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
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 华工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俊伟 | 联系电话:010-88085903 |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远定 | 联系电话:010-8808592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2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0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适用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2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正按承诺严格 履行 | 不适用 |
公司董事长及高管自愿承诺:1、自2017年起以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2、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在华工科技工作期间不减持。 | 正按承诺严格 履行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项目 | 工作内容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因工作变动原因,李俊伟先生自2019年1月8日接替卢瑞华先生履行相关职责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李俊伟
武远定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