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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审慎审查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3.19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管理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4.281.关于审议公司IPO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6.51.《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管理人员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1《关于提名吴澳洲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2《关于提名黄文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7.51.《关于选举吴澳洲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7.241.《关于审议公司IPO项目变更募投项目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10.28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决策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及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情形。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备、完整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认真研读《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切实保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性往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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