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6月2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7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陇南、庆城两家村镇银行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