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九芝堂: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1-03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42,376,804.80元=855,942,012股×0.4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39382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393829元/股=342,376,804.80元÷869,354,236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3829元/股。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9,354,23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412,224股后的855,942,0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是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710李振国
208*****184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308*****812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401*****072高金岩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3

501*****205倪开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4月12日至登记日2021年4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42,376,804.80元=855,942,012股×0.40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39382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393829元/股=342,376,804.80元÷869,354,236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93829元/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咨询联系人:黄可

咨询电话:0731-84499762 传真电话:0731-8449975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