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落实。
经核查,2019年上半年,未发现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止2019年6 月30 日,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
独立董事:田轩、薛健、陈亦昕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