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现象,公司担保事项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2,062.56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 | 审议程序 | 对外担保公告披露索引 |
甘肃皇台酒业酿造有限公司 | 387万元 | 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8-84);后经2018年9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8-97)。 | 2018年8月18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85) |
甘肃凉州皇台葡萄酒业有限 | 396万元 | 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 2018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 |
公司 | 通过,(公告编号:2018-105);后经2018年11月16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8-134)。 | 告编号:2018-108) | |
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 | 1,279.56万元 | 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5-87);后经2015年11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5-112)。 | 2015年8月21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88) |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唐之彩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9,000.00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 | 审议程序 | 对外担保公告披露索引 |
甘肃凉州皇台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9,000万元 | 2018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8-126);后经2018年11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8-136)。 | 2018年11月13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128) |
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有关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了对外担保的决策审批程序,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名: 常红军 张晓非 王森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