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回复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中期”)于2021年1月13日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此前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有误,存在部分回复内容不准确的情况,现将有关回复补充更正如下:
关于关注函问题1的补充更正: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期货”)70.02%股份(以下简称“原交易方案”)。鉴于原有授权已于2020年5月27日到期,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是处于授权已过期情形下形成的相关决议,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属于无效决议。
关于关注函问题3的补充更正:
公司筹划原交易方案的过程中,有关上市公司中国中期作为法人主体,其截至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958.44万元,导致公司不满足期货公司控股股东的有关条件,因此前次重组方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推进存在相关实质性政策障碍。所以公司决定终止通过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方式购买国际期货70.02%股份,同时经审慎研究,对相关交易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重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