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14,386,0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7,299,985.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7,09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04,985.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101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8,763.7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2,716.07万元,其中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460.7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 投资净额 | 截止2020年2月14日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 余额 |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 35,349.00 | 27,452.88 | 7,896.12 |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35,031.00 | 10,689.38 | 24,341.62 |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 | 49,923.00 | 24,389.39 | 25,533.61 |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 11,409.00 | 11,409.00 | 0.00 |
应用于5G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 | 46,309.00 | 14,823.09 | 31,485.91 |
合计 | 178,021.00 | 88,763.74 | 89,257.26 |
加:银行利息收入 | 3,460.78 | ||
减:银行手续费 | 1.97 | ||
合计 | 92,716.07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6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6.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已将全部补流资金人民币6.6亿元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单次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华工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工科技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超过12个月。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俊伟 谷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