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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0年7月31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续)》,表决结果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激励对象梁健、单丽晶、周雪松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上述3人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9.50万股。

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7.22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09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续)》,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离职的原激励对象69.50万股限制性股票。鉴此,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051,136,717股变更为1,050,441,717股,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总数将由105,113.6717万元变更为105,044.1717万元。

公司董事会现提请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案(续)》。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进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小贷”)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保理”)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集团”)合作,推荐合格借款人进行融资,为支持上述业务,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反担保事项,并向中小担集团出具反担保函。(公告编号:2018-004、2018-010)

因我方与被担保方均变更公司名称,“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已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向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集团”)出具新名称的反担保函,为网商小贷和网商保理的业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事项不改变原有反担保事项的担保人主体,也不会增加向深担集团承担保证反担保责任的担保额度。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函签发之日至融资额度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期满止。本次反担保事项在已审议范围内,无需另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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