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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6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2年9月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因郭嘉祥先生工作变动,根据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议,郭嘉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推荐陈凌旭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长。经核查,郭嘉祥先生的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相符。通过对陈凌旭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陈凌旭先生具备履行董事长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其选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放弃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3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放弃本次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30%股权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自身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营方针,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上述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 宁 郑守光 温步瀛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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