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1年3月3日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55,075,646.06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1,678,773,568.27元。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实施了权益分派。经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9年11月14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7,774,384股后的1,215,237,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352,418,885.15元。
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度,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1,903,4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55%,支付的总金额为151,679,291.4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为(不考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的情况下):
分红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0 | 0 | 0.00 | 355,075,646.06 | - |
2019年 前三季度 | 0 | 2.9 | 0 | 352,418,885.15 | 442,549,769.98 | 79.63 |
2018年 | 0 | 0 | 0 | 0.00 | 849,323,108.39 | - |
其中: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A) |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B) | A/B |
352,418,885.15 | 548,982,841.48 | 64.19% |
综上,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支持新项目建设及储备公司长期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为公司“一体两翼”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59.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子议案 | 银行名称 | 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亿元) | 表决情况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 10.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 10.7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 12.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5)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4.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南昌分行 |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 | 2.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9)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 4.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3.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1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3.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1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3.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合 计 | 59.70 | —— |
以上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2.4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子议案 | 申请单位及银行 | 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亿元) | 表决情况 |
(1) |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0.2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 |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山支行 | 0.1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3) |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区支行 | 1.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4) |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元支行 | 1.1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合 计 | 2.40 | —— |
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南京诚志2021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化工贸易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1年度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总额22.8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拟为下属南
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总额3.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子议案 | 申请单位及银行 | 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亿元) | 表决情况 |
(1) |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5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 |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 2.3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3) |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4) |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8.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5) |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6) |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 2.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7) |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3.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8) |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 1.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9) | 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1.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10) | 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0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11) | 南京诚志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 0.50 |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合 计 | 26.30 | —— |
上述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发挥集团资金归集、统筹管理作用,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0年末对各类资产等进行了核查。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422.0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龙大伟、张喜民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3、4、5、8、9、10、11、14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5、8、9、10、11、12、13、14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议案15中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完成情况说明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