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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45.5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2,397.5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影响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669.99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1,41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66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1,634.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募集资金净额93,669.99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69,945.96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0.20
减:以闲置募投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净额14,000.00
加:专户利息收入1,910.4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634.3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93,669.99万元分别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

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17,372.08万元。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上述银行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任何影响协议履行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雅路支行1901011029200117583募集资金专用户7,145.6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风路支行368170100100315141募集资金专用户264,925.8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810000090249000007募集资金专用户72,008,988.6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810000090249000008募集资金专用户199,920.1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810000090249000009募集资金专用户14,395.0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东塘支行66050078801700001329募集资金专用户0.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东塘支行66050155200002191募集资金专用户9.4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810000332922000001募集资金专用户265.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638005579募集资金专用户43,847,444.73
合计116,343,094.77

注:鉴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二期项目。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办理完毕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银行账号78760188000147600)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注销手续,该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开立的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二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8005579)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537.3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性质购买金额(万元)起息日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单位大额存单保本固定收益型7,0002022年1月4日存单存续期内均允许转让3.5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单位大额存单保本固定收益型2,0002022年1月6日存单存续期内均允许转让3.5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单位大额存单保本固定收益型2,0002022年1月13日存单存续期内均允许转让3.5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单位大额存单保本固定收益型3,0002022年1月14日存单存续期内均允许转让3.5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同意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的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原募投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变更的募集资金为17,372.08万元。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增加华东地区产能规模,增强对华东地区和国外客户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未发生变

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对外公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公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3,669.9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153.5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945.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8,372.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0.9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38,583.9726,083.97496.7020,013.0576.73%2022年6月3,274.17受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项目实现净利润3,274.17万元,达到预计收益的90.91%
2、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18,666.7410,166.74294.666,233.2461.31%2020年9月1,646.862021年已达到项目预计效益;2023年度
受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实现净利润1,646.86万元,达到预计收益的74.37%
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17,372.080.00-------
4、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5,047.205,047.20212.39212.394.21%2027年12月-实施中
5、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21,000.008,321.6918,659.2188.85%2024年3月-实施中
6、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17,372.0810,828.0710,828.0762.33%2024年12月-实施中
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4,000.0014,000.0014,000.00100%2021年10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3,669.9993,669.9920,153.5169,945.9674.67%4,921.0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募投项目于2023年2月转入正式生产阶段,2023年度受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项目实现净利润3,274.17万元,达到预计收益的90.91%。 2、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主要生产线已于2020年9月初步建成并投入运行,2021年已达到项目预计效益。2023年度受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实现净利润1,646.86万元,达到预计收益的74.37%。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内面积约79.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该土地使用权与“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地块毗邻,公司考虑到建设规模、用地限制以及配套研发的需要,将“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部分主体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1、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一期项目。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经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二期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为17,372.08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增加华东地区产能规模,增强对华东地区和国外客户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
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经2022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3,398,849.7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7,933,033.27元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5,465,816.5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441A016833号)。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资金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和11月1日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1、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购买了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大额存单,大额存单在存续期内均允许转让。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大额存单14,000万元外,其它均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和四方监管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1、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21,0008,321.6918,659.2188.85%2024年3月- -实施中
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目; 2、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
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17,372.0810,828.0710,828.0762.33%2024年12月-实施中
合计-38,372.0819,149.7629,487.2876.8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一、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1、变更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东奥威1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和“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在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续优化建设购置方案及控制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依托利用已有装置(部分生产共用设施设备与前期已建产线配套设施实现共用)、优化设备选型及工艺(优化产线工艺布置以及仓储布局)以及关键点设备国产化(引入国内先进磺化生产线,实现替代进口)等方式,有效地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表面活性剂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公司调整部分上述节约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 此外,上海奥威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上海市金山第二工业区内面积约79.9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该土地使用权与“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实施地块毗邻,公司考虑到建设规模、用地限制以及配套研发的需要,将“上海奥威8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部分主体建设内容并入新项目“年产25万吨新
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一期)”实施。 2、决策程序: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已经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年产25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生产基地及总部建设项目(二期) 1、变更原因: 近年来洗涤用品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2021年国内合成洗涤剂全年产量1,037.7万吨,同比下降7.2%。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现有产能已能满足当前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投资成本及效益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表面活性剂产能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丽奥科技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于“上海奥威25万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二期)”建设。这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增加华东地区产能规模,增强对华东地区和国外客户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决策程序:《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已经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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