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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皇台: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0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公告编号:2020-059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16年-2019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追溯重述,在合并报表层面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皇台酒业: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2016年-2018年)》、《皇台酒业: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2019年)》、《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0)4188号)]、《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希会审字(2020)0367号)]、《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908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经股东和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赵海峰、马江河、彭晶、杨利兵、刘兴明、陈雅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王栋卸任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在此对王栋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和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章靖忠、刘志军(会计专业人士)、王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常红军卸任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在此对常红军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咨讯网披露的《皇台酒业: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0)4188号)];

2. 《关于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报告》[希会审字(2020)0367号)];

3.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908号];

4.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附件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赵海峰,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兰州大学区域经济学博士。2007年至2017年曾在兰州市政府部门工作。现任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4月29日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赵海峰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非失信被执行人。马江河,男,汉族,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学博士,执业律师资格。曾任中国投资银行黑龙江分行项目部副经理、法律顾问,曾任美国纽约HALL&HALL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市双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监、甘肃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神州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9年4月29日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马江河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非失信被执行人。彭晶,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工作经历,曾就职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9日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彭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非失信被执行人。

杨利兵,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兰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9年6月在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工作,2019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杨利兵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非失信被执行人。

刘兴明,男,汉族,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张掖农校计算机应用与财会专业学习毕业;2000年2月至今在凉州区下双镇政府、西营镇政府工作;现凉州区金融办工作。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刘兴明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非失信被执行人。

陈雅君,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1992年至2007年在甘肃黄羊糖厂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2007年至2012年在凉州区公安局工作,2013年至今在凉州区审计局工作(事业编制)。2019年4月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陈雅君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非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靖忠,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律师,中共党员。1984年8月至1988年9月任职于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室工作;1988年10月至今,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年6月至今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2016年4月至今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目前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靖忠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非失信被执行人。

刘志军,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专业、经济学学士,200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2009年毕业于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博士。1996年7月至今在兰州财经大学任教。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志军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森,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律师,中共党员。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现为甘肃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甘肃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理事、党总支委员;兰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仲裁员;甘肃股权交易中心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曾担任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森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非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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