能源442,201,500股过户给能源集团;2025年2月18日,能源集团取得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的股份性质为首发前限售股。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签字会计师姓名汪明卉、刘红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王亮、席睿

2022年7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营业收入(元)970,678,509.71989,768,624.74-1.93%881,784,924.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182,051.80135,216,252.25-62.89%196,007,17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9,876,382.18130,262,206.87-61.71%195,650,689.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5,915,716.72503,955,647.26-29.38%812,254,297.05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14-64.29%0.25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14-64.29%0.2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4.66%-2.94%8.36%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2年末总资产(元)15,290,092,124.159,632,244,392.8958.74%9,157,786,51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910,877,611.012,941,559,753.94-1.04%2,867,366,699.79

202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06,009,051.07322,040,771.50285,445,970.01157,182,717.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79,942.2076,974,443.3138,508,976.64-79,381,31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871,489.3177,661,883.7838,637,210.32-80,294,201.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97,436.8296,590,706.29130,303,746.78103,023,826.83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2024年金额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说明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2,600.7849,398.38265,498.03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10,486.93575,100.72494,310.45稳岗补贴及企业奖励金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767,174.682,166,249.77债务重组损益686,792.46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7,336.063,151,284.84-2,482,750.33赔偿收入及访惠聚支出等减:所得税影响额86,708.09199,488.1486,827.51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3,373.9476,217.56合计305,669.624,954,045.38356,480.4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涉及金额(元)原因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18,548,943.12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持续发生

2024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从“十五”规划到“十三五”规划,中国新能源行业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逐步演变。进入“十四五”时期,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我国能源战略的总体基调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这一战略方向将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近年来,新疆通过实施“负荷优先、消纳先行、混合开发、区域保障”政策,坚持以消纳为重点,推动氢能、油气开发、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绿色算力、高载能等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发展,持续扩大绿色能源替代规模,全力推进新能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新疆已成为西北地区首个新能源装机容量破亿的省份。作为自治区唯一一家以新能源发电为主业的地方国有上市公司,立新能源肩负自治区国资国企体系中新能源板块“资本+实体”的平台责任,公司深刻认识到当前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营环境,紧紧抓住新疆建设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的战略机遇期,加快“扩规增产”步伐,系统提升“降本增效”能力,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速率发展,助力新疆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1.做强做优主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公司紧抓新疆建设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的战略机遇,积极抢占可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重点加大了对达坂城50万千瓦风储项目、木垒50万千瓦风储项目、九师二期3.4万千瓦光伏项目以及若羌16万千瓦独立储能项目的投资力度,力争“当年开工、当年投产”。其中,木垒50万千瓦风储项目更是创造了区域同批新能源项目首个完工达产的记录,展现了公司高效的执行力和项目管理能力。根据配套电网规划及接入条件的成熟度,有序推进三塘湖80万千瓦风储项目、奇台3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夯实了新能源业务布局。2024年,公司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同比增长140.14%,累计并网装机规模达到223.4万千瓦(含16万千瓦/64万千瓦时独立储能),资产总额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实现了装机规模和资产体量的跨越式增长。

2.构建创新型组织,强化科创“软实力”建设。

公司深刻认识到科技创新能力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积极申创科技型平台,加速新能源产业核心技术的开发、孵化和推广。立新能源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锐风科技成功获得自治区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体现了政府对公司在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以及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的高度认可。公司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孵化及关键成果转化,推动技术落地应用。在自治区总工会组织的评选中,公司申报获得31项“五小”创新成果奖;同时,自主研发的4项创新成果在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与技术创新成果评选中荣获二等奖。此外,公司全年新取得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3项软件著作权,进一步夯实了技术创新的基础。

3.多措并举保量保价,夯实电力生产营销根基。

公司以“抓安全、稳运行、提质量”为核心,将保障上网电量、提升上网电价、降低运维成本作为主攻方向,实施“一场一策”的定制化运检方案和交易策略,全面提升电力生产与营销效率。在设备管理方面,狠抓设备治理,确保运行工况稳定。通过定期开展光伏组件清洗、支架角度调节、保护定值核查以及改善性状态检修等工作,针对老旧设备进行个性化改造升级,成功解决了三塘湖20万千瓦风电项目SVG模块高故障率的难题,实现了隐患排查整改率100%、发电设备可利用率常年保持在99%以上。公司小红山0.8万千瓦风电项目在中电联风电运行指标对标中荣升4A级评定,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设备管理方面的卓越能力。在电力营销方面,公司通过精细化运营,最大化度电收益。结合场站发电能力、设备运行及检修计划等因素,合理争取合同电量计划,降低偏差考核,并通过发电与售电两侧联动,积极推动绿电交易6859万千瓦时和绿证交易23.97万张,有效提升平价新能源项目的综合电价水平。

4.业态延展迈出坚实步伐。

公司依托主业优势,积极开拓巩固“售电+充电桩”综合能源服务业务,逐步构建多元化的产业链条。在发用电测,公司不断扩大合作伙伴网络,成功代理近百家优质工商业用户,售电电量达1.02亿千瓦时,展现了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在充电桩业务方面,公司首个充电驿站项目自2月6日商业化运营以来,持续在中心商业区和住宅密集区布局扩展,先后投资运营了4个充电驿站,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5.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理念,筑牢本质安全底线。

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全面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事故。通过持续推进场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公司已有九个场站成功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管理基础。为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网,公司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聚焦建设现场和生产班组,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417次,排查并整改全部事故隐患。此外,公司组织应急演练91场,开展救援培训1000余人次,显著提升了全员应急处置能力。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2024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专注于将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能。公司电力生产的具体流程如下:

1.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将风能通过风机叶轮转化为机械能,再通过发电设备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电能随后经过升压站升压输送至电网,最终通过电网输电线路传输至用电终端。

2.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能通过太阳能电池板转化为直流电,再通过逆变器转换为交流电。交流电随后经过升压站升压,最终通过电网输电线路传输至用电终端。

3.储能电站

储能电站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储能设备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产生的电能存储起来。当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足时,储能设备可将存储的电能释放,补充发电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三)经营模式

1.前期开发模式

公司项目前期开发主要流程包括资源获取与评估、预启动、项目立项及建设审批(含投资决策),具体流程如下:(1)资源获取与评估。市场营销部筛选项目资源,根据公司主业范畴和发展定位编制预启动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向政府部门申报。(2)项目立项。项目取得相关批复后,市场营销部申请正式立项,提交公司审议通过后,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3)建设审批。项目取得核准(备案)批复后,工程管理部提交建设申请(包括建设筹备情况、效益指标测算、技术路线、建设时序、资金筹措、风险预判及保障措施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开工建设。

2.采购及建造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覆盖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运营、筹融资及人力资源等业务条线。采购内容包括建筑安装等施工类采购、设备材料等物资类采购、智力咨询等服务类采购。采购方式涵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零星采购及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中“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为主要方式,有效实现了采购行为的规范化、成本优化及质量保障。

(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风力发电机和光伏电池板将风能、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经输、变、配电设备并入公用电网,完成清洁电力能源的生产。根据自然资源变化、用电负荷波动、设备检修计划及电力供需平衡性等因素,科学调度生产任务、优化电力交易策略,实现“度电必争、千瓦不让”,最大化度电价值,确保项目投资收益稳定。

(3)销售模式

根据国家发改委《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公司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确定,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市场交易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定价,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公司电场(站)根据接入电网要求参与市场化交易,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场(站)则按核准电价或购售电合同约定电价结算电费。

(4)项目运维模式

公司结合多年运维经验,制定了标准化作业流程和安全、运行、检修规程,建立了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电场(站)的地理位置和技术特点,采用“集控中心+自主运维”“集控中心+委托运维”“集控中心+无人值守”等多样化运维模式,兼顾运维效率与成本控制,确保电场(站)稳定高效运行。

(四)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所属行业为电力生产行业中的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专注于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与运营,主营业务涵盖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同时,公司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深入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并积极布局新型储能业务。此外,公司投资与新能源业务关联度高、具有优势互补和战略协同效应的相关产业,逐步形成了风电、太阳能、储能及战略投资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多元化业务格局。

(五)行业情况说明

1.全国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2024年,全国新能源发展取得显著突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达4.3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同比多投产6255万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6亿千瓦,占新增总装机容量的82.6%,成为推动能源转型的核心力量。主要表现为:(1)装机容量持续增长。风电新增装机7982万千瓦,同比增长6%;累计装机达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2.78亿千瓦,同比增长28%;累计装机达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容量的56%。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4.1亿千瓦,提前6年完成“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2)新能源发电量显著提升。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4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8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2023年增加541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86%。

(3)新能源装机规模首次超越火电。2024年底,全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达14.5亿

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标志着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迈入新阶段。(4)政策推动与重点工程。国家大力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快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并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为新能源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自治区新能源整体发展情况

新疆作为国家确定的“三基地一通道”,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使命。凭借丰富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新疆在新能源发展方面具有天然优势。2024年,新疆新能源产业持续快速发展,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实现显著增长,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表现在:(1)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亿级。2024年底,新疆新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其中风电装机4364万千瓦、光伏装机5666万千瓦,占到全疆电力总装机的55%。新能源装机容量持续快速增长,成为新疆能源结构转型的核心动力。(2)新能源发电量大幅提升。2024年,新疆电网新能源发电量达到116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7%,新能源发电量增量超总电源发电量增量的80%,成为新疆第一大电源和发电量增量主体。(3)电力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2024年,新疆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517亿千瓦时,是“十四五”初期(257亿千瓦时)的2倍。“十四五”期间,新能源交易电量已达“十三五”总量的2.28倍,市场化改革有效推动了新能源的大规模消纳和绿色发展,绿电交易规模53.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5%,进一步促进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4)电网建设加速推进。目前,新疆电网已形成“内供五环网、外送四通道”主网架格局。按照规划,“十四五”末将建成“内供七环网、外送五通道”的主网架格局,为新疆能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提供强大支撑。

3.行业重要政策

(1)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1月9日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4号),提出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锚定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两个目标,创新开展过程监管、数字化监管、穿透式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四个监管”,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3月18日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4〕22号),提出“四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活力。明确2024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一是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二是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三是质量效率稳步提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发挥风光资源优势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4号),明确了加快优势资源转换的重点工作方向,一是推动氢能产业加快发展,制、输、储、用全产业链集聚推进;二是支持绿色低碳高效的算力网建设,打造全疆“一张网”,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体系;三是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绿电替代,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推动提升绿电消费水平;四是推动打造以绿电为主的低碳零碳能源供应园区,形成特色产业集群的绿色承载地;五是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招商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税务局于2024年4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林草发〔2024〕7号),明确以下支持光伏发电产业规范发展的

措施,一是支持通过“草光互补”、光伏治沙等产业和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新模式发展光伏发电产业;二是对“草光互补”模式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占地面积征收耕地占用税;三是允许牧民在“草光互补”模式的光伏发电项目区域内继续放牧割草;四是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五是实事求是认定光伏发电项目实际占地地类;六是集中连片规模布局光伏项目。

202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于2024年5月17日印发《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82号),其中指出,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将光伏开发与传统治沙相结合,开展光伏治沙项目建设,对于推进生态治理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共同做好规划布局。一是要三同步,即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二是要二建立,即建立定期巡检机制、建立废物回收利用机制;三是要一鼓励,即鼓励光伏治沙电站项目与生态经济、景观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四是要碳中和全过程管理,即省级能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加强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于2024年7月25日印发《关于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8号),提出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一是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二是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三是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四是智慧化调度体系建设行动;五是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六是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七是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八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九是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于2024年8月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开发管理改革 优化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将风电、光伏项目由自治区级备案下放至地州级备案,简化项目备案程序,并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发挥政策规则的引导推进作用,不断提高效率、释放活力、激发动力,力争保障新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达到全国最优,做到新能源大规模开发、高水平利用。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规定了我国能源发展的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重要制度,以能源法为统领搭建起能源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对保障能源安全、加快能源绿色转型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2)加强可再生能源消纳保证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1月27日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提出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有效衔接,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并且明确绿证交易电量扣除方式。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4月2日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4〕26号),提出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管理,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储能作用,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程,科学确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方式,公平调用新型储能调节资源,强化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协调保障措施。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提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三是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四是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2024年7月10日联合印发《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4〕598号),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并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025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同时,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向重点用能单位分解,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2024年10月30日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重点对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传统能源稳妥有序替代,以及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提出具体要求,对加快在各领域各行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统筹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意义重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11月15日印发《关于2025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明确2025年新疆电网优先购电计划电量738.52亿千瓦时。其中,风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电量248.82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电量181.85亿千瓦时。

(3)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

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2024年1月11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6号),将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规范管理:

一是按建档立卡信息发放补贴;二是电网企业负责补贴发放;三是电网企业加强数据共享电网企业要加强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相关数据的互联互通,及时将项目和补助资金等相关信息共享至信息中心。

(4)推动绿色市场政策制度完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1月27日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有效衔接,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并且明确绿证交易电量扣除方式。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2024年7月2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是对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完成信息登记,并为每个项目生成项目编码的过程。该编码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可视为每个项目对应的“身份证”,将为绿证核发和交易、绿证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政策相衔接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123号),一是明确各方职责;二是明确绿电交易组织形式;三是明确绿电价格机制;四是明确合同执行与偏差处理方式;五是明确绿电交易中绿证划转方式。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8月26日印发《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一是明确绿证市场参与成员和职责分工;二是明确绿证账户管理要求;三是规范绿证核发具体方式;四是明确绿证交易的具体要求;五是规范绿证核发交易信息管理。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的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生产商品为清洁电力能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1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1家;已投产运营的风力发电并网装机容量1220.50MW、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853.50MW、独立储能装机容量160MW/640MWh。此外,公司已核准在建的风电项目1500MW、光伏项目100MW。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总装机容量(万千瓦)223.4154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69.428.9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160113.4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160113.4发电量(亿千瓦时)26.724.13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25.9423.55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千瓦时,不含税)0.370.42发电厂平均用电率(%)3.39%3.46%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1,6961,566

注:总装机容量含160MW/640MWh的独立储能。公司售电业务情况√适用 □不适用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作为新疆电力交易中心第一批核准的售电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电改9号文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开展工作,专注于发挥市场主体中发、用两侧的连接桥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疆新型电力市场建设贡献力量。2024年度新疆新能新风售电有限公司代理用户近百家,代理用户电量1.02亿千瓦时。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无。

2024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资源禀赋优势

公司目前运营的风电场和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新疆,区位优势明显。新疆地域辽阔,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丰富,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重点推进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风能资源方面,新疆年平均风功率在150瓦/平方米以上的区域面积约为12.6万平方千米,全境被列为全国Ⅰ类、Ⅲ类风能资源区;风能资源总储量8.9亿千瓦,其中70米高度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7.8亿千瓦,占全国总量的15.4%,居全国第二。风能资源富集区主要集中在达坂城、阿拉山口、塔城老风口、额尔齐斯河谷、小草湖、哈密三塘湖—淖毛湖、哈密东南部、十三间房、罗布泊、准东等十大风区,非常适合大型并网风力发电项目。太阳能资源方面,新疆日照时间长,大气透明度高,光照充足,全年日照小时数介于2,550—3,500小时,年辐射照度总量居于全国第二,仅次于西藏高原。全疆各地均被列为全国Ⅰ类、Ⅱ类太阳能资源区。此外,新疆拥有广阔的戈壁、沙漠、荒漠等未利用土地,非常适合规模化开发建设太阳能发电工程。

(二)项目获取优势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新疆将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定位,加快煤电油气风光储一体化示范,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应,打造国家级新能源基地,包括建成准东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推进建设哈密北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南疆环塔里木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区。同时,新疆将加快建设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扩大“疆电外送”能力。2023年8月8日,“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哈密送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该工程起点位于新疆哈密市,落点位于重庆渝北区,全长2,290公里。建成后,每年向重庆输送电量超360亿度,配套风电、光伏、光热等新能源1,020万千瓦,支撑性煤电400万千瓦,新能源的电量占比超过50%,显著提升新疆新能源的消纳能力。2024年9月28日,“疆电外送”第四通道若羌至四川送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建设,计划配套396万千瓦煤电和不低于1250万千瓦新能源。同时,积极推进新疆若羌—青海花土沟750千伏联网等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疆电外送”电量达到1,800亿千瓦时。

公司运营的多个项目均为“疆电外送”重点工程配套项目,包括:哈密国投新风三塘湖200MW风电项目、哈密新风能源烟墩200MW风电项目、哈密新风光红星二场50MWp光伏项目、哈密国投新光山口50MWp光伏项目和伊吾淖毛湖

49.5MW风电项目均为“天中直流”外送项目,吉木萨尔合计300MW光伏发电项目为“吉泉直流”外送项目。“天中直流”

和“吉泉直流”是国家“疆电外送”和“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特高压输电工程,通过将大型火电、风电、光电基地电力“打捆”外送,显著提升了新疆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和外送规模。

(三)股东资源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是新疆能源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也是推动新疆“十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骨干

企业。集团已形成煤炭、油气、矿产资源、清洁能源电力生产与供应、能源服务及主业配套等多元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控股股东雄厚的产业背景及综合实力为公司持续扩大主业规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集团与新疆自治区各级政府的良好战

略合作关系也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利条件。作为集团旗下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公司是集团整合内部同质资源和资产的重要载

体,未来将持续做优、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更好地支撑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和国家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建设。

为消除同业竞争,能源集团已就旗下与立新能源有同业竞争关系的335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项目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函》,

承诺在5年内通过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方式,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将相关业务注入上市公司。目前,部

分涉及同业竞争的项目已委托公司运营管理,进一步体现了集团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与信心。

(四)专业化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所有经营性资产和收入均与可再生能源发电

业务紧密相关。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已打造出一支高效的专业管理团队和生产组织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可再生能源电场(站)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经验,形成了较强的成本管控能力。公司在市场开拓、项目备案、工程造价、施工管理、运营维

护等关键环节具备成熟的管理体系,能够高效、安全地推进项目实施。自成立以来,公司运营的各电场(站)始终保持稳

定运行,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零伤亡”。此外,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管理措施、提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电场(站)的发

电效率,显著提升了经济效益。

(五)管理模式创新优势

公司在项目开发、方案规划、设备选型和电场大数据分析应用的基础上,创新性地采用“管理+监督+控制”的模式,要求合格供应商严格按照公司的标准,完成工程建设、生产运维和质量安全等各环节的具体执行工作。这一模式不仅确保了项目的高效实施和高质量交付,还推动了公司与合格供应商之间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六)人才优势

公司始终专注于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坚持走专业化道路,汇聚了一批具有交叉学科背景和丰富行业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形成了独特的人才梯队。公司高度重视员工职业发展,通过专项培训、以赛促培、一线锻炼、岗位轮换等方式,持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致力于培养新能源行业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和专业岗位人才,为项目的高效建设和安全运营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公司不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拓宽招聘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质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入,进一步加强人才储备,激发团队活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七)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势

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核准的在建风光电项目装机规模达1600MW。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重点跟进“疆电外送”优质项目,在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和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两个联营”、新型储能、源网荷储等多产业耦合发展应用新场景,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此外,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银企关系,资金保障能力较强。过去几年,公司积累了优质的信用资质,与金融机构保持长期稳定合作。未来,公司将通过公开市场定向增发、发行公司债券、类REITS等多种金融工具模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和稳定性,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第三节、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营业收入合计970,678,509.71100%989,768,624.74100%-1.93%分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58,385,336.6798.73%979,039,811.3998.92%-2.11%购售电服务及其他12,293,173.041.27%10,728,813.351.08%14.58%分产品风力发电535,762,594.3155.19%578,214,608.6658.42%-7.34%光伏发电422,622,742.3643.54%400,825,202.7340.50%5.44%购售电服务及其他12,293,173.041.27%10,728,813.351.08%14.58%分地区西北地区销售970,678,509.71100.00%989,768,624.74100.00%-1.93%分销售模式直销970,678,509.71100.00%989,768,624.74100.00%-1.93%

2024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分产品风力发电535,762,594.31246,265,409.8254.03%-7.34%5.49%-5.59%光伏发电422,622,742.36244,975,088.2042.03%5.44%40.01%-14.32%分地区西北地区销售958,385,336.67491,240,498.0248.74%-1.93%20.28%-9.54%分销售模式直销958,385,336.67491,240,498.0248.74%-1.93%20.28%-9.54%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期“光伏发电项目营业成本”同比增幅40.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并网光伏项目应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试运行收入计入当期,试运行期间不计提折旧;2024年上述项目完整年度计提折旧,致使营业成本增加、毛利率降幅较大。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发电业

销售量万千瓦时259,356.03235,460.9810.15%生产量万千瓦时266,956.39241,287.2010.64%库存量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

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风力发电折旧195,188,598.6639.37%175,884,641.9242.35%10.98%风力发电人工6,189,290.661.25%4,873,489.731.17%27.00%风力发电运行维护费19,692,863.173.97%20,690,912.494.98%-4.82%风力发电其他25,194,657.335.08%32,009,160.667.71%-21.29%光伏发电折旧192,035,031.5938.73%132,582,498.4031.92%44.84%光伏发电人工18,015,303.823.63%14,780,535.193.56%21.89%光伏发电运行维护费5,529,871.831.12%4,283,474.351.03%29.10%光伏发电其他29,394,880.965.93%23,318,108.145.61%26.06%购售电服务及其他材料、人工等4,530,674.740.91%6,918,475.931.67%-34.51%

说明营业成本中“光伏发电-折旧”变动原因是:2023年并网光伏项目应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试运行收入计入当期,试运行期间不计提折旧;2024年上述项目完整年度计提折旧,致使折旧增加;“购售电服务及其他”变动原因:

主要是本年其他收入减少,导致相应的成本费用减少。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公司于2024年5月新设成立子公司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本报告期因隆尧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项目终止,故将该公司注销清算。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963,939,469.86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99.30%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36%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909,702,701.6693.71%2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39,711,240.744.09%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9,122,180.350.94%4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82,625.790.36%5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1,920,721.320.20%合计--963,939,469.8699.30%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4,331,323,405.12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84.68%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37.5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18,076,170.0137.50%2远景能源有限公司1,270,628,318.5824.84%3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87,262,399.167.57%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80,975,452.007.45%5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74,381,065.377.32%合计--4,331,323,405.1284.68%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

3、费用

单位:元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销售费用0.000.00管理费用32,534,993.0735,925,366.97-9.44%财务费用190,912,737.09172,786,885.2010.49%研发费用6,478,754.533,747,351.1272.89%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加大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风电场多维感知智能运维关键技术研究

旨在综合运用机器视觉及智能传感、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通过建立风电场完善的设备远程智能巡视、关键要素在线监测等智能传感子系统提供的多路、多源数据,在一体化智慧运维辅助系统内进行关联融合,实现新能源电站主要发输电设备的全要素、全状态智能感知与洞察,并构建全局数据可视化视角,最大可能贴近巡检现场实际。

1.完成风电场主要发输

变电设备可见光、热成像等数据采集,覆盖风电场80%主要巡检设备及70%巡检点位;2.形成基于AI边缘计算等技术的设备远程智能巡检系统1套;3.完成5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受理,取得3项软件著作登记证书;4.完成项目成果应用、验收及结题工作。

1.完成基于多维数据采集

的智能感知、智能量测等前端设备选型和系统架构整体设计;2.完成基于AI边缘计算等技术的设备远程智能巡检系统建设;

3.申请发明专利5项,实

用新型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3项。

该项目是风电运维业务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能够助力风电、光伏电站由传统驻站式运维管理方式向“远程集中监控、区域运检协同”新型运维管理方式转型,并具备高效率、低成本和高安全性等特点,是数字技术赋能的新质生产力体现,有利于提高电站经济效益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率,助力产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SVG水冷散热循环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以风电场风冷SVG及配套辅助设施为研究对象,结合环境特性,对其强迫风冷降温的特征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构建SVG水冷散热循环模型,深入研究如何降低SVG运行温度和故障率,解决风电场SVG室内负压大,冬季防尘百叶窗频繁脱落导致积雪吹入设备本体引起跳闸、模块损坏,夏季沙尘侵入模块、风冷系统散热效率低,导致电器元件老化严重、功率模块故障率高等问题。

1.完成满足SVG功率模

块散热指标的水冷系统硬件设计与开发;2.完成SVG水冷系统自动控制程序和人机交互软件开发,实现关键功能;

3.完成1项发明专利受

理,3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完成项目成果应用、验收及结题工作。

1.设计并开发一套满足

SVG功率模块散热指标的水冷系统硬件,包括功率模块水冷散热板、水冷系统主管路及单元管路、外部散热器等关键部件;

2.自动控制程序和人机交

互软件与硬件联动配合,实现水冷系统实时监测冷却水温度、精准控温、自动补压、高温预警、超温跳闸等功能;3.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

水冷散热循环系统可以将SVG功率单元的耗散功率通过水冷板进行热量交换,由水冷板内部管路冷却水将热量带出,最终通过外水管连接的室外散热器将管路内高温水降温,完成热量高效传递,提高SVG的散热性能和稳定性。同时,降低或避免风冷系统带来的诸多弊端,如环境适应性差、精密元器件老化速率高等。基于本项目实施,能够有效提高风电场SVG设备可利用率,并降低设备能耗和备件储备、维修,以及两个细则相关考核等费用,提高电站综合经济效益。

2.5MW风电机组水冷

稳压系统技术研究

旨在开发一种高效、稳定、智能化的风力发电机组水冷稳压系统,通过优化系统设计、提高散热效率、增强稳压能力等措施,确保风电机组在恶劣环境下能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通过智能化技术应用,实现水冷稳压系统的自动监测和调节功能,提高风电机组可靠性并降低电站综合运维成本。

1.完成2.5MW风机水冷

稳压系统开发及样板机技术验证;2.完成系统整体优化,实现关键参数远程、实时监测和智能控制、故障诊断等功能;3.取得2项实用新型专利受理;4.完成项目成果应用、验收及结题工作。

1.设计并开发1套匹配风

电场现有2.5MW风机型号的水冷稳压系统,系统各方面功能基本实现、运行良好;2.系统集成的传感器、控制器和执行机构需实现冷却水循环过程的实时监测和智能控制,支持远程监控和故障诊断功能;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项。

通过水冷稳压系统技术研究和应用,有效提高风电机组散热效率和稳压能力,降低机组故障率及停机时长,进而提高机组发电性能并提升发电收益。对于设备本身而言,良好的散热水平能够延长机组关键零部件使用寿命,并降低备品备件更换及维修成本,从而提高电站经济效益。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2023年变动比例研发人员数量(人)6530116.67%研发人员数量占比26.53%15.08%11.45%研发人员学历结构本科4019110.53%硕士21100.00%研发人员年龄构成30岁以下147100.00%30~40岁432386.96%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2023年变动比例研发投入金额(元)6,478,754.533,747,351.1272.8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0.67%0.38%0.29%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数量较上年同期上涨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项目增加,导致研发人员数量增长。这有助于公司围绕经营范围开展研发活动,提高风光储电站各生产运维环节技术水平,并持续优化管理措施,有序探索技术创新点,不断提升电站设备运行稳定性和发电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同时培养和储备专业技术人员与创新人才队伍。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项目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3,778,302.01779,487,927.89-14.8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7,862,585.29275,532,280.6311.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915,716.72503,955,647.26-29.38%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30,736.13516,319,063.47-99.0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17,610,108.871,616,214,583.12185.7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2,479,372.74-1,099,895,519.65-319.36%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21,415,261.701,388,774,804.30261.57%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8,807,552.191,463,035,087.57-29.6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2,607,709.51-74,260,283.275,476.5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3,955,946.51-670,200,155.6660.62%

2024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91.57万元, 同比下降29.38%。主要系本年度新能源补贴回款及收到的税费返

还较上年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支出-461,247.94万元,同比增加319.36%,主要系本年度新能源基建项目投资增加

及对外股权投资增加,导致资金支出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260.77万元,同比增加5476.50%,主要系本年度投资大幅增加,多渠道筹措

资金保证项目资金需求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营业外收入1,416,912.371.84%赔偿收入不具有营业外支出1,604,248.432.08%访惠聚支出等不具有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2024年初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货币资金253,903,570.121.66%447,492,946.274.65%-2.99%应收账款2,002,424,460.9413.10%1,716,845,559.6817.82%-4.72%存货397,756.540.00%333,761.050.00%0.00%长期股权投资796,818,120.005.21%0.000.00%5.21%固定资产5,852,896,994.1038.28%5,931,882,436.6761.58%-23.30%在建工程5,399,456,013.3635.31%594,839,019.356.18%29.13%使用权资产35,511,376.980.23%40,838,391.320.42%-0.19%短期借款1,262,740,926.668.26%0.000.00%8.26%合同负债12,386.870.00%0.000.00%0.00%长期借款6,813,228,071.5544.56%5,299,873,619.6055.02%-10.46%租赁负债6,664,557.660.04%11,309,435.880.12%-0.08%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余额(元)受限原因货币资金120,942,342.25 ETC押金及保证金应收账款2,716,757,122.37

本公司以签订长期借款质押合同的对应发电项目的应收发电款回款权作为质物取得银行长期借款固定资产1,089,076,495.35 本公司以出让租赁物所有权的方式取得融资租赁款在建工程1,117,395,172.22 本公司以出让租赁物所有权的方式取得融资租赁款合计5,044,171,132.19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4,617,143,401.561,616,214,583.12185.68%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名称

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资金来源

项目进度预计收益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

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披露日期(如有)

披露索引

(如有)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

自建是

风力、太阳能发电

681,936,230.051,029,020,369.83

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98.97%0.000.00在建期2022年8月24日2022-014

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

自建是风力发电1,194,184,855.781,224,144,937.17

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74.36%0.000.00在建期2022年9月1日2022-022

新疆能源立新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

自建是风力发电1,412,116,082.241,412,116,082.24

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100.00%0.000.00在建期2024年6月13日2024-042

立新能源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

自建是风力发电1,273,149,704.491,273,149,704.49

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98.00%0.000.00在建期2024年6月13日2024-042

若羌县16万千瓦/64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

自建是共享储能450,117,380.13451,002,302.63

自筹、金融机构贷款

100.00%0.000.00在建期2023年11月22日2023-046

合计------5,011,504,252.695,389,433,396.36----0.000.00------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

证券上市日期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1)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

(3)=(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2022年

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022年07月27日

78,866.6772,627.2911,780.1173,535.47101.25%0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合计----78,866.6772,627.2911,780.1173,535.47101.25%000.0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33,333,33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8元。截至2022年7月1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8,666,668.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2,393,805.35元,募集资金净额726,272,863.57元。截止2022年7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47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3,535.47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1,780.11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1,371.74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融资项目名称证券上市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性质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

2022年07月27日

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

生产建设否30,01730,01796.8523,501.2778.29%2022年07月31日349.332,783.72注1 否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2022年07月27日

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生产建设否9,3009,3006.196,740.8772.48%2022年05月31日72.86746.01注2 否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

2022年07月27日

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

生产建设否6,246.646,246.646.194,558.872.98%2022年04月30日369.641,027.7注3否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07月27日补充流动资金补流否27,063.6527,063.6511,670.8838,734.53143.12%2024年04月08日不适用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2,627.2972,627.2911,780.1173,535.47----791.834,557.43----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2022年07月27日无无否合计--72,627.2972,627.2911,780.1173,535.47----791.834,557.43----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置换前期投入33,009.74万元,其中: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22,198.67万元、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6,272.85万元、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4,538.22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2022年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371.74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已注销全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注1: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于2021年12月投产;该项目预计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8.69%,该项目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9%;注2: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于2021年12月投产;该项目预计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9.86%,该项目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3.30%;注3: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于2021年12月投产;该项目预计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8.08%,该项目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59%。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子公司风力发电2025074,500.0029,608.6310,606.622,211.851,865.93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子公司风力发电29000130,319.3357,317.1018,766.245,346.504,539.74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子公司风力发电29000115,863.4728,322.1614,463.671,092.12802.59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太阳能发电1690053,402.8217,385.737,161.241,231.461,076.41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太阳能发电540020,219.556,168.362,065.95420.35348.25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子公司太阳能发电860049,372.4211,994.266,149.031,900.021,566.42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子公司太阳能发电870033,986.6712,855.025,695.871,653.561,364.08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子公司太阳能发电46600203,398.1245,015.3416,598.04-3,188.75-3,405.66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子公司风力发电500027,305.407,785.142,773.24240.29349.33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尚在基建期,暂无影响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新设尚在基建期,暂无影响隆尧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注销注销清算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拥有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开发条件优越、互补优势显著,是国家“三基地一通道”战略的重要区域。立新能源作为自治区国资系统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企业及同质化产业整合的重要平台,将紧抓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政策机遇,积极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潮。“十四五”期间,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以“疆电外送”通道大基地配套新能源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煤电与新能源联营、“沙戈荒”千万千瓦级大基地新能源项目等为契机,以新疆区域为立足点,稳步拓展国内市场,持续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十四五”末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同时,公司将以综合能源应用服务转型和科技创新为引领,延伸产业链上下游,积极探索源网荷储、智能光伏、绿电制氢等新兴业态,构建多元化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力争在“十四五”末,发展成为一家稳健增长、特色鲜明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服务企业。

(二)经营计划

立新能源将立足绿色转型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以提速强链、延链、补链为核心任务,以扩规模、拓产业、强作风、提能力为关键抓手,围绕“抢抓资源、生产强基、创新驱动、筑牢风控”的工作方针,全力推动公司在党建质量、规模发展、质量效益、市场改革、风险防范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1.资源获取方面

紧跟行业政策动向,通过多种路径争取项目开发权,重点围绕“疆电外送”通道电源点,疆内风光资源富集区、沙戈荒新能源示范基地及低碳产业园区等稀缺资源,抢先布局规模化项目。积极拓展光伏治沙、新型储能、绿电制氢制氨等新能源与多产业耦合发展新应用场景。同时,适时启动疆内外优质项目收并购工作,进一步扩大资源储备。

2.安全生产方面

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守稳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通过“一场一策”深入分析发电量提升要素,因场制宜、分类施策,充分挖掘发电设备利用潜力。针对拉闸限电等特殊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并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精准研判电力交易规则及市场行情,优化交易策略,提升发电系数和出清电价。

3.研发创新方面

以守正创新为指引,提升研发创新质量和新兴技术应用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联合高校院所及战略伙伴企业共同攻关技术瓶颈。积极探索绿色矿山、充/换电站等衍生业态,适时注资具有优良前景的主业关联项目,推动产业链延伸。

4.政治保障方面

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贯彻“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推动党政工团协同发力,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打造清廉国企。注重文化润企的精神内核,倡导企业与员工共建命运共同体,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和应对措施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产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并制定相关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补贴、税收优惠、项目贷款、土地租赁等扶持政策。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上述鼓励政策为公司的盈利带来了良好预期,但如果相关政策在未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变化,积极把握政策变化带来的新机遇,同时加大优质资源开发力度,持续开展降本增效。

2.电力体制改革风险和应对措施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交易电量比例不断扩大,电力现货交易试点不断增加,跨省区交易比例逐步增长。国家在绿电、绿证方面不断推进和深化,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交易电量、交易价格与市场的契合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新能源发电预测和交易管理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疆内大量新能源项目并网的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11号)政策,上述因素所产生电价降低的现象,会对公司收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持续加强市场规则研究,密切关注各省电力市场形势变化,做好市场分析。积极拓展优质客户,深化拓展售电市场,在交易活跃区域积极开展售电业务,主动对接锁定长周期大用户售电协议,积极策划开展绿电、绿证及碳汇等衍生品交易,以售电增收对冲交易让利风险。

3.弃风、弃光限电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光照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电网需要根据包括风电、光伏在内的各类型发电机组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各类型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使得电网总发电量与用电量保持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光伏发电向电网输送的电能时,电网会降低风力、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此外,因公司目前运营的风力电站、光伏电站主要位于新疆区域,虽然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但受限于本地消纳需求有限、电网远距离输送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影响,新疆地区弃风率、弃光率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上述因素所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可能会对公司上网电量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长期看来,随着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以及智能电网的发展,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比例将会持续降低;但是短期内若因消纳等原因出现弃风弃光率回升,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将全面开展预防性维护,公司对风电场日常运行实施无缝隙监控,及时开展预防性维护,降低设备重大事故风险,减少故障停机时间;并持续提升风机运行可靠性,公司对部分风电场风机可利用率偏低原因开展分析,针对分析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技改,促进风机运行可靠性和发电效率的提升。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及最新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公司完成并网运营的风力发电及光伏发电子公司均位于新疆区域,享受企业

所得税优惠,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文件规定,公司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子公司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投资新能源项目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截止报告日,以上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会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并积极研究对新能源行业产生的影响,如遇发生政策调整或取消的情形,公司会将相关影响因素纳入投资收益测算指标,确保公司未来投资开发的新能源项目保持合理的收益水平。

公司将积极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并研究跟进对公司的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

情况索引2024年03月20日 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

由华源证券组织,共5名机构投资者参与

公司新能源项目市场化交易占比以及参与市场交易的机制、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的依据、国家补贴的情况、公司当前项目的限电率、光伏项目上网收益率、外送项目电价等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1

2024年04月30日

全景网(http://ir.p5w.net)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与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

公司控股股东合并整合进展情况以及对公司业务开展的支持、2023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原因、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公司市值管理计划、新能源发电及外送电量情况等。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2

2024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

情况索引

2024年05月09日

立新能源吉木萨尔集控中心

实地调研个人

深交所、新疆证监局、中国证券报、新疆证券期货业协会、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主办,申万宏源证券、国新证券、国海证券协办,共30名中小投资者参与

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发力和增长点、业务重点板块、投资者关系管理、“疆电外送”能源大通道工程参与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3

2024年06月14日

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与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的全体投资者

公司充电桩业务发展情况、控股股东合并情况、营收业务、市值管理、公司业务在我国新能源市场目前的占比、当前行业地位情况、未来公司发展计划、面对的挑战困难及应对措施等。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4

2024年07月29日

公司会议室(视

频会议接入)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共2名机构投资者参与

公司情况介绍、装机量、项目储备情况、项目获取难度及可持续保障、“疆电外送”的规模及电价机制、市场化消纳电量、项目补贴核查的情况、资金成本及开支计划。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5

2024年12月19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

华创证券、鹏华基金、大成基金、景林资产、大朴资产、合远投资共7名机构投资者参与

公司在建项目进度和投资规模及新核准项目情况、“疆电外送”第三通道项目规模、建设进度及电价制定、本地消纳项目电价情况、应收新能源补贴款情况、公司作为区属国有企业的优势及独立储能项目优势。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06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2024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治理机制。公司作为新型电力企业,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习近平“30?60”目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三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及时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确保决议事项落实到位。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职责明确、制衡机制有效运作,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

(二)公司治理具体情况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确保

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权利,并通过聘请律师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未发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或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之情形。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董事培训,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审议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各委员会能根据其工作细则行使职能,为规范公司治理作出应有的贡献。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依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

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有效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7次,审议事项22项。

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

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5.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高度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严格按照《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机构调研、策略会、电话会议、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维护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公司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投资者反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至公司,提高投资者服务效率。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客户、员工等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经营活动中,始终坚持诚信经

营、公平公正的原则,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实现客户、员工、公司及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关注员工成长,积极回报股东和社会。

7.关于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得信息;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2024年度指定《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经济参考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未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各职能部门能够独立运作。

1.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形。

2. 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3. 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管理系统。产权、商标、

专利等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均由本公司拥有,产权界定清晰,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 机构方面:公司组织机构体系较完善,各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职能机构分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

下属专业委员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未受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干预。

5. 财务方面:公司设有完整、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了充足的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

管理制度,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问题类型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类型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问题成因解决措施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同业竞争控股股东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2024年11月11日,新疆国资委与能源集团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将持有的新能源集团90.157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能源集团。2024年12月24日,能源集团与新能源集团签署《公司合并协议书》,能源集团以中介机构出具的12月31日审计结果为依据,以2024年12月31日为合并日,拟对其全资子公司新能源集团进行吸收合并,新能源集团资产、负债、权益吸收合并并入能源集团。经上述变动,能源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能源集团下属企业拥有的335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能源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收购完成之后的5年内,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上述同业竞争。将该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机注入上市公司。2024年8月12日,能源集团与立新能源、北疆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北疆公司委托给立新能源经营管理,直至彻底解决同业竞争。

按照能源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稳步推进。

2024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72.26%2024年01月15日2024年01月16日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72.14%2024年04月08日2024年04月09日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71.52%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4月27日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71.51%2024年07月01日2024年07月02日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71.78%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8月14日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71.70%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1月28日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任职状态

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

股数(股)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其他增减变动(股)

期末持股数(股)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陈?龙男51董事、董事长现任2025年02月25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范?兵男46董事、董事长离任2024年04月26日2025年02月06日00000-王?博男46董事现任2020年08月28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王?博男46董事长离任2020年08月28日2024年04月26日00000-高建军男58董事离任2020年08月28日2024年04月26日00000-窦照军男48董事现任2020年08月28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窦照军男48副总经理离任2020年08月28日2024年07月25日00000-窦照军男48总经理现任2024年07月25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王丽娜女40董事现任2021年12月30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谢云飞女58董事现任2020年08月28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李克海男38董事现任2021年09月01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温晓军男49独立董事离任2020年11月26日2024年01月15日00000-姚文英女58独立董事现任2020年11月26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岳?勇男45独立董事现任2020年11月26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付军胜男53独立董事现任2024年01月15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张?斌男52监事会主席现任2024年04月26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张?斌男52监事现任2020年08月28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张新丽女48监事现任2024年04月26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卢军姿女24职工监事现任2024年04月26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唐可馨女51

监事、监事会主席

离任2020年08月28日2024年04月26日00000-热孜古丽·阿不都拉

女34职工监事离任2020年08月28日2024年04月26日00000-关?华男51副总经理现任2020年08月28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叶?春女54财务总监现任2020年08月28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汪安丽女46副总经理现任2023年06月19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董?爽女44董事会秘书现任2020年11月11日2027年04月25日00000-王?炜男53副总经理离任2020年08月28日2024年05月28日00000-吴晓婷女43副总经理离任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5月28日03,900-90003,000个人售出合计------------03,900-90003,000--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董事长王博、董事高建军、监事会主席唐可馨、职工监事热孜古丽·阿不都拉届满离任。副总经理王炜、吴晓婷因工作调整分别于2024年5月28日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独立董事温晓军于2024年1月15日离任,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副总经理窦照军于2024年7月25日被聘任为总经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陈?龙董事长被选举2025年02月25日工作调动范?兵董事长被选举2024年04月26日换届范?兵董事长离任2025年02月06日工作调动王?博董事长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26日换届高建军董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26日换届窦照军总经理聘任2024年07月25日工作调动窦照军副总经理解聘2024年07月25日工作调动温晓军独立董事离任2024年01月15日个人原因付军胜独立董事被选举2024年01月15日个人原因张?斌监事会主席被选举2024年04月26日换届张新丽监事被选举2024年04月26日换届卢军姿职工监事被选举2024年04月26日换届唐可馨监事会主席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26日换届热孜古丽·阿不都拉职工监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26日换届王?炜副总经理解聘2024年05月28日工作调动吴晓婷副总经理聘任2024年04月26日换届吴晓婷副总经理解聘2024年05月28日工作调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陈龙,男,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6年9月至1998年12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房改办科员;1998年12月至2016年7月,历任昌吉州物价局五家渠物价分局科员、检查所所长(副科级),昌吉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昌吉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昌吉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支部书记、副主任;2016年7月至2021年1月,历任木垒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三级调研员;2021年1月至2025年1月,任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王博,男,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经理、子公司经理,新疆宏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法务审计部副部长、战略与运营部部长、风险管理部副部长;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历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8月至今,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窦照军,男,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新疆建工集团消防工程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建筑智能电气分公司副经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长助理、部长、片区销售总监,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疆代表处主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光电开发部副部长;2013年10月至2020年8月,历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项目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24王丽娜,女,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8年7月至2019年1月,历任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翻译、主责秘书、海外市场高级开发专工、投资管理部主任师、海外市场部主任师;2019年1月至今,任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谢云飞,女,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审计师。曾任哈密地区审计处科员,哈密市财政局副局长,哈密市审计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哈密地区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哈密市审计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哈密地区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哈密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哈密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2020年1月至今,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李克海,男,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总部主管,深圳晋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7年2月至今,任新疆天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投资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姚文英,女,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会计学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获得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优秀专家等称号。曾任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5年1月至2022年6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2025年2月,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2022年8月至今,任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岳勇,男,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新疆农业大学机械交通学院教师;2017年11月至今,任新疆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师;2012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新疆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2022年5月,任新疆联合智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8月至2021年9月,任新疆金鼎惠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新疆汇聚众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付军胜,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经理,任益博睿国际商业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咨询总监,拜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7月至2022年7月,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22年7月至今,任北京汇智纵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任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张斌,男,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电力试验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北方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总裁办主任,新疆电力设计院战略管理高级专责,新疆昊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西部蓝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2022年5月至今,任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与运营管理部部长;2024年9月至今,任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8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监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新丽,女,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乌鲁木齐华春商贸有限公司内贸部职员、财务部出纳、财务部副部长,乌鲁木齐华春投资集团董事长助理兼审计部促进部部长、法务部部长,新疆恒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乌鲁木齐高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营销中心主任)、资本运营部部长、董事、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历任新疆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疆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2024年3月至今,任新疆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卢军姿,女,200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学习(期间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新疆电力设计院项目控制室实习);2022年7月至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运营部(技术研发部)专员;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关华,男,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新疆电建红二电项目部电气高压安装班辅助工、电气调试班辅助工、电气调试班组长、电气调试班技术员、电气调试班班长,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开发中心技术专责,新疆新能许继自动化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调试工程师、工程技术部主任、技术研发部主任、安全质量管理部主任、市场管理部主任,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新疆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副经理、项目经理;2013年9月至2020年8月,历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工程部部长、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叶春,女,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历任新疆大花轿婚纱影楼主管会计,新疆瑞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中心报表主管,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副部长;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任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汪安丽,女,197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昌吉州经贸委技改科科员,新疆泰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部长,昌吉州经贸委技改科副主任科员,新疆泰昆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办主任,昌吉州泰昆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昌吉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3年6月,任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任新疆邦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爽,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历任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发展部项目工程师,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光电开发部主管,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部长、计划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计划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王?博新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08月18日是张?斌新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与运营管理部部长2023年12月01日是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窦照军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9月14日窦照军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7月06日王丽娜上海颐杰鸿泰环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07月05日王丽娜颐杰鸿鑫(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06月22日王丽娜颐杰鸿信(山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02月20日王丽娜颐杰鸿智(淄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12月20日王丽娜颐杰鸿升(青岛)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12月20日王丽娜青岛华丰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7月25日王丽娜乐陵鲁颐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04月23日王丽娜颐源(莱阳市)光伏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09月27日

2024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谢云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2020年03月18日谢云飞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06月10日谢云飞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3月18日谢云飞哈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1年06月20日谢云飞哈密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04月20日李克海新疆天山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投资总监2017年02月01日李克海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03月01日李克海和田爱农果业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03月16日李克海和田果叔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04月14日李克海深圳市龙信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04月01日李克海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12月27日2024年06月姚文英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5年05月01日姚文英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2月01日2025年02月姚文英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01日姚文英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08月01日姚文英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28日岳?勇新疆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师2005年07月01日岳?勇新疆汇聚众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05月01日付军胜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01月22日张?斌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5月31日张?斌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09月26日张新丽新疆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05月01日张新丽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1月30日2024年08月张新丽新疆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02月10日叶?春新疆晋源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0月17日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在公司、下属公司任职及上述单位任职外,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执行。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审议后执行。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8万/年,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具体按照《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陈?龙男51董事长现任0否范?兵男46董事长离任59.54否王?博男46董事现任0是王?博男46董事长离任0是高建军男58董事离任0是窦照军男48董事、总经理现任52.44否王丽娜女40董事现任0是谢云飞女58董事现任0是李克海男38董事现任0是温晓军男49独立董事离任1.07否姚文英女58独立董事现任7.1否岳?勇男45独立董事现任7.1否付军胜男53独立董事现任6.03否张?斌男52监事会主席现任0是张新丽女48监事现任0是卢军姿女24职工监事现任13.14否唐可馨女51监事会主席离任0是热孜古丽·阿不都拉女34职工监事离任18.83否关?华男51副总经理现任47.43否叶?春女54财务总监现任46.64否汪安丽女46副总经理现任47.44否董?爽女44董事会秘书现任42.83否王?炜男53副总经理离任17.37否吴晓婷女43副总经理离任17.37否合计--------384.33--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03月15日2024年03月16日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04月08日2024年04月09日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4月29日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06月12日2024年06月13日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07月25日2024年07月26日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8月27日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9日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范?兵61500否3王?博82600否6高建军20110否1窦照军83500否6王丽娜80800否6谢云飞81700否6李克海81700否6姚文英83500否6岳?勇83500否6付军胜83500否6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研讨、建言献策、作出科学审慎决策,确保公司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会议

次数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

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文英、王博、付军胜

12024年02月29日

1.《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议案》;

3.《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5.《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文英、王博、付军胜

22024年04月23日

1.《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文英、岳勇、付军胜

12024年04月26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

2024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会议次数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

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文英、岳勇、付军胜

22024年06月11日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

无无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文英、岳勇、付军胜

32024年07月15日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文英、岳勇、付军胜

42024年08月22日

1.《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文英、岳勇、付军胜

52024年10月23日

1.《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5.《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6.《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姚文英、岳勇、付军胜

62024年12月06日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安

全生产专项审计审计报告>的议案》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建

设项目专项审计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岳勇、高建军、付军胜

12024年03月27日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

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岳勇、王博、付军胜

12024年04月26日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岳勇、王博、付军胜

22024年07月15日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付军胜、高建军、姚文英

12024年03月27日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领导班子绩效薪酬

及超额绩效分配的议案》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范兵、窦照军、岳勇

12024年11月13日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

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无无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06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39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245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245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生产人员140销售人员16技术人员29财务人员16行政人员44合计245

教育程度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研究生15本科160大专65中专及以下5合计245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薪酬,缴纳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还为员工购买了补充商业保险,并提供带薪休假、节日福利、免费体检、职工餐厅等福利项目。公司根据年度整体经济效益情况、员工工资水平和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及调整方案,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员工活力,使员工职业发展与公司战略相结合,公司薪酬与员工个人成长相匹配。

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的经营机制,将企业经营指标与全员绩效系数相关联,不断完善个人绩效管理体系。突出“重贡献、讲业绩”奖金分配导向,设置评优奖励、专项奖励,用于重点奖励对年度经营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及个人,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公司加大薪酬和考核向市场开发、工程建设、电力生产等一线人员倾斜的力度,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3、培训计划

2024年开展外训、内训共计145余次,其中内训61次,外训84次,参训人数达2047人次。一是开展“集中+定制化”模式的人才培训项目,着重提升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胜任能力和职业素养,创新培训形式,通过工作场景模拟、工作角色扮演、目标任务完成等“沉浸式”体验培训,组织开展了《新员工入职培训暨转正实操考核》;二是为培养各领域专业人才,组织参加了《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全区重点能源企业及原料用能企业业务培训》《中国设备管理与技术创新成果交流大会》《国资监管视角下企业合规培训》;三是伴随公司科研能力提升配套参加各类科研培训《第六届全国设备管理与技术创新成果培训交流》《新能源领域专利技术成果交流培训会》《光伏发展现状及趋势、共享储能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等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科研能力水平。

2024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2024年4

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修订稿〉的议案》。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执行利润分配政策。2024年5月30日,

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每10股派现0.8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74,666,666.72元(含税)。

3、公司上市后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制定及执行均符合《公司章程》和《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继续贯彻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并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持

续健全完善现金分红制度,注重回馈股东,致力于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不适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每10股送红股数(股)0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17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933,333,334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15,866,666.68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15,866,666.68可分配利润(元)199,813,580.70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62%,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2024年,公司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在工程建设管理、资产管理、供应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关键领域,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内部控制规范和制度,进一步推动各项业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公司持续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其专业性和独立性,提升董事会对公司业务决策和风险防控的监督能力。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走访业务现场、听取业务汇报等方式,强化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同时,公司继续完善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多层次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内控意识,持续优化内控管理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无无无无无无无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2024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5年03月27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1、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

的重大错报。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

(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失效;

(4)已向管理层汇报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但经过合理期限后,并未加以

改正。

2、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

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当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1、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严重

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2)除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受阻;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对子分公司管控不力,子分公司处于失控或半失控状态;

(5)媒体负面新闻多次曝光,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2、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显

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设计未覆盖重要业务和关键风险

领域;

(2)内部信息沟通存在障碍;对外信息披露未经审核;信息内容

不真实,可能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3)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建立恰当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

不完善;

(4)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并造成较大损失。

3、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

陷。

定量标准

1、重大缺陷:

(1)错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0.5%以上;

(2)错报的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以上;

(3)错报的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000万元;

(4)错报的利润总额超过700万元;

2、重要缺陷:

(1)错报的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0.5%但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0.3%;

(2)错报的净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但高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0.5%;

(3)错报的营业收入总额低于1000万元但高于500万元的;

(4)错报的利润总额低于700万元但高于350万元。

3、一般缺陷:

(1)错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0.3%以下;

(2)错报的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下;

(3)错报的营业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

(4)错报的利润总额在350万元以下。

1、重大缺陷:

(1)安全方面: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接损失3000

万以上;

(2)营运方面:无法达到所有的营运目标或关键指标,违规操作

使业务受到中止;在时间、人力或成本方面超出预算的50%;

(3)环境方面:无法弥补的灾难性的环境损害;激起公众的愤怒,

潜在的大规模公众法律投诉;

2、重要缺陷:

(1)安全方面: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接损失1000万

至3000万;

(2)营运方面:无法达到部分营业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受到监管

者的限制;在时间、人力或成本方面超出预算的30%;

(3)环境方面:造成主要环境影响,需要较长时间来恢复;大规

模的公众投诉,应执行重大的补救措施;

3、一般缺陷:

(1)安全方面:严重影响职工或其他人员的健康;

(2)营运方面:营运减慢,受到法规惩罚或被罚款;在时间、人

力或成本方面超出预算的10%;

(3)环境方面:对环境造成中等影响;出现个别投诉事件,需要

执行一定程度的补救措施。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5年03月27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否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2024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无无无无无无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无。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为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新能源2024年开展了一系列扶贫捐赠活动,助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及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向于田县科克亚乡阔勒吐克村“访惠聚”捐赠100万元,用于全面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强化组织建设与人才培养,促进和谐与文化发展,支持农业现代化与村民增收,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为乡村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向克州乌恰县黑孜苇乡坎久干村“访惠聚”捐赠23万元,用于修缮基础设施,增设现代化培训设施,提供灵活的机械租赁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多样化发展,为村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与收入的稳步增长注入强劲动力。未来,立新能源公司将继续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项目,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携手绘就美丽乡村的崭新画卷。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具体履行情况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持续强化帮扶责任,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2024年累计投入资金123万元,用于完善村委会阵地基础设施建设,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公司组建志愿者小分队,帮助村民进行庭院改造,助力建设整洁、美丽、充满活力的新农村;组织工作队、村干部和党员干部集思广益,为村集体经济和农牧民增收出谋划策。在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公司还组织乡村振兴专干,精准识别和研判“三类户”,解决精准扶持的问题,有效的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2024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能源集团

承继新能源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作为控股股东期间作出的承诺之声明与承诺

1、本公司作为存续的法人主体,依法承继新能源集团全部的资产、负债等权利与义

务。

2、本公司承诺继续遵守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及作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具体承诺详见附件)。

3、若因上述承诺需要向深圳交易所等机构履行报备程序等工作,本公司承诺将积极

配合上市公司完成向深圳交易所等主管机关登记或报备等工作。

2024年12月24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能源集团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无偿划转)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立

新能源保持独立,确保立新能源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立新能源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间接控股股东地位干预立新能源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决策,不损害立新能源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立新能源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立新能源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024年11月11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能源集团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无偿划转)

1、立新能源为本集团在风力、光伏发电业务领域的上市平台和资本运作平台,本集

团保证在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立新能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集团下属企业新疆能源(集团) 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经营的哈密烟墩区域的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和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与立新能源存在同业情形;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批复同意,拟将8个新能源项目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本集团,划转完成后将会与立新能源产生同业情形。

(1)“乌-昌-石”搬迁企业130万千瓦低碳产业园区项目所在公司昌吉州国投恒欣能

源有限公司、昌吉州国投恒胜能源有限公司各100%国有股权

(2)吉木萨尔县 25 万千瓦产业园区低碳转型项目所在公司昌吉州国投晟鑫能源有限

公司100%国有股权

(3)新疆准东能源昌吉州木垒县4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所在公司木垒智慧新能源发电

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

(4)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20万千瓦风储项目

所在项目公司100%国有股权

(5)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所在项目公

司100%国有股权

(6)奇台县昌吉国投30万千瓦低碳园区转型项目所在项目公司 100%国有股权

(7)昌吉国投玛纳斯县 10万千瓦光储低碳园区项目所在项目公司100%国有股权

除以上所涉同业外,本集团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与立新能源现有业务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其他与立新能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3、针对本承诺第2条所述同业事项,为了保障立新能源及其他股东利益,支持立新

能源发展,在与立新能源依法合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认为前述本集团拥有的同业资产投资、建设、运营所需资金体量巨大,部分项目处于在建期间无法合理确认交易价格,暂不适合由立新能源直接实施或注入立新能源。本集团、立新能源同意,由本集团(含下属企业)先行投资、开发、建设、培育前述同业资产,并由本集团将相关同业资产涉及股权托管给立新能源(具体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从而有效避免因同业而给立新能源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待相关业务或资产符合立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和下述条件后,由立新能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以公允价格收购前述同业资产。

(1)同业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涉及重大债权债务纠

纷,不存在项目主要手续不完善或重大瑕疵等情况。

(2)同业资产业务正常经营、资产质量良好,符合立新能源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

要,同业资产的注入有利于立新能源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3)同业资产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

大或有事项。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针对本承诺第

2条所述同业事项,本集团作为立新能源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之后的 5 年内,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上述同业竞争。

4、在对立新能源拥有控制权期间,本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除现存相同或类似业务公司及本集团利用自身品牌、资源、财务等优势,获取并代为培育的同类业务或资产外,本集团或本集团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不从事与立新能源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5、本集团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立新能源及立新能源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

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集团违反本承诺而导致立新能源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集团予以全额赔偿。

6、本承诺自本集团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本集团拥有立新能源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2024年11月11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2024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能源集团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无偿划转)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立新能源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

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届时适用的市场化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立新能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决策程序并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立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立新能源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024年11月11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能源集团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吸收合并)

1、本集团作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之后的5年内,在适用

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减少竞争性业务、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将该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机注入上市公司。

2、本公司将继续履行已向上市公司作出的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在对立新能源拥有控制权期间,本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除现存相同或类似业务公司及本集团利用自身品牌、资源、财务等优势,获取并代为培育的同类业务或资产外,本集团或本集团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不从事与立新能源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本集团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立新能源及立新能源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

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集团违反本承诺而导致立新能源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集团予以全额赔偿。

5、本承诺自本集团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本集团拥有立新能源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

2024年12月24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新疆国资委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委将确保新能源集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委将确保新能源集团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3.如新能源集团及其关联人占用发行人资金、要求发行人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本委

将确保新能源集团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办理股份锁定手续,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新能源集团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发行人股份。

4.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

本委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022年07月27日

36个月正常履行中

新能源集团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占用发行人资金、要求发行人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将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份锁定手续,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发行人股份。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简称:“违

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发行人有权按照应上交违规减持收益金额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

5.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022年07月27日

36个月正常履行中

井冈山筑力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

的,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022年07月27日

36个月正常履行中

井冈山和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现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3.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简称:“违

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发行人有权按照应上交违规减持收益金额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企业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

5.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

的,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022年07月27日

36个月正常履行中

新疆国资委股份减持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关于未来减持股份的承诺如下:“本委将确保新能源集团遵守其出具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新能源集团违反该承诺,本委将确保新能源集团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交由发行人;如果因新能源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委将确保新能源集团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本委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022年07月27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新能源集团股份减持承诺

1.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在所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其他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将综合考虑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本公司的投资发展计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24个月内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①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限售期的有关承诺,并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②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发行人上市后有效的法律法规,减持主体需提前将减持意向、数量等计划告知发行人,同时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公告之后按计划减持。

(2)减持股份的方式

①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

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②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股份锁定期满24个月内,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届时的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本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自主决策减持计划。本公司保证在减持后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简称:“违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违规减持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022年07月27日

股份锁定期满24个月内

正常履行中

山东电建第三公司、哈密国投、国有基金

股份减持承诺

1.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公司股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如本公司未履行前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

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022年07月27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立新能源稳定股价承诺

1.公司严格按照《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

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

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

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

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2022年07月27日

三年正常履行中

新能源集团稳定股价承诺

1.新能源集团严格按照《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

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新能源集团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新能源集团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

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新能源集团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新能源集团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新能源集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新能源集团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

(如有),直至本公司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2022年07月27日

三年正常履行中

2024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山东电建第三公司、哈密国投、国有基金

稳定股价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

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为稳定发行人股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发行人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两倍。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所有收益(简称:“违

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发行人有权按照应上交违规减持收益金额暂扣应付股东现金分红,直至本企业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发行人。

2022年07月27日

三年正常履行中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稳定股价承诺

1.本人严格按照《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在

触发发行人稳定A股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发行人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A股股价的实施方案,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

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A股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根

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A股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发行人稳定A股股价预案确定的稳定A股股价措施,本人增持发行人股票时,增持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在发行人处取得年薪的2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3)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

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2022年07月27日

三年正常履行中

立新能源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产生效益还需要一定过程和时间。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不能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以填补因本次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1.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及盈利水平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产业发展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建成实现收益,并更好地推动公司长远业务发展。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拟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宗旨,高度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情况及时完善、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和利益保障。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维护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制定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岀了制度性安排,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2022年07月27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新能源集团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1.本单位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单位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单位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2022年07月27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拟公布

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

措施的承诺,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2022年07月27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新能源集团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立新能源现有业务存在

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与立新能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与立新能源不存在同业竞争。在作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的任何时间内,本公司或本公司届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立新能源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立新能源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2.本公司作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若立新能源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

制的公司从事了对立新能源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转让或终止、或促成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若立新能源提出受让请求,本公司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或促成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立新能源。

3.本公司作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企业将

来可能获得任何与立新能源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立即通知立新能源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立新能源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立新能源。

4.本公司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立新能源正常经

营的行为。

5.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立新能源遭受损失、

损害和开支,将由本公司予以全额赔偿。

2022年07月27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新疆国资委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新能源集团未经营与立新能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新能源

集团与立新能源不存在同业竞争。在新能源集团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且本委控股新能源集团期间,本委将督促新能源集团履行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本委将督促新能源集团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立新能

源正常经营的行为。

2022年07月27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新能源集团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

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遵守发行人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

券交易所规则(公司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

度。

4.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利益受损的,本公司将承担由此

造成的全额赔偿责任。

2022年07月27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新疆国资委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尽量减少和规范新能源集团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易,督促新能源集团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督促新能源集团遵守发行人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确保新能源集团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必要时督促新能源集团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

允程度及透明度。

4.如新能源集团违反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利益受

损的,本委将督促新能源集团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额赔偿责任。

2022年07月27日

长期正常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三节、四、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00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汪明卉、刘红平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年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不适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不适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不适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不适用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 □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2024年4月8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5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2024年8月13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且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各类审计报告。公司已就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4年度,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共支付审计费为20万元;公司未聘请财务顾问。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

市价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董事高建军担任董事的企业

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及服务

设备采购、运行维护费及技术服务等

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参考市场价格后的协议价

191,807.6248.28%231,280否

现金及应付票据

不适用新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董事高建军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采购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咨询服务费、勘察设计费等

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参考市场价格后的协议价

2,415.6837.82%20,100否

现金及应付票据

不适用新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董事高建军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的关联交易

租赁费

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参考市场价格后的协议价

58.226.23%否

现金及应付票据

不适用新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董事高建军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服务费

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参考市场价格后的协议价

348.26100.00%否

现金及应付票据

不适用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高建军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采购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劳务费

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参考市场价格后的协议价

13.8322.95%否

现金及应付票据

不适用合计----194,643.59--251,380----------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无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51,380万元,实际发生194,643.59万元,实际发生额占预计额度的

77.43%。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稿;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次修订稿;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次修订稿。审议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80,000,000股(含本数)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能源集团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解决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4年03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4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5年01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07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托管情况说明2024年8月12日,能源集团与立新能源、新疆能源(集团)北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疆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北疆公司委托给立新能源经营管理,每一结算周期托管费用为固定100万元(含税)。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托管项目。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本公司租赁主要为使用权资产中的土地租赁,本期新增土地租赁916,906.78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024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反担保情况(如有)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反担保情况(如有)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82,0002015年08月06日10,513.37连带责任保证//15年否否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2015年10月30日4,838.21连带责任保证//15年否否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35,0002020年10月21日25,724.48连带责任保证//15年否否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35,0002021年12月17日26,600连带责任保证//20年否否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36,2002020年10月16日14,402连带责任保证//15年否否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17,5002020年12月11日10,900连带责任保证//15年否否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36,0002020年10月26日25,700连带责任保证//16年否否胡杨河市锦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6,2002020年12月25日11,112.69连带责任保证//15年否否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8,0002020年11月04日800连带责任保证//5年否否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9002020年11月04日190连带责任保证//5年否否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21,5232021年06月29日16,714连带责任保证//13年否否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9002021年06月18日15,650连带责任保证//10年否否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15,9002021年06月18日11,400连带责任保证//10年否否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6,4002021年10月16日4,543.8连带责任保证//15年否否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4,0002021年10月16日3,208.75连带责任保证//16年否否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13,0002021年10月28日10,050连带责任保证//10年否否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4,9002021年12月11日16,757.38连带责任保证//15年否否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6,0002022年03月10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5年否否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3,7802022年03月18日1,512连带责任保证//5年否否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4,1002022年03月30日2,600连带责任保证//9年否否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1,1302022年04月22日625.81连带责任保证//14年否否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4,8402022年05月26日3,220连带责任保证//9年否否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20,5002022年05月30日13,415.94连带责任保证//20年否否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22,0002022年05月27日16,000连带责任保证//8年否否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13,0002023年06月16日11,200连带责任保证//8年否否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7,3002022年06月07日3,350连带责任保证//8年否否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22,8002022年12月14日13,251.62连带责任保证//15年否否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100,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2,757.17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277,280.05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反担保情况(如有)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100,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2,757.17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277,280.05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95.26%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168,699.24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168,699.24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64,621,00049.78%0002,9252,925464,623,92549.78%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442,201,50047.38%00000442,201,50047.38%

3、其他内资持股22,419,5002.40%0002,9252,92522,422,4252.40%其中:境内法人持股22,419,5002.40%0000022,419,5002.40%境内自然人持股00.00%0002,9252,9252,9250.00%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00%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00%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68,712,33450.22%000-2,925-2,925468,709,40950.22%

1、人民币普通股468,712,33450.22%000-2,925-2,925468,709,40950.2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933,333,334100.00%00000933,333,334100.00%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吴晓婷女士于2024年5月28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本人辞职后购买的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予以锁定;其所持股份2,925股计入高管锁定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42,201,500442,201,500首发限售股2025年7月27日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648,80016,648,800首发限售股2025年7月27日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70,7005,770,700首发限售股2025年7月27日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2024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吴晓婷02,92502,925高管限售股

吴晓婷女士已于2024年5月28日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所持股份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按照75%予以锁定。合计464,621,0002,9250464,623,925----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1,52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1,00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47.38%442,201,5000442,201,500000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7.68%71,692,200-10,177,600071,692,200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7.64%71,329,2000071,329,20000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6.01%56,068,2000056,068,20000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1.78%16,648,800016,648,800000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其他1.06%9,877,8009,877,80009,877,80000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0.62%5,770,70005,770,70000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周期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36%3,350,0003,350,00003,350,0000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35%3,302,0631,474,95003,302,0630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0.25%2,296,5002,296,50002,296,5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无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原控股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无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无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

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股份种类数量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71,692,200人民币普通股71,692,2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71,329,200人民币普通股71,329,200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56,068,200人民币普通股56,068,200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9,877,800人民币普通股9,877,80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周期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350,000人民币普通股3,350,00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302,063人民币普通股3,302,06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296,500人民币普通股2,296,500薛孝利2,199,600人民币普通股2,199,600杨建明1,973,700人民币普通股1,973,70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894,562人民币普通股1,894,56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原控股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股东杨建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973,700股,实际合计持有1,973,7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建军2012年07月06日9165010059916844X8

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或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能源投资及资产管理;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能源集团持有金风科技0.25%股份。

2024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新控股股东名称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日期2025年02月17日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25年02月18日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邹义伟2004年10月15日11650000766826383U国家行政管理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新疆国资委报告期内未直接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9.1968%

6.0073%

47.3787%

90.0394%9.9606%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适用

√不适用

2024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5年03月25日审计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文号中兴华审字(2025)第011382号注册会计师姓名汪明卉、刘红平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立新能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立新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1、事项描述

2024年12月31日,立新能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72,386.54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2,144.09万元,账面价值为200,242.45万元,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2)及五、(3)。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存在减值时,管理层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评价并测试管理层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基于历史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状况,复核公司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

性,查看主要客户本年度往来情況,通过对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的核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3)检查管理层编制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对比同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和计提比例,分析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和计提比例是否适当;

(5)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2024年度,立新能源公司营业收入97,067.85万元,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8)及五、(35)。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024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各场站每月的上网电量,并与各电力公司交易结算单的结算电量进行核对,核查结算电量的准确性;

(3)对于已取得各地发改委出具的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的场站,根据补贴单价与结算电量测算补贴金额;对于

尚未取得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的场站,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风力、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的指导价,根据其指导价进行测算,与企业实际确认的补贴金额进行核对;

(4)查看各电场电量计量数据,检查各电力公司开具的交易结算单,核对各电场本期结算电费,并结合应收账款对各

电力公司结算电费进行函证;

(5)对新能源发电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收入、本期收入与上期收入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6)获取审计截止日前后重要的营业收入会计记录,核对上网结算单等,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

间。

四、其他信息

立新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立新能源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立新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立新能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立新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立新能源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立新能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立新能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

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明卉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红平

二O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2024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3,903,570.12447,492,946.27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0.000.00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13,385,360.044,000,000.00应收账款2,002,424,460.941,716,845,559.68应收款项融资0.000.00预付款项10,005,201.753,523,188.47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30,574,467.7826,149,843.21其中:应收利息应收股利0.000.0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397,756.54333,761.05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536,852,189.83201,358,497.85流动资产合计2,847,543,007.002,399,703,796.53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0.000.00其他债权投资0.000.00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796,818,120.000.0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5,852,896,994.105,931,882,436.67在建工程5,399,456,013.36594,839,019.35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35,511,376.9840,838,391.32无形资产247,363,252.19253,102,806.53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0.000.00其中:数据资源商誉7,326.027,326.02长期待摊费用617,600.80583,034.54递延所得税资产101,670,056.9283,140,863.95其他非流动资产8,208,376.78328,146,717.98非流动资产合计12,442,549,117.157,232,540,596.36资产总计15,290,092,124.159,632,244,392.89

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1、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62,740,926.660.00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111,463,992.8856,109,422.48应付账款1,270,173,389.36478,935,465.57预收款项0.000.00合同负债12,386.870.0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16,103,628.8314,906,682.00应交税费30,686,963.4441,952,418.36其他应付款2,404,216.531,265,858.45其中:应付利息0.000.00应付股利0.000.00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73,032,496.48730,768,618.59其他流动负债1,360.020.00流动负债合计3,666,619,361.071,323,938,465.45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长期借款6,813,228,071.555,299,873,619.60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永续债租赁负债6,664,557.6611,309,435.88长期应付款1,840,652,549.600.0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1,442,925.271,365,754.17其他非流动负债44,634,412.7247,355,144.44非流动负债合计8,706,622,516.805,359,903,954.09负债合计12,373,241,877.876,683,842,419.54所有者权益:

股本933,333,334.00933,333,334.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1,237,182,485.081,245,534,065.08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2,154,051.990.00盈余公积37,703,284.2135,189,791.38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700,504,455.73727,502,563.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10,877,611.012,941,559,753.94

少数股东权益5,972,635.276,842,219.41所有者权益合计2,916,850,246.282,948,401,973.3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290,092,124.159,632,244,392.89

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2024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4,314,670.53263,696,056.64交易性金融资产0.000.00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12,305,360.040.00应收账款3,507,004.160.00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5,593,824.15443,023.10其他应收款661,484,016.05629,675,080.97其中:应收利息0.000.00应收股利22,799,786.86258,849,786.86存货0.000.00其中:数据资源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660,457.321,045,525.76流动资产合计787,865,332.25894,859,686.47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0.000.00其他债权投资0.000.00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4,450,614,718.723,193,946,598.7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1,162,684.071,475,650.65在建工程0.000.00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987,124.092,348,251.09无形资产2,093,679.772,277,758.27其中:数据资源开发支出0.000.00其中:数据资源商誉0.000.00长期待摊费用3,174.0381,265.36递延所得税资产0.00396,572.32其他非流动资产0.000.00非流动资产合计4,454,861,380.683,200,526,096.41资产总计5,242,726,712.934,095,385,782.88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0.000.00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0.000.00应付账款4,321,935.11780,281.60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7,562,504.005,773,417.97应交税费64,566.7094,010.94其他应付款984,641,812.63599,422,229.15其中:应付利息0.000.00

应付股利0.000.00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7,848,280.9870,994,435.91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1,174,439,099.42677,064,375.57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890,800,363.38709,421,798.45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租赁负债0.001,906,536.41长期应付款528,717,777.900.0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246,781.02587,062.77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1,419,764,922.30711,915,397.63负债合计2,594,204,021.721,388,979,773.20所有者权益:

股本933,333,334.00933,333,334.00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资本公积1,477,672,492.301,486,024,072.30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37,703,284.2135,189,791.38未分配利润199,813,580.70251,858,812.00所有者权益合计2,648,522,691.212,706,406,009.6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242,726,712.934,095,385,782.88

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2024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970,678,509.71989,768,624.74其中:营业收入970,678,509.71989,768,624.74

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44,240,821.66646,533,544.43其中:营业成本495,771,172.76415,341,296.81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税金及附加18,543,164.2118,732,644.33销售费用0.000.00管理费用32,534,993.0735,925,366.97研发费用6,478,754.533,747,351.12财务费用190,912,737.09172,786,885.20其中:利息费用194,709,623.37185,858,122.99利息收入4,086,372.7313,290,197.76加:其他收益18,859,430.0520,520,465.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1,481,689.36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0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0.001,291.89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27,722.22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8,306,657.49-211,768,998.48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000.00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2,600.7854,001.5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7,273,061.39153,494,515.54

加:营业外收入1,416,912.375,042,567.48减:营业外支出1,604,248.431,895,885.76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3、合并利润表(续)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7,085,725.33156,641,197.26减:所得税费用27,774,104.4521,085,873.2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311,620.88135,555,324.0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311,620.88135,555,324.0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82,051.80135,216,252.25

2.少数股东损益-870,430.92339,071.7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9,311,620.88135,555,324.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0,182,051.80135,216,252.25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70,430.92339,071.7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5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0.050.1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2024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17,671,659.1217,600,000.00

减:营业成本0.000.00税金及附加64,002.49206,293.93销售费用0.000.00管理费用35,707,360.9929,651,081.46研发费用1,160,515.54424,027.72财务费用24,542,759.4714,342,958.99其中:利息费用27,897,913.7626,091,454.45

利息收入3,444,279.3811,839,347.17加:其他收益146,849.65119,774.66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1,706,133.29167,841,799.46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000.00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48,194.45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27,722.22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28,453.16-16,213.92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00,000.000.00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6,794.0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6,421,550.41140,900,069.96

加:营业外收入0.622.47减:营业外支出1,230,332.211,532,594.8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5,191,218.82139,367,477.59减:所得税费用56,290.5712,077.2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134,928.25139,355,400.3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134,928.25139,355,400.3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5,134,928.25139,355,400.3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19,776,749.36665,938,580.95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的税费返还0.000.0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001,552.65113,549,346.9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3,778,302.01779,487,927.8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6,472,555.3268,805,423.66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拆出资金净增加额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7,301,132.7354,520,513.75支付的各项税费160,151,231.50136,603,367.9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937,665.7415,602,975.3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7,862,585.29275,532,280.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915,716.72503,955,647.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0.00493,000,000.0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130,736.136,999,063.4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000.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0.005,000,000.00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11,320,000.00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30,736.13516,319,063.4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90,310,842.541,153,959,669.02投资支付的现金805,169,700.00433,000,000.00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0.0029,254,914.1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129,566.330.0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17,610,108.871,616,214,583.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2,479,372.74-1,099,895,519.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0.000.00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605,875,081.221,386,774,804.3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15,540,180.482,00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21,415,261.701,388,774,804.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21,066,200.101,181,750,963.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95,141,202.84274,096,797.21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0.007,460,203.6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600,149.257,187,327.2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28,807,552.191,463,035,087.5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2,607,709.51-74,260,283.2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3,955,946.51-670,200,155.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6,917,174.381,067,117,330.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2,961,227.87396,917,174.38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2024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730,200.0027,348,000.00收到的税费返还0.000.0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665,377.044,731,893.8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395,577.0432,079,893.8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0.000.0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7,356,469.9528,273,348.91支付的各项税费56,152.13216,166.4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687,774.0411,000,156.05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100,396.1239,489,671.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04,819.08-7,409,777.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0.00493,000,000.00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14,180,736.1350,996,651.8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000.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0.005,000,000.00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453,996,978.0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4,180,736.131,002,993,629.8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9,489.941,932,105.31投资支付的现金1,268,419,700.00518,000,0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0.000.0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464,516,436.5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68,619,189.94984,448,541.9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4,438,453.8118,545,087.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0.00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88,583,564.930.0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53,084,399.48862,950,395.66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41,667,964.41862,950,395.6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4,521,000.00231,00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1,253,001.2985,619,104.8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46,001,340.211,050,870,968.6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21,775,341.501,367,490,073.4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9,892,622.91-504,539,677.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54,250,649.98-493,404,367.40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6,565,320.51749,969,687.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2,314,670.53256,565,320.51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期金额 单位:元项目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33,333,334.001,245,534,065.080.0035,189,791.38727,502,563.482,941,559,753.946,842,219.412,948,401,973.35加:会计政策变更0.000.000.00

前期差错更正0.000.00其他0.000.00

二、本年期初余额933,333,334.000.000.000.001,245,534,065.080.000.000.0035,189,791.380.00727,502,563.482,941,559,753.946,842,219.412,948,401,973.3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0.000.000.000.00-8,351,580.000.000.002,154,051.992,513,492.830.00-26,998,107.75-30,682,142.93-869,584.14-31,551,727.07

(一)综合收益总额50,182,051.8050,182,051.80-870,430.9249,311,620.8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0.000.000.000.00-8,351,580.000.000.000.000.000.000.00-8,351,580.000.00-8,351,580.00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0.000.000.000.000.000.00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0.000.000.000.000.000.000.00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0.000.000.000.000.000.004.其他0.000.000.00-8,351,580.000.000.000.000.000.000.00-8,351,580.000.00

(三)利润分配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513,492.830.00-77,180,159.55-74,666,666.720.00-74,666,666.721.提取盈余公积2,513,492.83-2,513,492.830.00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0.000.000.00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4,666,666.72-74,666,666.720.00-74,666,666.724.其他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0.000.00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0.00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0.000.00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0.000.00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0.000.00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0.006.其他0.00

(五)专项储备0.000.000.000.000.000.000.002,154,051.990.000.000.002,154,051.99846.782,154,898.771.本期提取16,028,168.4616,028,168.4640,961.9116,069,130.372.本期使用-13,874,116.47-13,874,116.47-40,115.13-13,914,231.60

(六)其他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933,333,334.001,237,182,485.082,154,051.9937,703,284.21700,504,455.732,910,877,611.015,972,635.272,916,850,246.28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2024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33,333,334.001,245,544,446.630.000.002,212,816.5121,254,251.35665,021,851.302,867,366,699.791,495,577.612,868,862,277.40加:会计政策变更0.000.000.000.00前期差错更正0.000.000.00其他0.000.000.00

二、本年期初余额933,333,334.000.000.000.001,245,544,446.630.000.002,212,816.5121,254,251.350.00665,021,851.302,867,366,699.791,495,577.612,868,862,277.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0.000.000.000.00-10,381.550.000.00-2,212,816.5113,935,540.030.0062,480,712.1874,193,054.155,346,641.8079,539,695.95

(一)综合收益总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35,216,252.25135,216,252.25339,071.78135,555,324.0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0.000.000.000.00-10,381.550.000.000.000.000.000.00-10,381.555,010,381.555,000,000.00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其他0.000.000.000.00-10,381.550.000.000.000.000.000.00-10,381.5510,381.550.00

(三)利润分配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3,935,540.030.00-72,735,540.07-58,800,000.040.00-58,800,000.041.提取盈余公积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3,935,540.030.00-13,935,540.030.000.000.00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8,800,000.04-58,800,000.040.00-58,800,000.044.其他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0.000.000.00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0.000.000.00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0.000.000.00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0.000.000.00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0.000.000.00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0.000.000.006.其他0.000.000.00

(五)专项储备0.000.000.000.000.000.000.00-2,212,816.510.000.000.00-2,212,816.51-2,811.53-2,215,628.041.本期提取0.000.000.000.000.000.000.0015,432,174.300.000.000.0015,432,174.3038,023.7715,470,198.072.本期使用0.000.000.000.000.000.000.00-17,644,990.810.000.000.00-17,644,990.81-40,835.30-17,685,826.11

(六)其他0.000.00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933,333,334.001,245,534,065.080.0035,189,791.38727,502,563.482,941,559,753.946,842,219.412,948,401,973.35

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期金额 单位:元项目

2024年度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33,333,334.001,486,024,072.3035,189,791.38251,858,812.002,706,406,009.68加:会计政策变更0.00前期差错更正0.00其他0.00

二、本年期初余额933,333,334.001,486,024,072.3035,189,791.38251,858,812.002,706,406,009.6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0.00-8,351,580.002,513,492.83-52,045,231.30-57,883,318.47

(一)综合收益总额25,134,928.2525,134,928.2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0.00-8,351,580.00-8,351,580.00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0.000.000.00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0.000.00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0.000.004.其他-8,351,580.00-8,351,580.00

(三)利润分配2,513,492.83-77,180,159.55-74,666,666.721.提取盈余公积2,513,492.83-2,513,492.830.00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4,666,666.72-74,666,666.723.其他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0.00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0.00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0.00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0.00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0.00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0.006.其他0.00

(五)专项储备0.001.本期提取0.002.本期使用0.00

(六)其他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933,333,334.001,477,672,492.3037,703,284.21199,813,580.702,648,522,691.21

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2024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期金额 单位:元项目

2023年度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933,333,334.001,299,850,298.8921,254,251.35185,238,951.752,439,676,835.99加:会计政策变更0.00前期差错更正0.00其他0.00

二、本年期初余额933,333,334.001,299,850,298.8921,254,251.35185,238,951.752,439,676,835.9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186,173,773.4113,935,540.0366,619,860.25266,729,173.69

(一)综合收益总额0.00139,355,400.32139,355,400.3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86,173,773.41186,173,773.41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0.000.00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0.000.00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0.000.004.其他186,173,773.41186,173,773.41

(三)利润分配0.0013,935,540.03-72,735,540.07-58,800,000.041.提取盈余公积0.0013,935,540.03-13,935,540.030.00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0.00-58,800,000.04-58,800,000.043.其他0.00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0.00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0.00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0.00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0.00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0.00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0.006.其他0.00

(五)专项储备0.001.本期提取0.002.本期使用0.00

(六)其他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933,333,334.001,486,024,072.3035,189,791.38251,858,812.002,706,406,009.68

法定代表人:陈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1)有限公司阶段

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风投资)创建于2013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批准领取了注册号为650000038004606的营业执照,总部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

2014年1月22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增资5,000.00万元,将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0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2014年1月28日,本公司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0000038004606),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

2015年12月11日,本公司股东新能源集团做出决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80,0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债权转股权;股东同意就前述事项修改公司章程。2015年12月23日,本公司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100076066559G),注册资本为8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辛乳江,本公司经营场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1栋2层。

2019年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规定,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建)将持有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含鸿)49%股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国有资产投资)将持有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新风)24.66%股权、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能源)15%股权、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新光)15%股权按照每股净资产1:1.3235元

出资至本公司,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00万元变更为107,715.69万元。2019年8月27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备案并申领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新风投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原股东同意新疆国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产业投资基金)、珠海嘉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嘉赋投资基金)、新疆申宏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申宏投资)、井冈山筑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筑力管理企业)、井冈山和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风管理企业)对公司增资,以人民币1:1.3802元注册资本的增资对价取得增资后本公司合计14.94%的股权,全体股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7,715.69万元增加至126,639.10万元,其中18,923.4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7,194.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 股份制改制情况

2020年8月28日,新风投资发起申请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票同意了整体变更设立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新风投资整体变更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0.00万元,各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新风投资审计后净资产共151,129.60万元,根据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将账面 净资产中70,000.00万元作为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本,共折股70,000.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余净资产作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变更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本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91650100076066559G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述事项已于2020年11月9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第00053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2年7月19日成功股票发行,立新能源的股份总数变更为933,333,33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933,333,334.00元。其中发起人股本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占变更后股本总额的75.00%;社会公众股股本为人民币233,333,334.00元,占变更后股本总额的25.00%。上述事项已于2022年7月19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470号验资报告验证。

(3)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100076066559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933,333,334.00元,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5层,母公司为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风能、太阳能新能源电力的投资与技术开发、以及技术咨询服务。

2024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孙公司共31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1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本附注七、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电力出售业务。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编制期间为2024年1-12月。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2000万元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10.00%的子公司,且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子公司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7“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通常包括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和公司虽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

2024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7“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7(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金融工具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

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③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④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2024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7)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7)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除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及信用风险较低客户组合以外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组合的应收款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7)金融工具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7)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除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及信用风险较低客户组合以外的应收账款

按照账龄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计提信用损失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其他等。

(2)发出的计价方法

领用和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独立的主营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7、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2024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8、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年53.17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20年54.75-9.50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年519.00其他年限平均法3-10年59.50-31.67

19、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

2024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2“长期资产减值”。20、借款费用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1、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确定依据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使用寿命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摊销方法软件10年合理估计年限直线法土地使用权20-50年产权证书直线法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包括研发领用的材料、人工及劳务成本、研发设备摊销、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的摊销、水电等费用。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

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2“长期资产减值”。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5、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024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6、预计负债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8、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具体的收入政策: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销售电力的履约义务。风力/光伏发电收入由电力供应至各电场所在地的省电网公司或其他相关公司确认,双方执行抄表、核对、结算单填制,经双方确认的结算电量作为当月销售电量,以经发改委核定的上网电价作为销售单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收入准则》(财会【2017】22 号),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销售电力的履约义务。在电力供应至各风/光电场所在地电网公司时,客户已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公司已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商品实物资产已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同时根据规定取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按应补助金额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无。

29、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

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2024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2、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运输工具。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1)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4)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5)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价值低于2000元)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

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

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024

(2)维简费、生产安全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本公司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维简费、生产安全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安全生产、设备改造等相关支出。本公司按规定在当期损益中计提上述费用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用于费用性支出时,按实际支出冲减专项储备;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相关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无0.00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

项目名称

开始适用的时点影响金额会计估计变更内容: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2024年04月01日188,950,910.20原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递延所得税资产2024年04月01日-28,094,853.46

信用减值损失(减少)2024年04月01日188,950,910.20

所得税费用(增加)2024年04月01日28,094,853.46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原计提比率变更后计提比率1年以内551-2年10102-3年30303-4年50454-5年50455年以上10045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2024年8月26日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估计变更内容及合理性详见前述董事会《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报告》。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13%、9%、6%、3%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 、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5%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 、2%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5%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15%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15%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15%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15%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15%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15%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15%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15%胡杨河市锦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5%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5%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15%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5%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15%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15%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15%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5%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5%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5%新疆锐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5%其他公司25%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子公司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二期项目从2020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子公司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2021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4

(3)本公司子公司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

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子公司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一期、二期项目从2020年7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期、五期项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收企业所得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子公司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子公司胡杨河市锦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2020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收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子公司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

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2022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收企业所得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8)本公司子公司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收企业所得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9)本公司子公司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收企业所得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0)本公司子公司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

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收企业所得税,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1)本公司子公司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符合“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2024年5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免收企业所得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享受优惠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规定,企业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公司子公司新疆锐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65000093,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率为15%,本次报告期间享受此优惠税率。

(13)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第二条,企业符合“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増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文件,为鼓励利用风力发电,促

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现将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由于风电项目投建期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较大,2021年6月,哈密国投新风

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3月,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12月,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开始实际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司其他风力发电子公司尚未实际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银行存款132,961,227.87324,384,482.72其他货币资金120,942,342.25123,108,463.55合计253,903,570.12447,492,946.27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下述款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1,463,992.8839,562,435.76保函保证金6,180,000.005,880,000.00土地复垦保证金3,295,749.37ETC押金2,600.002,600.00合计120,942,342.2545,445,035.76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银行承兑票据13,385,360.044,000,000.00合计13,385,360.044,000,000.00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银行承兑票据325,607,876.70合计325,607,876.70

2024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1年以内(含1年)604,704,387.03634,235,635.591至2年552,906,534.62504,506,859.432至3年459,329,662.59498,720,936.213年以上1,106,924,815.09633,403,878.88

3至4年473,520,936.21366,194,540.014至5年366,194,540.01256,127,214.145年以上267,209,338.8711,082,124.73合计2,723,865,399.332,270,867,310.11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类别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723,865,399.33100.00%721,440,938.3926.49%2,002,424,460.942,270,867,310.11100.00%554,021,750.4324.40%1,716,845,559.68其中:

账龄组合2,723,865,399.33100.00%721,440,938.3926.49%2,002,424,460.942,270,867,310.11100.00%554,021,750.4324.40%1,716,845,559.68合计2,723,865,399.33100.00%721,440,938.3926.49%2,002,424,460.942,270,867,310.11100.00%554,021,750.4324.40%1,716,845,559.68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21,440,938.39

单位:元名称

期末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组合2,723,865,399.33721,440,938.3926.49%合计2,723,865,399.33721,440,938.39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类别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54,021,750.43167,419,187.96721,440,938.39合计554,021,750.43167,419,187.96721,440,938.3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无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615,060,172.982,615,060,172.9896.01%707,922,509.00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103,517,014.71103,517,014.713.80%13,254,018.81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691,583.333,691,583.330.14%184,579.1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热电有限公司

1,108,572.831,108,572.830.04%55,428.64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367,380.26367,380.260.01%18,369.01合计2,723,744,724.112,723,744,724.11100.00%721,434,904.63

4、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收股利0.000.00其他应收款30,574,467.7826,149,843.21合计30,574,467.7826,149,843.21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押金、保证金866,038.00740,720.00备用金30.00社保统筹款575,841.62351,991.23代收代付款885,477.071,995,490.27经营性往来款8,623,535.199,533,808.00即征即退增值税1,517,922.403,139,677.64其他20,453,846.8511,848,849.89合计32,922,661.1327,610,567.03

2024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1年以内(含1年)22,227,855.0926,891,877.241至2年9,979,086.04597,385.002至3年594,840.0021,304.793年以上120,880.00100,000.003至4年20,880.00100,000.004至5年100,000.000.005年以上0.000.00合计32,922,661.1327,610,567.03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类别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比例金额

计提比例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2,922,661.13100.00%2,348,193.357.13%30,574,467.7827,610,567.03100.00%1,460,723.825.29%26,149,843.21其中:

账龄组合32,922,661.13100.00%2,348,193.357.13%30,574,467.7827,610,567.03100.00%1,460,723.825.29%26,149,843.21合计32,922,661.13100.00%2,348,193.357.13%30,574,467.7827,610,567.03100.00%1,460,723.825.29%26,149,843.2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48,193.35

单位:元名称

期末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组合32,922,661.132,348,193.357.13%合计32,922,661.132,348,193.35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合计未来12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2024年1月1日余额1,460,723.821,460,723.82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本期计提887,469.53887,469.532024年12月31日余额2,348,193.352,348,193.35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460,723.82887,469.532,348,193.35合计1,460,723.82887,469.532,348,193.35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无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临时耕地占用税12,555,476.251年以内38.14%627,773.8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二场

经营性往来款8,262,608.001-2年25.10%826,260.80国家税务总局达坂城区税务局临时耕地占用税5,973,608.001年以内、1-2年18.14%307,317.20即征即退增值税即征即退1,517,922.401年以内4.61%75,896.12哈密兴疆鲲鹏新能源有限公司电量损失赔偿款623,656.001-2年1.89%62,365.60合计28,933,270.6587.88%1,899,613.53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账龄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金额比例金额比例1年以内7,967,097.6479.63%2,684,690.5476.20%1至2年1,531,627.3915.31%693,306.1819.68%2至3年361,284.973.61%117,789.923.34%3年以上145,191.751.45%27,401.830.78%合计10,005,201.753,523,188.47

2024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单位名称年末余额账龄未及时结算原因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304,090.801-2年尚未结算哈密恒益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52,351.632-3年尚未结算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130,388.971-2年尚未结算新疆大明德电力有限公司112,601.243-4年尚未结算睿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8,933.342-3年尚未结算合计1,898,365.98??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单位名称年末余额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3,215,579.9832.14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563,515.8725.62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1,453,500.0014.53新疆精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40,463.133.40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318,038.353.18合计7,891,097.3378.87其他说明: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原材料397,756.54397,756.54333,761.05333,761.05合计397,756.54397,756.54333,761.05333,761.05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值税留抵扣额536,505,819.07201,084,912.95再融资费用273,584.90273,584.90预缴企业所得税72,785.86合计536,852,189.83201,358,497.85其他说明:

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805,169,700.00-8,351,580.00796,818,120.00小计805,169,700.00-8,351,580.00796,818,120.00合计805,169,700.00-8,351,580.00796,818,120.00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

9、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固定资产5,852,896,994.105,931,882,436.67固定资产清理合计5,852,896,994.105,931,882,436.67

2024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67,093,309.696,885,102,583.775,676,126.8321,894,023.867,779,766,044.15

2.本期增加金额24,388,234.51285,657,661.650.00951,834.74310,997,730.90

(1)购置0.003,828,936.740.00951,834.744,780,771.48

(2)在建工程转入24,388,234.51281,828,724.910.000.00306,216,959.42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0.000.000.00247,787.61247,787.61

(1)处置或报废0.000.000.00247,787.61247,787.61

4.期末余额891,481,544.207,170,760,245.425,676,126.8322,598,070.998,090,515,987.4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6,427,499.401,661,602,511.133,725,730.9615,930,119.741,847,685,861.23

2.本期增加金额26,618,337.12360,577,219.14593,460.582,181,767.25389,970,784.09

(1)计提26,618,337.12360,577,219.14593,460.582,181,767.25389,970,784.09

3.本期减少金额0.000.000.00235,398.23235,398.23

(1)处置或报废0.000.000.00235,398.23235,398.23

4.期末余额193,045,836.522,022,179,730.274,319,191.5417,876,488.762,237,421,247.0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0.00197,746.250.000.00197,746.25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0.00197,746.250.000.00197,746.2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98,435,707.685,148,382,768.901,356,935.294,721,582.235,852,896,994.10

2.期初账面价值700,665,810.295,223,302,326.391,950,395.875,963,904.125,931,882,436.67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房屋及建筑物36,643,685.29尚在办理中其他说明:

10、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在建工程5,399,456,013.36594,839,019.35合计5,399,456,013.36594,839,019.35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

1,029,020,369.831,029,020,369.83347,084,139.78347,084,139.78新疆兵团第九师166团3.6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项目)

197,452,079.58197,452,079.58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

1,224,144,937.171,224,144,937.1729,960,081.3929,960,081.39吉木萨尔3.5MW光伏发电项目(四期)

11,688,394.0611,688,394.06托里达坂城风电三期49.5MW工程

11,209,315.0711,209,315.0711,209,315.0711,209,315.07新疆立新能源乌鲁木齐市社会化停车场充电桩三期

6,429,584.336,429,584.33新疆能源立新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

1,412,116,082.241,412,116,082.24立新能源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

1,273,149,704.491,273,149,704.49若羌县16万千瓦/64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

451,002,302.63451,002,302.63884,922.50884,922.50零星工程10,022,617.0010,022,617.001,339,817.711,339,817.71合计5,410,665,328.4311,209,315.075,399,456,013.36606,048,334.4211,209,315.07594,839,019.35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

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

1,765,620,200.00347,084,139.78681,936,230.051,029,020,369.8358.28%98.97%14,140,247.0313,431,682.962.50%

金融机构贷款新疆兵团第九师166团3.6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项目)

199,841,000.00197,452,079.581,731,260.83199,183,340.4199.67%100%2,461,079.101,291,795.542.50%

金融机构贷款新疆兵团第九师166团3.4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项目)

111,773,700.0088,838,577.3588,838,577.3579.48%100%1,471,404.441,471,404.442.76%

金融机构贷款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

3,116,828,600.0029,960,081.391,194,184,855.781,224,144,937.1739.28%74.36%8,529,488.598,529,488.592.60%

金融机构贷款新疆能源立新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

2,256,000,000.001,412,116,082.241,412,116,082.2462.59%100%6,082,838.106,082,838.102.50%

金融机构贷款立新能源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

1,996,000,000.001,273,149,704.491,273,149,704.4963.79%98%6,402,857.466,402,857.462.30%

金融机构贷款若羌县16万千瓦/64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

566,840,700.00884,922.50450,117,380.13451,002,302.6379.56%100%1,043,036.741,043,036.742.43%

金融机构贷款合计10,012,904,200.00575,381,223.255,102,074,090.87288,021,917.765,389,433,396.3640,130,951.4638,253,103.83

2024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土地租赁运输工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174,377.0841,048,980.473,641,309.9050,864,667.45

2.本期增加金额916,906.781,791,092.062,707,998.84

(1)租赁916,906.781,791,092.062,707,998.84

3.本期减少金额2,489,280.79428,217.332,917,498.12

(1)租赁变更2,489,280.79428,217.332,917,498.12

4.期末余额6,174,377.0839,476,606.465,004,184.6350,655,168.17

二、累计折旧0.00

1.期初余额3,826,125.994,720,431.801,479,718.3410,026,276.13

2.本期增加金额1,361,127.002,301,712.921,953,914.875,616,754.79

(1)计提1,361,127.002,301,712.921,953,914.875,616,754.79

3.本期减少金额285,130.99214,108.74499,239.73

(1)处置0.00

(1)租赁变更285,130.99214,108.74499,239.73

4.期末余额5,187,252.996,737,013.733,219,524.4715,143,791.1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987,124.0932,739,592.731,784,660.1635,511,376.98

2.期初账面价值2,348,251.0936,328,548.672,161,591.5640,838,391.32

12、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63,921,446.257,614,641.43271,536,087.68

2.本期增加金额1,140,965.50148,237.701,289,203.20

(1)购置1,140,965.50148,237.701,289,203.2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65,062,411.757,762,879.13272,825,290.8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6,297,098.512,136,182.6418,433,281.15

2.本期增加金额6,227,171.16801,586.387,028,757.54

(1)计提6,227,171.16801,586.387,028,757.5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2,524,269.672,937,769.0225,462,038.6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42,538,142.084,825,110.11247,363,252.19

2.期初账面价值247,624,347.745,478,458.79253,102,806.53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2,673,551.40尚在办理中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1,819,482.74尚在办理中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38,266.67尚在办理中合计5,531,300.81?其他说明:

2024

13、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并购乌鲁木齐富禾光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7,326.027,326.02合计7,326.027,326.02

1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集控中心装修费344,928.45148,889.16196,039.29邮箱使用费10,792.007,617.973,174.03园区基础设施费227,314.09428,510.00237,436.61418,387.48合计583,034.54428,510.00393,943.74617,600.80其他说明: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减值准备691,937,793.54101,594,003.80563,186,876.8082,125,730.44租赁负债489,161.4876,053.128,818,794.321,015,133.51合计692,426,955.02101,670,056.92572,005,671.1283,140,863.95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固定资产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6,244.569,061.14使用权资产24,544,447.291,442,925.2711,344,558.811,356,693.03合计24,544,447.291,442,925.2711,380,803.371,365,754.17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101,670,056.9283,140,863.95递延所得税负债1,442,925.271,365,754.17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4,424,697.784,837,603.24可抵扣亏损133,705,670.9680,484,847.17合计178,130,368.7485,322,450.4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2025年10,875,457.9010,959,876.512026年14,204,029.8714,204,029.872027年33,627,600.4433,730,119.522028年21,590,821.2721,590,821.272029年53,407,761.48合计133,705,670.9680,484,847.17其他说明: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8,208,376.788,208,376.78328,146,717.98328,146,717.98合计8,208,376.788,208,376.78328,146,717.98328,146,717.98其他说明:

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项目

期末期初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货币资金120,942,342.25120,942,342.25

保证金、ETC押金

保证45,445,035.7645,445,035.76

保证金、ETC押金

保证固定资产1,761,878,394.941,089,076,495.35其他融资租赁应收账款2,716,757,122.371,995,696,634.10电费收费权质押2,268,251,716.111,714,310,552.11电费收费权质押在建工程1,117,395,172.221,117,395,172.22其他融资租赁合计5,716,973,031.784,323,110,643.922,313,696,751.871,759,755,587.87

其他说明: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2024

18、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信用借款1,261,584,818.11未到期应付利息1,156,108.55合计1,262,740,926.660.00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银行承兑汇票111,463,992.8856,109,422.48合计111,463,992.8856,109,422.48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

20、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服务费48,098,784.2737,555,356.49工程设备款1,220,672,938.95439,115,896.12资产购置款项1,108,765.40819,634.40其他292,900.741,444,578.56合计1,270,173,389.36478,935,465.57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远景能源有限公司40,800,000.00未到合同付款节点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4,582,839.21尚未结清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658,841.27尚未结清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53,033.96尚未结清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344,032.81尚未结清合计48,838,747.25其他说明:

2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付利息0.000.00应付股利0.000.00其他应付款2,404,216.531,265,858.45合计2,404,216.531,265,858.45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社保统筹款1,048,251.94871,349.88其他1,355,964.59394,508.57合计2,404,216.531,265,858.45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3,334.00尚未结清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3,333.00尚未结清新疆鑫风麒能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13,333.00尚未结清合计40,000.00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十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预收售电款12,386.87合计12,386.870.00

23、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4,906,682.0058,694,684.2957,497,737.4616,103,628.8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9,017,255.549,017,255.54合计14,906,682.0067,711,939.8366,514,993.0016,103,628.83

2024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3,629,336.9743,589,903.6742,000,870.0215,218,370.62

2、职工福利费5,123,467.285,123,467.28

3、社会保险费3,648,919.103,648,919.10其中:医疗保险费3,379,687.143,379,687.14

工伤保险费269,231.96269,231.96

4、住房公积金4,393,504.004,393,504.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277,345.03909,689.541,301,776.36885,258.21

6、其他短期薪酬1,029,200.701,029,200.70合计14,906,682.0058,694,684.2957,497,737.4616,103,628.83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856,983.205,856,983.20

2、失业保险费183,037.64183,037.64

3、企业年金缴费2,977,234.702,977,234.70合计9,017,255.549,017,255.54其他说明: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增值税8,197,588.7210,311,565.28企业所得税19,848,790.6827,466,574.21个人所得税2,510.5539,646.30城市维护建设税306,899.21371,192.74印花税2,044,790.33902,741.62教育费附加171,830.36243,601.26地方教育费附加114,553.59162,400.85耕地占用税0.002,454,696.10合计30,686,963.4441,952,418.36其他说明: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39,275,639.38727,781,403.8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32,728,167.96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028,689.142,987,214.76合计973,032,496.48730,768,618.59

其他说明: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待转销项税1,360.02合计1,360.020.00

27、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质押借款5,922,417,408.174,407,895,910.09保证借款730,849,765.53835,337,003.52信用借款992,475,363.38777,724,635.18未到期应付利息6,761,173.856,697,474.64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39,275,639.38727,781,403.83合计6,813,228,071.555,299,873,619.60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长期借款年利率区间为:1.8%-3.6%

28、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租赁付款额9,829,327.1918,023,775.69减:未确认融资费用2,136,080.393,727,125.05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028,689.142,987,214.76合计6,664,557.6611,309,435.88

其他说明:

2024

29、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长期应付款1,840,652,549.60合计1,840,652,549.600.00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付融资租赁款2,460,155,586.19减:未实现融资费用486,774,868.63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32,728,167.96合 计1,840,652,549.60其他说明:

无30、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托里220汇集站预收租赁费1,163,461.511,269,230.75雅满苏220千伏升压站预收租赁费561,387.34587,198.26220千伏立新镇西光伏汇集站预收租赁费34,893,103.7436,813,825.06220千伏国华望洋台风电汇集站预收租赁费8,016,460.138,684,890.37合计44,634,412.7247,355,144.44其他说明:

31、股本

单位:元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股份总数933,333,334.00933,333,334.00其他说明: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245,324,337.221,245,324,337.22其他资本公积209,727.868,351,580.00-8,141,852.14合计1,245,534,065.088,351,580.001,237,182,485.0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公司因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时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中所享有的份额,调减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351,580.00元。

33、专项储备

单位:元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安全生产费16,028,168.4613,874,116.472,154,051.99合计0.0016,028,168.4613,874,116.472,154,051.99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21日起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新建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按照本年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法定盈余公积35,189,791.382,513,492.8337,703,284.21合计35,189,791.382,513,492.8337,703,284.2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727,502,563.48665,021,851.30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727,502,563.48665,021,851.30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182,051.80135,216,252.25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13,492.8313,935,540.03应付普通股股利74,666,666.7258,800,000.04期末未分配利润700,504,455.73727,502,563.48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2024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项目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收入成本收入成本主营业务964,405,561.84494,236,812.52982,297,500.87409,759,362.83其他业务6,272,947.871,534,360.247,471,123.875,581,933.98合计970,678,509.71495,771,172.76989,768,624.74415,341,296.81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合同分类

分部1分部2合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业务类型 其中:

电力产品958,385,336.67491,240,498.02958,385,336.67491,240,498.02其他12,293,173.044,530,674.7412,293,173.044,530,674.74按经营地区分类?其中:

西北地区(疆内)970,678,509.71495,771,172.76970,678,509.71495,771,172.76市场或客户类型?其中:

国有企业969,831,335.82494,664,085.45969,831,335.82494,664,085.45其他847,173.891,107,087.31847,173.891,107,087.31合同类型?其中:

电力合同958,385,336.67491,240,498.02958,385,336.67491,240,498.02其他12,293,173.044,530,674.7412,293,173.044,530,674.74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其中:

国家电网+地方电网958,385,336.67491,240,498.02958,385,336.67491,240,498.02其他12,293,173.044,530,674.7412,293,173.044,530,674.74合计970,678,509.71495,771,172.76970,678,509.71495,771,172.76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重要的支付条款

公司承诺转让

商品的性质

是否为主要责

任人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会计处理方法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其他说明: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城市维护建设税2,734,087.703,000,326.92教育费附加2,895,006.203,183,346.35房产税1,247,475.99805,326.04土地使用税11,021,840.5310,879,820.29车船使用税12,937.2013,777.20印花税631,816.59850,047.53合计18,543,164.2118,732,644.33

其他说明: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职工薪酬22,823,483.4126,076,756.41办公费219,119.19362,110.88差旅费905,343.771,389,333.22业务招待费195,045.88535,734.83车辆费414,165.81285,237.09安全生产费53,685.2125,321.14邮电费100,403.76104,099.27咨询服务费879,127.981,597,217.37暖气费135,961.0439,323.20物业费182,807.68164,900.04折旧费718,494.54497,704.72租赁费2,060,828.941,673,161.24残疾人保障金302,235.50171,844.35聘请中介机构费2,556,760.301,778,245.41其他987,530.061,224,377.80合计32,534,993.0735,925,366.97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2024其他说明: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职工薪酬4,177,168.692,778,726.69材料费328,938.05技术服务费1,810,031.13924,528.31租赁费138,908.57其他23,708.0944,096.12合计6,478,754.533,747,351.12其他说明:

无40、财务费用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利息支出194,709,623.37185,858,122.99减:利息收入4,086,372.7313,290,197.76其他289,486.45218,959.97合计190,912,737.09172,786,885.20

其他说明: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18,859,430.0520,504,389.70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6,075.37合计18,859,430.0520,520,465.07

4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交易性金融资产-27,722.22合计0.00-27,722.22其他说明:

43、投资收益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793,605.01债务重组收益686,792.4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1,291.89合计0.001,481,689.36其他说明:

4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7,419,187.96-211,202,156.5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87,469.53-566,841.96合计-168,306,657.49-211,768,998.48

其他说明: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44,681.87其他282,600.789,319.63合计282,600.7854,001.50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7,786.26赔偿收入1,416,911.755,028,758.651,416,911.75其他0.626,022.570.62合计1,416,912.375,042,567.481,416,912.37其他说明:

赔偿收入说明:子公司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因停电受到损失,由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停电期间电量经济损失,并签订电量损失赔偿协议。

2024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对外捐赠521,000.00滞纳金及罚款支出255,531.03332,247.46255,531.03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2,389.38其他1,348,717.401,030,248.921,348,717.40合计1,604,248.431,895,885.761,604,248.43其他说明:

48、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当期所得税费用46,226,126.3251,462,153.77递延所得税费用-18,452,021.87-30,376,280.54合计27,774,104.4521,085,873.2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利润总额77,085,725.33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9,271,431.33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1,360,173.52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976.96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4,555,876.4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62,465.17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6,387,694.30税率调整导致上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548,026.74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371,209.18所得税费用27,774,104.45

其他说明:

49、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利息收入4,086,372.734,267,646.62经营性往来款13,273,616.0512,017,770.87保证金2,237,088.00备用金610,782.59624,440.00增值税退返及其他政府补助20,481,185.2996,060,712.99其他3,312,507.99578,776.46合计44,001,552.65113,549,346.94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银行手续费296,576.76211,555.23付现费用18,030,010.0312,239,652.42往来款593,051.94584,792.78备用金447,000.00644,410.00押金及保证金1,320,000.00其他3,251,027.011,922,564.88合计23,937,665.7415,602,975.31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产权交易中心的保证金11,320,000.00合计0.0011,320,000.00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临时耕地占用税18,833,816.96土地复垦保证金3,295,749.37合计22,129,566.330.00

2024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履约保函保证金2,500,000.002,000,000.00融资租赁款1,413,040,180.48合计1,415,540,180.482,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定期存款及银票保证金3,312,280.002,880,000.00租赁付款额7,687,869.254,307,327.26融资租赁咨询费1,600,000.00合计12,600,149.257,187,327.2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短期借款1,261,584,818.111,156,108.551,262,740,926.66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6,027,655,023.432,344,290,263.112,633,267.51721,066,200.101,008,643.027,652,503,710.93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14,296,650.641,843,711.302,280,802.556,166,312.597,693,246.80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1,413,040,180.481,051,748,727.455,407,066.70486,001,123.671,973,380,717.56合计6,041,951,674.075,018,915,261.701,057,381,814.81728,754,069.35493,176,079.2810,896,318,601.95

5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利润49,311,620.88135,555,324.03加:资产减值准备168,306,657.49211,768,998.48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89,969,527.60309,851,032.56使用权资产折旧4,382,913.644,517,876.83无形资产摊销4,756,869.834,510,567.0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93,943.74375,476.2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82,600.78-54,001.50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389.38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7,722.22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94,709,623.37185,858,122.99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81,689.36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529,192.97-31,058,436.76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7,171.10474,600.40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3,995.49-333,761.05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74,177,556.64-81,081,877.54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4,905,836.18-232,771,068.64其他2,154,898.77-2,215,628.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915,716.72503,955,647.26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债务转为资本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32,961,227.87396,917,174.38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96,917,174.381,067,117,330.04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3,955,946.51-670,200,155.66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32,961,227.87396,917,174.38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32,961,227.87324,381,882.72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72,535,291.66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2,961,227.87396,917,174.38

2024

(3)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货币资金120,942,342.2545,445,035.76ETC押金、保证金合计120,942,342.2545,445,035.76

51、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租赁收入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

款额相关的收入租赁收入2,720,731.72合计2,720,731.72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职工薪酬4,177,168.692,778,726.69材料费328,938.05技术服务费1,810,031.13924,528.31租赁费138,908.57其他23,708.0944,096.12合计6,478,754.533,747,351.12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6,478,754.533,747,351.12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设立时间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达坂城区

乌鲁木齐市风力发电2024-05-20100.00新设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木垒县木垒县风力发电2024-05-21100.00新设隆尧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省邢台市河北省邢台市电力、热力生产2019-10-12100.00注销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取得方式直接间接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202,500,000.00新疆乌鲁木齐县新疆乌鲁木齐县风力发电100.00%设立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90,000,000.00哈密市哈密市风力发电100.00%设立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290,000,000.00哈密市哈密市风力发电100.00%设立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69,000,000.00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县太阳能发电100.00%设立新疆新能源(集团)哈密新风有限公司

10,000,000.00哈密市哈密市风力发电70.00%设立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

200,000,000.00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电力销售100.00%设立哈巴河县新风发电有限公司4,000,000.00哈巴河县哈巴河县风力发电100.00%设立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000.00奇台县奇台县风力发电100.00%设立富蕴新光发电有限公司1,500,000.00富蕴县富蕴县太阳能发电100.00%设立阿勒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1,500,000.00阿勒泰市阿勒泰市风力发电100.00%设立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50,000,000.00哈密市哈密市风力发电100.00%设立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503,500,000.00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投资与资产管理100.00%设立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54,000,000.00阜康市阜康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设立

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92,000,000.00胡杨河市胡杨河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购买

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87,000,000.00哈密市哈密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设立

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86,000,000.00哈密市哈密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设立

乌鲁木齐富禾光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0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97.62%购买

胡杨河市锦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胡杨河市胡杨河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7.62%购买

2024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取得方式直接间接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466,000,000.00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县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0.23%59.77%设立

隆尧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00.00河北省邢台市河北省邢台市电力、热力生产100.00%设立新疆锐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6,000,000.00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研究和试验发展100.00%设立伊吾淖毛湖风之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哈密市哈密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8.95%设立

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伊吾县伊吾县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8.95%设立

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000,000.00哈密市哈密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设立

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69,000,000.00额敏县额敏县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设立

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50,000,000.00若羌县若羌县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0.00%设立

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00.00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设立

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961,000,000.00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设立

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380,000,000.00奇台县奇台县风力发电100.00%设立若羌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00.00若羌县若羌县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设立

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0

乌鲁木齐达坂城区

乌鲁木齐市风力发电100.00%新设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0,000,000.00木垒县木垒县风力发电100.00%新设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

益余额新疆新能源(集团)哈密新风有限公司30.00%-611.79-575.23乌鲁木齐富禾光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38%-100,901.48743,133.32伊吾淖毛湖风之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5%36,593.57801,923.76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10.00%-805,511.224,428,153.42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新疆新能源(集团)哈密新风有限公司

174,598.416,649.57181,247.98183,165.43183,165.43169,283.636,649.57175,933.20175,811.30175,811.30乌鲁木齐富禾光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479,579.79148,045,029.24170,524,609.0333,571,291.89105,429,644.20139,000,936.0925,112,330.13157,598,353.03182,710,683.1628,981,216.01117,966,236.14146,947,452.15伊吾淖毛湖风之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6,803,096.68216,256,696.38273,059,793.0642,900,783.77152,729,762.60195,630,546.3746,941,681.87227,425,993.10274,367,674.9732,330,412.86168,173,762.60200,504,175.46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21,126,445.62186,135,351.63207,261,797.2539,557,040.73123,423,222.28162,980,263.0123,445,970.56195,860,870.07219,306,840.63135,300,937.3331,669,256.88166,970,194.21

单位:元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新疆新能源(集团)哈密新风有限公司

-2,039.35-2,039.35-4,741.82100,000.00137,787.20137,787.20-1,132.96乌鲁木齐富禾光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724,522.15-4,239,558.07-4,239,558.07-3,063,862.8513,886,055.36-1,230,245.07-1,230,245.07-1,420,107.33伊吾淖毛湖风之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7,732,406.703,485,101.233,485,101.2318,990,248.6332,597,914.379,879,272.099,879,272.0915,598,260.68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

8,775,324.62-8,055,112.18-8,055,112.185,191,627.018,575,140.242,395,953.952,395,953.957,869,582.14

其他说明:

无。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哈密市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华电大厦天山西路附19B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40.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024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流动资产202,608,297.79非流动资产12,775,775,988.77资产合计12,978,384,286.56流动负债5,784,415,314.94非流动负债5,201,923,671.62负债合计10,986,338,986.56净资产1,992,045,300.00少数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92,045,300.00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796,818,120.00调整事项--商誉--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其他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796,818,120.00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营业收入净利润终止经营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总额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会计科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自治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200,961.93141,200.35税收减免退税9,525.0017,825.00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50,000.00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50,000.00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00.00即征即退增值税18,548,943.1219,945,364.35合计18,859,430.0520,504,389.70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本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预期信用损失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电网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少,预期信用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公司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 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应收票据13,385,360.04应收账款2,723,865,399.33 721,440,938.39其他应收款32,922,661.13 2,348,193.35合 计2,770,173,420.50 723,789,131.74

本公司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主要为存量项目电价补贴款,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发电项目需逐级申报纳入补贴清单或补贴项目,发电项目列入补贴目录或补贴清单后可获得可再生能源补贴。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1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上述公告中,本公司有5个项目被纳入第一批补贴合规项目清

年度报告

ANNUAL REPORT

2024单,截至目前,上述补贴核查工作尚未结束。其中:已列入补贴清单或补贴目录,同时通过第一批合规审查项目的应收电价补贴款期末余额为391,536,499.97元;已列入补贴目录或补贴清单,暂未通过合规审查项目的应收电价补贴款期末余额2,285,813,429.33元。

(2)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3)市场风险

①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来降低利率风险。

②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表决权比例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风能投资及资产管理117,475.20万元47.38%47.38%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详见附注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注释1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注释2。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高建军担任董事的企业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实控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高建军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北京天诚同创电气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乌鲁木齐达坂城金风科技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昌吉金风科技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乌鲁木齐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新疆泓源碳资产碳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昌吉州国投晟鑫能源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并由本公司托管的企业昌吉州国投恒胜能源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并由本公司托管的企业昌吉州国投恒欣能源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并由本公司托管的企业昌吉州鑫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并由本公司托管的企业昌吉州御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并由本公司托管的企业木垒智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并由本公司托管的企业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股权由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雅克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北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51%股权划转至玛纳斯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设备采购、运行维护费及技术服务等

1,918,076,170.012,312,800,000.00否162,613,884.90新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

咨询服务费、勘察设计费等

24,156,820.45201,000,000.00否7,632,540.41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劳务费138,311.08

2024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营服务费、托管费3,482,625.79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

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582,005.45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本公司租赁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的房屋。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882,162.812,822,877.58

(4) 其他关联交易

子公司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49.5MW分散式风电项目报告期内因叶片失效,疆源淖毛湖南风电一场损失发电量405.0106 万千瓦时,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停电期间电量经济损失1,376,982.55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项目名称关联方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昌吉州国投晟鑫能源有限公司453,125.0122,656.25应收账款昌吉州国投恒胜能源有限公司543,750.0027,187.50应收账款昌吉州国投恒欣能源有限公司1,812,500.0090,625.00应收账款昌吉州鑫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66,458.333,322.92应收账款昌吉州御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36,249.991,812.50应收账款木垒智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362,500.0018,125.00应收账款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7,000.0020,850.00预付账款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3,215,579.98预付账款新疆泓源碳资产碳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9,500.00其他非流动资产昌吉金风科技有限公司67,230,530.90其他应收款乌鲁木齐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60,927.194,554.0830,154.451,507.72其他应收款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45,000.00147,250.00其他应收款新疆能源(集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15,000.00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应付账款北京天诚同创电气有限公司11,213,412.92应付账款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6,623,801.055,807,268.70应付账款昌吉金风科技有限公司190,296,605.95应付账款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933,305.931,772,752.69应付账款乌鲁木齐达坂城金风科技有限公司124,706,368.94应付账款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416,650.001,818,465.47应付账款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750,000.00750,000.00应付账款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3,283.45535,565.07应付账款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9,590.11179,245.29应付账款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195.47应付账款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4,219,607.245,692,839.46应付账款新疆金润绿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00,000.00应付账款新疆能源(集团)哈密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7,259.83应付票据乌鲁木齐达坂城金风科技有限公司94,794,012.70应付票据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4,753,224.50应付票据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196,323.00应付票据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350,400.00其他应付款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3,334.0013,334.00

2024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承诺

单位:元

项 目年末余额上年年末余额已签订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工程、设备或其他合同1,124,203,829.09 3,001,063,204.51合计1,124,203,829.09 3,001,063,204.51

(2)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① 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2,600.00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27,200.00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11,400.00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 20,563.37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 13,415.94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6,640.00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543.80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胡杨河市锦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1,112.69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 3,220.00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81,577.81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32,074.69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3,208.75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 13,251.62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19,714.00 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伊吾淖毛湖风之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6,757.38 否合计 277,280.05

②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0.17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0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0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0.17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0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0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2024年末总股本933,3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对联营企业投资情况

2023年7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由公司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共同出资组建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天山”),出资注册资本为20亿元,由公司认缴80,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0%股权,华电认缴120,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60%股权。2024年12月5日,华电天山第四次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增加至20.129243亿元,本次增资公司需出资516.97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80, 516.97万元投资款已认缴到位。2025年2月13日华电天山通过增资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向华电天山增资或者引进关联方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5.95亿元。2025年2月17日自治区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在2024年出资8亿元的基础上,向公司关联方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继续向华电天山出资权,出资价格1元/注册资本金,出资金额15.95亿元。

(2)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暨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吸收合并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月18日,公司获悉能源集团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过户事宜已完成登记手续,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能源集团。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年金计划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

职工参加本计划的条件:①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的员工;②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③当年年度考核在7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下一年度年金计划。

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自动加入本计划。

2024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1年以内(含1年)3,691,583.33合计3,691,583.330.0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类别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691,583.33100.00%184,579.175.00%3,507,004.160.000.00%0.000.00%0.00其中:

账龄组合3,691,583.33100.00%184,579.175.00%3,507,004.160.000.00%0.000.00%0.00合计3,691,583.33100.00%184,579.175.00%3,507,004.160.000.00%0.000.00%0.0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84,579.17

单位:元名称

期末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691,583.33184,579.175.00%合计3,691,583.33184,579.1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

备期末余额昌吉州国投恒欣能源有限公司1,812,500.001,812,500.0049.10%90,625.00昌吉州国投恒胜能源有限公司543,750.00543,750.0014.73%27,187.50昌吉州国投晟鑫能源有限公司453,125.01453,125.0112.27%22,656.25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7,000.00417,000.0011.30%20,850.00木垒智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362,500.00362,500.009.82%18,125.00合计3,588,875.013,588,875.0197.22%179,443.75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应收利息0.000.00应收股利22,799,786.86258,849,786.86其他应收款638,684,229.19370,825,294.11合计661,484,016.05629,675,080.97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3,000,000.00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14,000,000.00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8,000,000.0028,000,000.00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49,000,000.00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4,799,786.8626,399,786.86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63,450,000.00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75,000,000.00合计22,799,786.86258,849,786.86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资金拆借及往来款637,327,259.63370,217,210.47保证金及押金184,510.00116,180.00社保统筹款173,894.89经营性往来款300,000.00其他823,637.80573,102.78合计638,809,302.32370,906,493.25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1年以内(含1年)534,278,370.54280,973,147.821至2年17,923,303.6989,133,300.002至3年86,332,582.66530,880.003年以上275,045.43269,165.433至4年5,880.00100,000.004至5年100,000.005年以上169,165.43169,165.43合计638,809,302.32370,906,493.25

2024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类别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38,809,302.32100.00%125,073.130.02%638,684,229.19370,906,493.25100.00%81,199.140.02%370,825,294.11其中:

账龄组合1,482,042.690.23%125,073.138.44%1,356,969.56689,282.780.19%81,199.1411.78%608,083.64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组合其他应收款

637,327,259.6399.77%637,327,259.63370,217,210.4799.81%370,217,210.47合计638,809,302.32100.00%125,073.130.02%638,684,229.19370,906,493.25100.00%81,199.140.02%370,825,294.11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5,073.13

单位:元名称

期末余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组合1,482,042.69125,073.138.44%合计1,482,042.69125,073.13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合计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2024年1月1日余额81,199.1481,199.14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本期计提43,873.9943,873.992024年12月31日余额125,073.13125,073.13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81,199.1443,873.99125,073.13合计81,199.1443,873.99125,073.1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转回原因收回方式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无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拆借及往来款169,188,690.921年以内26.49%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拆借及往来款111,309,319.091-3年17.42%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拆借及往来款110,628,119.481年以内17.32%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拆借及往来款97,492,740.071年以内15.26%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拆借及往来款35,059,830.581年以内5.49%合计523,678,700.1481.98%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对子公司投资3,655,196,598.721,400,000.003,653,796,598.723,193,946,598.723,193,946,598.7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796,818,120.00796,818,120.00合计4,452,014,718.721,400,000.004,450,614,718.723,193,946,598.723,193,946,598.72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新疆逐日农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44,000,000.0019,000,000.0063,000,000.00若羌县立新发电有限公司45,000,000.0045,000,000.00乌鲁木齐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3,500,000.0016,500,000.0040,000,000.00奇台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201,531,000.00201,531,000.00巴里坤追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478,000,000.00478,000,000.00若羌县立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0073,000,000.0074,000,000.00新疆新能源(集团)哈密新风有限公司

1,400,000.001,400,000.000.001,400,000.00乌鲁木齐托里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202,500,000.00202,500,000.00奇台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0.0010,000,000.00哈密新风恒远发电有限公司

49,243,900.0049,243,900.00哈巴河县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4,000,000.004,000,000.00

2024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末

余额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哈密国投新风发电有限公司

329,158,711.08329,158,711.08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92,884,785.00292,884,785.00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51,000,000.00151,000,000.00新疆新风含鸿能源有限公司

573,221,686.53573,221,686.53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62,735,292.2362,735,292.23哈密国投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155,460,037.95155,460,037.95哈密新风光发电有限公司173,892,749.52173,892,749.52胡杨河市立新电力有限公司

134,306,532.58134,306,532.58富蕴新光发电有限公司1,500,000.001,500,000.00阿勒泰新风发电有限公司1,500,000.001,500,000.00新疆新能源新风售电有限公司

20,100,000.0020,100,000.00隆尧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0,000.002,000,000.00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000.00140,000,000.00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70,250,000.00170,250,000.00新疆锐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0.001,200,000.00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

134,210,000.0044,500,000.00178,710,000.00伊吾淖毛湖风之翼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9,475,000.0049,475,000.00乌鲁木齐富禾光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6,126,903.8336,126,903.83哈密伊吾县立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5,000,000.0015,000,000.00合计3,193,946,598.72463,250,000.002,000,000.001,400,000.003,653,796,598.721,4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初

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末

余额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805,169,700.00-8,351,580.00796,818,120.00小计805,169,700.00-8,351,580.00796,818,120.00合计805,169,700.00-8,351,580.00796,818,120.00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收入成本收入成本其他业务17,671,659.1217,600,000.00合计17,671,659.1217,600,000.00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

2024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项目会计处理方法对收入的影响金额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3,000,000.00166,997,466.71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293,866.712,533.29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793,605.0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48,194.45合计71,706,133.29167,841,799.46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金额说明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82,600.78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10,486.93稳岗补贴及企业奖励金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7,336.06

赔偿收入及“访惠聚”支出等减:所得税影响额86,708.09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3,373.94合计305,669.6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涉及金额(元)原因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18,548,943.12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持续发生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2%0.050.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1%0.050.05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

的名称

法定代表人:陈龙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25日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 西部绿谷大厦5层电 话:0991-3720088传 真:0991-3921082电子信箱:lixinn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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