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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6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897,69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金房能源股票代码00121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金房节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付英刘博洋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3号院1号楼12层1201-12室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3号院1号楼12层1201-12室
传真010-67716606010-67716606
电话010-67711118010-67711118
电子信箱ir@kingfore.netir@kingfore.net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做“中国暖通节能运营领跑者、中国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中国绿色能源及新技术应用者”为使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综合能源服务为目标,为客户提供冷、热、储的投资运营服务。

公司业务应用多能耦合节能技术,同时将数字系统、智能控制系统贯穿能源体系,从能源使用、能源监测、能源调控等环节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覆盖。依托公司供热、供冷、数字化技术优势及运营经验,为客户用能端提供诊断、设计、投资、改造、运营等一站式节能服务。综合客户所在行业特性、外部环境资源禀赋情况和节能减排标准,利用高效节能环保设备,提升客户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成本和碳排放,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1,970,800,125.421,964,241,192.751,956,482,042.940.73%1,816,551,831.801,816,534,70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20,995,746.551,264,369,227.771,264,365,773.60-3.43%1,218,164,431.661,218,147,309.83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967,724,553.81871,021,313.17871,021,313.1711.10%790,322,486.64790,322,486.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23,045.7496,116,238.4696,129,906.12-87.28%129,424,648.86129,407,52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236,097.6973,801,324.2973,814,991.9530.37%109,204,833.41109,187,711.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653,286.78156,534,436.88156,534,436.8828.18%193,708,186.66193,708,186.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1.061.06-89.62%1.67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1.061.06-89.62%1.671.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8%7.77%7.77%-6.79%15.70%15.7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518,340,145.083,539,562.119,105,627.23436,739,219.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907,111.40-31,385,539.93-22,897,006.51-50,401,51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8,804,172.77-34,564,644.14-24,803,374.2446,799,943.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119,159.54-24,986,831.2629,837,260.66321,922,016.9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77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51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杨建勋境内自然人26.33%28,670,22828,670,228不适用0
魏澄境内自然人10.57%11,514,39311,514,393不适用0
付英境内自然人8.89%9,678,5699,678,569不适用0
丁琦境内自然人6.51%7,090,6187,090,618不适用0
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72%5,139,7780不适用0
王牧晨境内自然人2.95%3,215,8280不适用0
黄红境内自然人2.22%2,415,1080不适用0
温丽境内自然人2.20%2,397,5660不适用0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境内非国有法人1.88%2,049,3000不适用0
(有限合伙)
郑亚斐境内自然人0.69%750,881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杨建勋与魏澄、付英、丁琦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2.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并分别持有领誉基石和马鞍山信裕1.08%和0.08%的份额。 3.王牧晨系杨建勋配偶哥哥之子。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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