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中要求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鉴于问询函中问题较多,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2020年6月5日前回复本次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