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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金控: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股票简称:越秀金控 股票代码:000987. SZ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于2020年3月2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30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本期债券简称为“21越控02”,债券代码为149456。

二、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3,132,541.67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4.7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5.67%;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08,122.60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上述关于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计算系根据发行人2018-2020年经审计财务报表计算。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次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六、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期债券上市后将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八、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华福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若公司经营不善而破产清算,则本次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抵质押资产的求偿权劣后于发行人

的抵质押债权。

十、2020年1月,发行人向广州证券回购广州期货股份及金鹰基金股权,广州证券100%股份过户至中信证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发行人主营业务聚焦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融资租赁,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聚焦优势产业,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经营效率效益,资源投入更加集中,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同时,发行人持有中信证券股权按权益法核算将使得投资收益大幅增加,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大,上述投资收益为经营性损益,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亦增幅较大。2019年末,广州证券总资产2,998,24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406,719万元,出售上述资产后,发行人主营业务将聚焦于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融资租赁等业务,运营效率有所提高,但短期内资产出售会对发行人资产规模及经营规模产生一定影响。

十一、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79,644.88万元、211,083.11万元和421,415.10万元,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9.48%、90.82%和67.43%,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的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公司持有的债券投资收益以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019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2018年度增加较大,主要系公司处置子公司广州友谊形成134,748.91万元股权处置收益所致。2020年度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主要系重大资产出售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按权益法核算中信证券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十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http://www.ccxi.com.cn/)予以公告。发行人亦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十三、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级,符合进行质押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根据发行人公告,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33.26亿元,借款余额为720.51亿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775.03亿元(未经审计),当年累计新增借款金额54.52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3.37%,超过20%。发行人当年新增借款主要是支持业务发展所需,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对未来公司债券的偿付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十五、发行人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0,661.92万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8,153.3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额减少,对发行人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十六、根据发行人公告及相关任免文件,杨晓民同志为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谢石松同志为公司独立董事,王恕慧同志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刘艳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刘涛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陈同合同志不再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上述变更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正常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发行人存续期内债券的本息偿付。

十七、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出具的《民事起诉状》,越秀租赁与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广电”)存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标的为169,243,998.82元(截至2021年1月20日),越秀租赁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南广电支付全部未付租金、违约金、名义货价及越秀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费用。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01民初335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月25日对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进行立案受理,截至目前该项诉讼尚未审结。根据发行人公告及与发行人确认,上述诉讼案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十八、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基金广州越秀基美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美文化”)出具的《仲裁申请书》,基美文化与摩牛投资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摩牛投资”)、董浩宇、许斌等

被申请人关于东阳大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标的为68,750,683.80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基美文化已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请求摩牛投资、董浩宇、许斌等被申请人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股份回购款及资金成本,支付逾期回购的违约金,承担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2021)穗仲案字第454号),广州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1月13日受理上述股权转让纠纷的仲裁申请。截至目前该项仲裁程序正在进行中。根据发行人公告及与发行人确认,上述仲裁案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十九、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各自的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4、5年存续。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

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二十、公司自2020年1月起不再将广州证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不良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管理和资本投资等业务。根据公司申请,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布《2020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变更为“其他金融业(J69)”。按照“其他金融业”的披露要求,财务信息披露由金融业口径变更为一般企业口径。2018-2019年度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为金融业口径,2020年度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为一般企业口径,对2019年同期已披露的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目录

目录 ...... 9

第一节 释义 ...... 11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1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4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9

三、认购人承诺 ...... 21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3

一、与本次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2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25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30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3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30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32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7

一、增信机制 ...... 37

二、偿债计划 ...... 37

三、偿债资金来源 ...... 37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38

五、偿债保障措施 ...... 38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40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二、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 ...... 42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50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3

五、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 58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70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76

八、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 ...... 99

九、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05

十、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114

十一、公司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115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16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16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 119

三、重大资产重组编制的备考报表情况 ...... 140

四、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 150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 152

六、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164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5

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86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87

十、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90

十一、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91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92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92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193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 193

四、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93

五、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 194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95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95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 ...... 195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206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 206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207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1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41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41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242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注意事项 ...... 242

第一节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越秀金控/金控集团/上市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发行人董事会
监事会发行人监事会
股东大会发行人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人于2020年3月2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30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债券注册批复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本次发行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中证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中诚信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持有人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新会计准则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越秀集团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越企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越秀租赁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广州友谊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越秀金控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越秀产业基金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越秀金控资本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越秀小贷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金鹰基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越秀创投广州越秀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越秀金蝉基金广州越秀金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基美文化基金广州越秀基美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广商资本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越秀金科广州越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期货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国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智能装备/广州电气装备广州智能装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万力集团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城投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交投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越秀担保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广州资产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恒运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城启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富力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邮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金控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投资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珠三角一般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共9个城市
长三角一般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
环渤海/环渤海经济区环绕渤海全部的沿岸地区所组成的广大经济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
十四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间,即2021-2025年
直租直接融资租赁
回租售后回租
股指期货股票价格指数期货
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备兑权证备兑权证是由标的资产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通常为信誉好的券商、投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权证,其标的资产可以为个股、一篮子股票、指数、以及其他衍生产品。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最近三年/报告期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最近三年末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
最近一年末/报告期末2020年12月31日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恕慧注册资本:人民币275,288.4754万元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817725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邮政编码:510623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勇高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石奇鸯联系电话:020-88836888传真:020-88835128所属行业:J69金融业-其他金融业股票简称:越秀金控股票代码:000987.SZ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发行人于2020年3月2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30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全称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为“21越控02”。

3、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除非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否则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保持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各自的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4、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4月19日。

15、付息债券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6、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4月19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19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期后的第1个交易日)。

17、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2021年4月16日。

18、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6年4月19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4月19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4月19日。

19、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20、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4月19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4月19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4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3、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26、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27、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28、配售规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专业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专业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2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30、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

3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户:8110901012701143928

大额支付号:302581044398

33、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年4月13日。

簿记建档日:2021年4月15日。

发行首日:2021年4月1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19日,共2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联系人:吴勇高

联系电话:020-88835125

传真:020-88835128

邮政编码:51062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张路、蔡智洋、冯源、王晓虎

联系电话:010-60835062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518048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石亚东

联系电话:010-89926921

传真:010-89926829

邮政编码:100020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28、31、33、36、37层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28、31、33、36、37层

负责人:张学兵联系人:余洪彬联系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022邮政编码:100020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负责人:叶韶勋联系人:陈锦棋联系电话:010-65542288传真:010-65547190邮政编码:100010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法定代表人:闫衍联系人:孔令强、郑耀宗、郑凯迪联系电话:010-66428877传真:010-66426100邮政编码:100010

(七)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银行账户:8110901012701143928联系人:方明联系电话:13826443322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总经理:沙雁电话:0755-82083333传真:0755-82083947邮政编码:518000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负责人:周宁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9000邮政编码:51800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越秀金控(000987.SZ)59,103股,中信证券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持有越秀金控116,023股,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信证券股份比例为6.26%。

除此以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次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次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息,从

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债券偿付保障措施保障本次债券的按期偿付。但是,如果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自身的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流动资产不能快速变现或者由于金融市场和银企关系的变化导致公司融资能力削弱,且本次发行并未对公司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的利润分配进行限制,将可能影响本次债券的按期偿付。

(五)资信风险

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正常,在最近三年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次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本公司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本公司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则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无法持续满足上市要求的风险

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本次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本次债券上市前及存续期内,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申请能够持续获得深交所同意,存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及存续期内无法持续满足上市要求的风险。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总负债规模分别为7,692,367.41万元、9,120,824.66万元和9,272,070.31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63%、79.63%和74.75%,近年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维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虽然发行人通过优化债务结构和动态负债管理,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呈现稳定状态,但发行人债务规模仍较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是为银行借款、债券回购设定的担保资产,包括其他货币资金、长期应收款等。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所有权和使用权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682,556.01万元,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1.63%。总体来看,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虽然发行人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银行信贷违约记录,但如果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银行冻结甚至处置,将对发行人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有息债务余额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末,公司有息债务分别为5,053,510.77万元、6,534,390.01万元以及8,128,956.97万元,偿债规模较大。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如果发行人不断扩大有息债务,可能引发一定的偿债压力。

4、盈利相对依赖子公司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拥有多家全资及控股的子公司,经营业务涵盖金融、租赁等板块。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利润来源主要依赖于金融板块核心子公司广州资产和越秀租赁等。发行人业务规模和质量的提升有赖于金融板块核心子公司的稳健经营,若子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发行人整体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波动风险

发行人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价值分别为3,265,830.69万元、2,554,399.78万元以及3,152,344.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4.00%、22.30%和25.41%。若未来上述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变动,将对公司资产总额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经营性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117.72万元、338,153.34万元和-520,661.92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规模波动较大。若未来发行人继续采用积极的发展扩张策略,则发行人或将面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带来的偿债风险。

7、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的风险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融资租赁款净额分别为3,475,944.33万元、4,349,912.09万元和4,937,207.5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6.19%、37.98%和39.80%,占比较大,同时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投向民生工程业、商务服务业、水的生产与供应业等,若承租人集中于某一个行业或地区,或共同具备某些经济特性,则信用风险通常会相应提高,存在应收租赁款未来出现坏账的风险。

8、融租业务期限与融资期限错配的风险

发行人下属融资租赁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借款,收入来源主要是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利息收入、融资租赁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租赁项目租金回收期与项目银行借款偿还期在时间和金额方面不匹配,存在期限错配风险。

9、EBITDA利息保障倍数较低的风险

最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46、1.71和2.85,如发行人经营情况下滑,营收与利润下降,对发行人的本息偿付会有一定影响,因此存在EBITDA利息保障倍数较低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发行人下属企业众多,业务涉及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私募基金、融资担保等多个金融、类金融和实体行业,且所涉足的各业务板块均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周期性的波动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变化对公司核心业务等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将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板块涉及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私募基金、融资担保等,均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不断创新及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未来金融行业的市场竞争将日益加剧,发行人未来将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风险。

3、货币政策变动风险

我国货币政策存在周期性,发行人所处融资租赁等行业与货币政策密切相关。在货币政策宽松的情况下,发行人融资便捷,可获得充裕的资金,保证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在货币政策收紧的情况下,发行人融资受限,融资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发行人盈利水平。发行人可能面临着货币政策周期变化的风险。

4、利率变动风险

发行人所处融资租赁等行业均属于高杠杆的行业,业务的开展需要配备银行贷款等外部融资。若未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再次提高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将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对公司的收益产生影响。

5、发行人合规及风控制度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涵盖了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私募基金、融资担保等金融、类金融行业,上述业务的开展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合规操作能力以及内部风险控制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发行人主营业务受外部政策监管较严,特别是金融行业的合规经营决定着业务的持续开展及盈利的可持续性,对发行人在内部流程优化、操作风险规避、员工行为监管等方面提出较高的要求。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均建立起了一系列的风控制度,风险控制良好,但若公司风控制度无法有效控制公司业务风险,有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状况。

6、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如本次债券存续期内遇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相关人

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涉及违法违约行为,或者引发负面新闻等情况,会对发行人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决策机制、声誉等造成影响,最终影响到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并可能影响发行人公司债券发行、兑付等事项。

7、经营主要依赖子公司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拥有多家全资及控股的子公司,经营业务涵盖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私募基金、融资担保等板块。发行人业务规模和质量的提升有赖于广州资产、越秀租赁等核心子公司的稳健经营,若子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存在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等指标波动的风险,将对发行人整体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多元化管理风险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业务范围涵盖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私募基金、融资担保等主要金融、类金融领域,各子行业间的差别较大,这就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相比发行人业务的多元化,发行人各方面人才相对不足,发行人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

2、内部控制管理风险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拥有多家全资及控股的各级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涵盖融资租赁、资产管理、私募基金、融资担保等,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较为复杂,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要求较高。目前,发行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在运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难度也将增加。若发行人不能相应提高其内部控制管理能力,可能会影响其经营效率,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人才流失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目前金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在金融领域,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类外资金融机构、合资金融机构及各种形式的私募基金通过为员工提供优良培训计划和激励机制等优厚条件吸引金融人才,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则进一步加剧了金融领域人才的竞争。在人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发行人仍存在专业人才流失的风险,将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可能对发行人的治理机制造成一定影响。

5、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与参股公司存在一定的关联资金往来,虽然公司目前严控关联资金往来款金额,但若应付单位的经营恶化,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此外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众多,且广泛分布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交易的金额分别为3,816.33万元、3,048.69万元和2,241.85万元,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国家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涉及的金融业务和类金融业务的经营活动受到国际国内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相关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各项相关业务的发展产生影响。在我国国民经济不同的发展阶段,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政策侧重点都会有所不同。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

2、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主营板块中涉及的金融及类金融行业是受到国家高度监管的行业,业务经营与开展受到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如果国家关于金融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税收政策、业务许可、外汇管理、利率政策、产品监管细则、业务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和金融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对发行人的各项金融业务产生影响。2017年以来,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行业的监督力度,并大幅提高处罚力度。同时,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受到金融业加强监管、人民币贬值、美联储加息等国内外政策因素影响,金融行业面临着一定的压力。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国际出具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中诚信国际网站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评定“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级别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正面

股东实力较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是广州市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集团之一,在业务拓展、项目获取及融资等方面为公司提供有力支持。

金融主业保持很强的业务竞争力。新一轮战略调整后,原有融资租赁和不良资产管理业务均保持快速发展,同时,公司成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第二大股东,持有优质金融股权将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转型完成后,公司形成“不良资产管理、融资租赁、投资管理+战略投资中信证券”的“3+1”核心产业结构,并控股期货、金融科技等业务单元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资产与业务布局持续优化。

近年来净利润快速增长。2019年以来,盈利情况较好的融资租赁和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置出获得较多投资收益;2020年,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出售

所获投资收益为公司贡献较多利润,公司净利润近年来快速增长。

融资渠道畅通。作为A股上市公司,公司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具有多样性,同时,优质的国企背景以及资产质量使得公司获得充足的银行授信。公司融资渠道畅通,能为业务发展提供很好的资金支持。

2、关注

投资管理业务经营情况。投资管理业务目前完成战略部署,并成为公司核心业务单元之一,但业务规模尚处于全面布局和扩张阶段,需关注该板块未来运营情况。

债务规模持续上升。融资需求增加及合并范围变化等使得公司合并及母公司口径债务规模持续增长,需关注未来流动性管理情况。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www.ccxi.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授信额度充足,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974.53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498.46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人民币476.07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严重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未发生逾期或未偿付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如下:

单位:亿元

债券类型证券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期发行规模期限(年)票面利率(%)
一般中期票据21广州资管MTN0012021-03-102024-03-1010.0033.88
一般公司债21广资012021-01-222024-01-2210.0033.79
一般中期票据20广州资管MTN0012020-10-282023-10-2810.0033.98
定向工具20粤资产PPN0022020-4-132023-04-135.002+13.20
定向工具20粤资产PPN0012020-2-282023-02-2810.002+13.50
定向工具19粤资产PPN0032019-12-092022-12-095.002+14.10
定向工具19粤资产PPN0022019-11-082022-11-0810.002+14.14
定向工具19粤资产PPN0012019-10-182022-10-1810.002+14.17
定向工具18粤资产PPN0032018-12-072021-12-075.002+12.00
定向工具18粤资产PPN0022018-11-302021-11-3010.002+12.00
超短期融资券21越秀金融SCP0032021-04-092021-10-068.000.492.89
短期融资券21越秀金融CP0022021-04-082022-04-085.001.003.11
超短期融资券21越秀金融SCP0022021-03-232021-08-208.000.332.88
超短期融资券21越秀金融SCP0012021-03-162021-07-148.000.332.75
一般公司债21越控012021-01-192026-01-1910.0053.59
短期融资券21越秀金融CP0012021-01-152022-01-158.001.002.98
超短期融资券20越秀金融SCP0072020-11-202021-05-198.000.492.65
一般公司债20越控012020-04-282025-04-2810.003+22.40
债券类型证券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期发行规模期限(年)票面利率(%)
一般中期票据18越秀金融MTN0042018-07-262023-07-2610.0054.48
一般中期票据18越秀金融MTN0022018-04-112023-04-1110.0055.04
一般中期票据18越秀金融MTN0032018-04-112023-04-1110.0055.04
一般中期票据18越秀金融MTN0012018-03-152023-03-1510.0055.50
超短期融资券21越秀租赁SCP0022021-03-292021-08-268.000.413.15
超短期融资券21越秀租赁SCP0012021-03-182021-07-166.000.333.10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4A12021-03-162022-02-214.300.943.70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4A22021-03-162023-02-202.731.933.90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4A32021-03-162023-11-201.272.684.10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4次2021-03-162024-11-200.443.68-
交易商协会ABN21越秀小微ABN001优先A12021-03-092021-07-262.750.383.65
交易商协会ABN21越秀小微ABN001优先A22021-03-092022-07-262.001.383.75
交易商协会ABN21越秀小微ABN001次2021-03-092022-10-260.251.63-
定向工具21越秀租赁PPN0012021-02-072024-02-078.002+14.5
定向工具20越秀租赁PPN0022020-12-142023-12-147.0034.67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3A12020-10-282021-08-204.320.813.80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3A22020-10-282022-08-222.91.824.07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3A32020-10-282023-08-211.192.814.10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3次2020-10-282025-02-200.454.32-
交易商协会ABN20越秀租赁ABN001优先A32020-09-172024-04-262.002.86+0.754.30
交易商协会ABN20越秀租赁ABN001优先A12020-09-172022-04-264.501.613.50
交易商协会ABN20越秀租赁ABN001次2020-09-172024-07-260.503.86-
交易商协会ABN20越秀租赁ABN001优先A22020-09-172023-07-263.002.853.90
证监会主管ABS20越01A42020-09-082024-06-202.802.78+14.10
证监会主管20越01A12020-09-082021-06-212.500.783.50
债券类型证券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期发行规模期限(年)票面利率(%)
ABS
证监会主管ABS20越01次2020-09-082025-03-200.564.53-
证监会主管ABS20越01A22020-09-082022-06-202.701.783.74
证监会主管ABS20越01A32020-09-082023-06-202.502.783.80
一般中期票据20越秀租赁MTN0012020-08-182025-08-188.003+23.93
超短期融资券20越秀租赁SCP0092020-08-122021-05-076.000.732.80
超短期融资券20越秀租赁SCP0082020-08-122021-05-076.000.732.80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2A32020-04-292023-02-200.632.813.40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2次2020-04-292024-02-200.333.81-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2A22020-04-292022-02-212.241.823.10
定向工具20越秀租赁PPN0012020-03-182025-03-188.003+24.05
证监会主管ABS越租02A42019-12-202024-03-205.703+1.255.10
证监会主管ABS越租02次2019-12-202024-06-201.004.50-
证监会主管ABS越租02A32019-12-202022-06-203.902.504.50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1A32019-10-292022-06-200.702.644.29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1次2019-10-292024-03-200.304.39-
证监会主管ABS越微01A42019-10-292022-12-200.083.154.30
证监会主管ABS19越租A32019-08-302022-06-201.602.814.60
证监会主管ABS19越租A42019-08-302022-09-200.753.064.60
证监会主管ABS19越租次2019-08-302024-03-200.384.56-
一般中期票据19越秀租赁MTN0012019-06-262024-06-268.003+24.20
一般公司债19越租012019-01-102024-01-106.003+24.10
一般公司债18越租012018-12-202023-12-2010.003+24.68
证监会主管ABS越租次级2018-11-222023-06-200.554.58-
证监会主管越租优042018-11-222022-06-202.123.587.00
债券类型证券名称起息日到期日期发行规模期限(年)票面利率(%)
ABS
证监会主管ABS越租优052018-11-222022-09-200.393.837.30
证监会主管ABS越租优032018-11-222021-06-202.422.585.55
一般公司债17越租012017-09-192022-09-1914.003+23.45
发行主体债券类型已注册金额已发行额度已注册未发行余额
越秀金控超短期融资券40.0024.0016.00
短期融资券40.0013.0027.00
一般公司债40.0020.0020.00
越秀租赁超短期融资券30.0014.0016.00
一般中期票据30.0016.0014.00
证监会主管ABS40.0011.0628.94
定向工具30.0023.007.00
资产支持票据20.0015.005.00
广州资产一般公司债40.0010.0030.00
超短期融资券40.00-40.00
合计350.00146.06203.94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2019年末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末 (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度
流动比率(倍)1.451.331.581.14
速动比率(倍)1.441.321.581.14
资产负债率(%)74.7579.6379.6379.63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末/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度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851.711.711.46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2018年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为2019年度审计报告上年数据,2019年度所引用的金融业口径财务会计数据为2019年度审计报告当年数据,2019年度所引用的一般企业口径财务会计数据为2020年审计报告上年数据,2020年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为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当期数据)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计划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4月19日。

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每年的4月19日(如遇非交易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6年4月19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4月19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4月19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偿债资金来源

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67,096.02万元、837,197.66万元(一般企业口径为992,924.69万元)和968,669.66万元,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4,998.48万元、117,888.79万元和461,480.54万元。良好的盈利能力是公司偿还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有力保障。

公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940,259.03万元、5,847,430.04万元和3,653,160.35万元。

公司近年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能够为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提供较为充分的保障。

因此,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本次债券的本息兑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补充偿债资金。根据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并口径的流动资产为6,492,256.25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813,069.29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也会不断增多,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二)发行人资信优良、银企合作密切

近年来发行人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融资经验较为丰富,发行人资信优良,未发生过逾期支付本息的情况。

此外,发行人与各大商业银行都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沟通经验。发行人拥有较强的间接债务融资能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974.53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498.46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人民币476.07亿元。必要时可以运用剩余的授信额度,为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如果未来发行人流动性不足,偿债能力出现下降,由于银行的授信支持不具有强制执行性,可能导致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减弱。

发行人雄厚的自身实力、资本市场中优良的资信情况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关系,均为本次债券的偿付提供了保障。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

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发行人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了保证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取、划

转与付息兑付。公司将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除用于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六)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一)本次债券的违约

以下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发行人未能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或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在任何其他重大债务项下出现违约或被宣布提前到期,并且因此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4)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

(7)发行人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

(8)发行人未能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且对债券持有人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二)违约责任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若一方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适用的法规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给另一方带来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该方应负责赔偿并使另一方免受损失。

(三)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恕慧注册资本:人民币275,288.4754万元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817725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邮政编码:510623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勇高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石奇鸯联系电话:020-88836888传真:020-88835128所属行业:J69金融业-其他金融业股票简称:越秀金控股票代码:000987.SZ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59年10月的广州友谊商店,1978年友谊商店扩业,组建广州市友谊公司。1992年11月18日,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穗改股字【1992】14号”《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广州市友谊公司为发起人,并向公司内部职工定向募集的方式设立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广州市工商局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并于1992年12月24日取得注册号为1904817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14,942.1171万元,经岭南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岭会【92】533号”《验

资证明》。

(二)公司设立后的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998年送股

经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分红方案及调整股本的批复》(穗改股字【1998】6号)批准送股,公司于1998年4月实施1997年度“10送2派1”的分红方案,注册资本变更为17,930.54万元,并经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了“珠会字【98】355号”《验资报告》。

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广州市友谊公司150,745,40584.07%
企业内部职工股28,560,00015.93%
合计179,305,405100.00%
股份类别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发起人股150,745,40562.99%
企业内部职工股28,560,00011.94%
社会公众股60,000,00025.07%
合计239,305,405100.00%

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送3股普通股,非流通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合计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2,656.8万股,对价股份将按有关规定上市交易。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4,634,22552.0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4,671,18047.92%
合计239,305,405100.00%
股份类别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6,926,98952.0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2,031,11847.93%
合计358,958,107100.00%
股份类别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23,794,82975.8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58,758,78024.20%
合计1,482,553,609100.00%

6、2016年6月权益分派

2016年4月2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1,482,553,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权益分派于2016年6月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2,223,830,413元。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更为:

股份类别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85,846,37475.8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37,984,03924.19%
合计2,223,830,413100.00%
股份类别股份数(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14,531,16480.4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38,353,59019.56%
合计2,752,884,754100.00%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性质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06,365,45243.82A股流通股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21,787,23811.69A股流通股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95,925,00010.75A股流通股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0,239,2395.82A股流通股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87,372,2293.17限售流通A股,A股流通股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2,134,8301.53A股流通股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000,0000.98A股流通股
广州万力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0,754,4840.75A股流通股
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882,0650.58A股流通股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729,3260.57A股流通股
合计2,193,189,86379.66-

为1,911,914.16万元,对应广州证券32.765%股权评估值为626,438.3611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并根据签署的交易协议,本次交易中购买广州证券32.765%股权交易作价626,438.3611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购买标的公司32.765%股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占比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资产总额1,378,410.86331,845.22415.38%
营业收入100,446.48280,429.0635.82%
资产净额626,438.36222,494.94281.55%

股权转让予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商资本”)。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州友谊100%股权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9]第A0066号),广州友谊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83,194.79万元。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购买广州友谊100%股权交易作价为383,194.79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占比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资产总额383,194.797,674,017.774.99%
营业收入262,144.59533,099.2049.17%
资产净额383,194.791,834,259.7020.89%

根据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18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州证券(不包括广州期货99.03%股份及金鹰基金24.01%股权)100%股权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19]第VYGQA0033号),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共1,219,568.31万元。根据中联国际以2018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州期货100%股份、金鹰基金100%股权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19】第VIGQA0018号、中联国际评字【2019】第VIGQA0016号),广州期货100%股份和金鹰基金100%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102,637.38万元和103,194.64万元。广州期货99.03%股份和金鹰基金24.01%股权对应的评估值分别为101,641.80万元和24,777.03万元。

根据广州证券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交易协议,双方以上述经越秀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对价,共计126,418.83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确定为134.60亿元,包含广州证券拟剥离广州期货99.03%股份和金鹰基金24.01%股权所获得的对价。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转让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占比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资产总额3,982,530.717,674,017.7751.90%
营业收入145,171.86533,099.2027.23%
资产净额1,346,000.001,834,259.7073.38%

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大幅增加,发行人净利润大幅增长,每股收益亦大幅增加。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71号)文批准通过。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对价,原发行价格16.97元/股,发行数量793,164,407股。因2019年度分红除息,发行价格调整为16.62元/股,合计发行809,867,629股,较原方案增加约1,670万股。换股后越秀金控合计持有中信证券

6.26%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中信证券就该次交易所增发股份已登记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金控有限账户。

(四)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为越秀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未发生变动。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架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持有公司43.82%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17%股权,合计持有公司47.00%股份,越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直接持有越秀集团99%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及越秀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1、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名称: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府大院5号楼6楼西

组织机构代码:77119611-X

主要负责人:陈浩钿

广州市国资委成立于2005年2月2日,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的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出资人各项权利的充分行使和所有者各项权利的充分实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并依法对各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8677792A

注册资本:1,126,851.84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法定代表人:张招兴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9月末,越秀集团的总资产为6,679.59亿元,净资产为1,247.20亿元。2020年1-9月,越秀集团营业总收入为433.11亿元,净利润为82.96亿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受限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无抵质押等受限情况。

(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2019)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公司各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发行人资产独立,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资产界定清晰,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作业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行人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控股股东完全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3、财务独立

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履行公司自有资金管理、资金筹集、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财务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违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4、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5、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企业名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万元)币种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比例(%)
1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934,145.35港币70.0670.06
2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经营537,634.21人民币71.0871.08
3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500,000.00人民币60.0060.00
4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和投资10,000.00人民币90.0090.00
5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经纪55,000.00人民币100.00100.00
6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51,513.00人民币100.00100.00
7广州越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金融科技5,000.00人民币100.00100.00

上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子公司情况介绍如下:

1、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民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注册资本:港币934,145.34913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9373894XL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2、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镜华成立日期:2017年4月2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37,634.2066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M21R72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经营范围:参与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仅限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

3、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恕慧成立日期:2019年2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LQDH4K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自主申报)

(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

4、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79976642N

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F3667(集群注册)(JM)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5、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成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1093174XF

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第8层自编803A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6、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松民

成立日期:201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1,51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455347529W

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南翔二路1号A栋406房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许可证为准)。

7、广州越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民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C6T510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1002房经营范围:软件批发;人力资源外包;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计算机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批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零售;计算机房维护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二)主要子公司的财务数据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2020年末/度基本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200,581.794,249,163.98951,417.81345,956.08104,913.32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63,721.802,864,766.70598,955.10198,254.7570,197.98
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50,526.8133,884.50516,642.319,167.6411,510.59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4,420.6737,749.9046,670.7720,921.139,424.97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398,475.89326,374.3472,101.55384,252.91751.67
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28,835.2864,214.8464,620.446,527.42523.47
广州越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7,542.541,925.655,616.894,682.94139.59
序号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
1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30,000.0030.00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募集和销售、资产管理51,020.0024.01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等1,292,677.606.26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2,677.6029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经营范围: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四)主要参股公司数据

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2020年末/度基本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6,179.16645.7625,533.401,880.41-7,503.34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4,192.8617,210.1276,982.7436,467.503,271.8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5,296,229.4086,707,955.8318,588,273.575,438,273.021,551,654.11

公司共设立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战略管理部、资本经营部和财务中心等13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战略管理部

(1)组织金控集团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制订,建立战略管理体系,对战略进行动态管理;(2)组织金控集团年度事业计划的研究和制订,对事业计划的执行进行动态管理;(3)负责金控集团经营数据管理工作,组织金控集团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4)根据金控集团投资管理制度负责相关投资管理工作;

(5)组织金控集团国有资产管理产权管理、工商管理以及资产评估工作;(6)负责金控集团资产负债管理,编制资源配置方案,对资本资源配置、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动态管理;(7)负责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绩效管理,负责下属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绩效管理;(8)负责金控集团长效激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工作;(9)负责金控集团政府奖励补贴的管理;(10)履行集团公司战略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常设机构职能,落实相关工作;(11)完成领导

交办的其他工作。

2、风险管理与法务合规部

(1)推动实施金控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体系建设,负责金控集团风险并表管理,编写全面风险管理报告、风险管理月报等,组织开展风险管理文化培育与宣贯;(2)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监管政策、外部风险事件进行监测分析;(3)负责集团公司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4)负责金控集团整体风险战略、偏好及政策的研究与拟定,并督导下属企业贯彻执行;(5)制订集团公司风险管理与投资业务相关管理制度;(6)监督下属企业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下属企业风险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和考核评定;(7)负责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和其他重大项目的风险合规审查;(8)作为集团公司投资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开展相关工作;(9)负责集团公司投资项目投后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10)统筹管理金控集团风险管理的处置工作;(11)牵头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组织开展制度管理、停权机制、风险事件问责管理工作;(12)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法律合规审核、合同管理和纠纷管理,参与重大合同谈判,统筹知识产权管理;(13)组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应用;(14)协同组织金控集团IT风险管理工作,包括需求管理、数据管理、系统管理等;

(15)负责建立、健全招标采购制度,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建立和维护供应商库、评审委员库等采购管理工作;(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资本经营部(董事会办公室)

(1)负责围绕金控集团整体战略,研究规划资本运作方向与策略;(2)负责制订金控集团并购、重组、整合等资本运作计划,牵头推动重大资本运作项目的具体实施;(3)负责金控集团股权业务投资、债权类投资、股债混合类投资的业务开展与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投放条件落实、存续期跟踪管理、项目退出以及参与风险处置等工作;(4)负责制订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计划,牵头实施股权融资项目;(5)负责开展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包括上市公司治理层面制度建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召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管理工作;(6)负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统筹编制及发布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7)

负责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市值管理工作,包括研究规划市值管理策略和方案、组织实施公司的业绩交流会、路演以及投资者调研等活动,负责应对投资者层面的重大市场舆情事件;(8)负责统筹指导下属企业公司治理、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9)负责与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沟通对接,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各项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客户资源管理与协同部

(1)制定金控集团整体客户发展战略;(2)统筹金控集团客户资源管理,建立客户分层经营机制,构建客户信息数据库,对客户数据进行有效协同整合,加强客户引流;(3)拓展金控集团客户,协同下属企业围绕关键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金融支持;(4)建立客户管理指标体系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定期跟踪投产分析和编制发布客户关系管理信息,推动并监督下属企业优化客户服务流程,提升客户体验;(5)制定业务协同管理机制,组织安排协同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等工作;(6)负责金控集团品牌管理和对外公共关系工作,统筹、引导、审定下属企业对外新闻报道及自媒体管理,处置品牌声誉风险,负责金控集团品牌形象建设以及品牌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金融研究所

(1)负责跟踪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把握主要经济指标趋势预判,开展各资产类别市场运行研究;(2)开展各下属企业金融子行业的跟踪研究分析,开展下属企业业务调整、创新等的专项研究;(3)跟踪分析金融行业并购事件,对金控集团并购整合、投融资等进行前期研究;(4)负责对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或异动情况进行专题专项研究;(5)牵头组织金控集团业务模式和产品创新的研究工作;(6)承接省、市政府等外部机构重大课题;(7)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相关工作;(8)在主流财经媒体、期刊杂志公开发表研究成果;(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信息技术部

(1)编制金控集团信息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实施,指导下属企业信息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2)统筹金控集团IT架构、技术等治理;(3)负责统筹编制金控集团信息化建设预算;(4)负责统筹金控集团信息基础设施、信息

应用系统建设及维护;(5)统筹金控集团信息安全体系建设;(6)负责金控集团除广州期货以外电子设备和软件的维护及管理;(7)履行金控集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常设机构职能,开展相关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务中心

(1)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监督;(2)负责费用报销、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及财务信息披露;(3)负责资金管理工作,落实银行借款、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等债权类融资;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根据年度事业计划,编制财务预算,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管控和分析,加强成本费用管理;(5)负责日常税务申报、税务筹划和税务风险管理;维护金控集团与税收部门的关系,及时掌握和研究国家有关税务政策;(6)负责对财务组织及成熟度进行检视和优化,提高财务中心运作效能;(7)负责对外投资收益的回收;(8)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从财务角度客观评价重大经营决策的可行性,指导及监督非财务集中的下属企业财务工作;(9)运用多种方法提升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管控效率和力度,负责财务风险管理;(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办公室

(1)负责集团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以及重大事项专题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2)负责集团公司决策性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3)负责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包括各类文电的收发、审核、办理、呈批、上级文电的催办等;(4)负责组织起草集团公司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5)负责集团公司办公用品、公务用车、通讯等行政、总务后勤管理工作;(6)负责集团公司和各部门印章印鉴的刻制、启用、缴销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7)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和日常档案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对参与投资企业相关的章程、合同、审批材料等法律文件、资料进行建档管理;(8)负责金控集团保密工作,严格管理国家秘密文件,统筹商业秘密管理,开展保密宣传教育;(9)负责集团公司知识管理工作,编写集团公司史志、大事记等,推动下属企业的知识管理建设与推广;

(10)负责集团公司非电子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包括购置、内部转移、修理、报废、盘点等;(11)负责自有物业的管理工作,包括产权管理、

资产评估、物业出租等处置管理工作;(12)负责统筹指导下属企业行政、文秘、档案、保密等相关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人力资源部

(1)负责金控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体系建设,以及职业经理人的选拔聘任(或解聘)、薪酬激励、培训发展、梯队建设、强制休假及岗位轮换等工作; (2)组织拟订及实施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力资源年度事业计划;(3)负责对集团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定期检视和调整;(4)负责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日常管理,包括人员编制、招聘调配、考核评价、薪酬福利、培训发展、劳动关系、奖惩等工作;(5)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董事、监事的任免、变更、台账管理等工作;(6)负责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出国及赴港(澳)证件办理、请假、证照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及金控集团系统内人事、劳动方面各类数据的综合统计等具体工作;(7)履行集团提名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职能,开展相关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审计中心

(1)负责建立、健全审计管理制度和相应流程并实施有效的监督;(2)负责对职业经理人进行离任审计、任中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3)负责金控集团内控控制有效性评价、风险审计等内控与风险管理审计;(4)负责流程审计、投资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舞弊审计等管理审计;(5)负责信息系统建设审计、信息安全审计等IT审计、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6)负责对接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质量控制、整改跟踪等综合管理事务;(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党群工作部

(1)在党委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等党建相关工作;(2)协同人力资源部对集团公司统筹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教育和监督等工作;(3)组织和指导集团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和换届选举等党建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务信息维护、统计等工作;(4)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思想动态等工作;(5)负责金控集团共青团、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和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工会、

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6)负责金控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工作;(7)负责开展精准扶贫工作;(8)完成上级党委、工会及本级党委、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安全保卫监督部

(1)制订安全生产和内部保卫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开展安全生产、内部保卫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金控集团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金控集团的内部保卫工作;(5)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演练;(6)检查金控集团安全生产和内部保卫工作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7)制止和纠正金控集团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金控集团安全生产和内部保卫整改措施;(9)按规定报告金控集团安全生产、重大环保事故和突发事件,并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10)督促落实金控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考核评价;(11)督促做好金控集团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办公区域安全管理;(12)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信访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信访稳定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与安全管理、内部保卫相关的其他工作。

13、纪委办公室

(1)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以及对企业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强化日常监督,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3)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4)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党组织,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5)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依规依法用权、廉洁履职;(6)加强对企业审计、法律、风控、财务等监督力量的统筹,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7)加强对下属企业纪检工作的领导,强化对纪检人

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三个为主”;(8)协助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本企业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调查;(9)完成上级纪检机构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定期向本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机构报告纪检工作开展情况。

(二)公司治理机制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发行人设立董事会,目前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拟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10)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对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作

出决议;(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2)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3)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4)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15)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6)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7)听取公司总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监事成员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业务、行政负责管理人员;(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内部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框架体系,主要包括企业法人治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投融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和审计管理制度等大类。具体如下:

1、企业法人治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2019)等法律法规要求,设置了“三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董事会还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明确了高级管理层之间权力制衡关系,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保证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行提供了治理结构基础。

2、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中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组织会计核算,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要求建立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包括《财务管理办法》、《财务报告管理指引》和《会计核算办法》等,对公司费用管理、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3、信息披露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依法运作,根据内外部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原则、范围、程序及要求等,保证了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

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

5、资金运营内控制度和资金管理模式

公司建立了资金内控和检查制度,执行会计、资金管理岗分离制度,严禁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公司建立严格的资金业务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审批权限、审批过程及相应的责任,明确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规范。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办理资金业务。对于资金支出的审批必须严格遵照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于重大资金支付业务,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并实行公司领导审批制度。

6、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管理的制定和执行作了详细规定。每年第四季度,财务中心将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次年度资金预算草案,经预算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公司将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方案上报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下达年度预算。在预算执行年度内,财务中心对预算的总体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编写季度、半年度、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7、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战略,构建完善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打造集团统一的人力资源管控体系,推动组织变革与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集团战略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和薪酬管理制度》、《职业经理人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暂行)》、《职位管理办法(暂行)》、《招聘管理办法(暂行)》、《员工职位晋升管理办法(试行)》和《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等。

8、对外投资管理和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外投资活动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保障了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为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经营运作,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了三会管理、人事管理和经营管理等。

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原则、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等,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10、重大投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融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融资风险、注重投融资效益。按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原则,就公司对外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公司兼并、合作经营和租赁经营等投资项目等投资项目进行了规范。

11、关联交易制度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合理划分并确定公司及其关联方在关联交易管理中的职责,明确业务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决策机制等作了详尽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了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也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12、风险管控制度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业务、管理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风险政策及风险限额管理方案》、《风险资产责任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信用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和《风险事件问责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13、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审计中心,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审计,按照审计流程和相关操作指引制定了有关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下属企业内部

审计机构管理办法》、《审计报告管理办法》、《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等,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14、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为保障公司资金运作的正常运行,防止资金运转过程中出现短期资金断裂情况,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保障资金运转安全,公司通过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对短期资金进行有效的调度组织,保障资金安全。公司通过资金管控流程和制度确保了短期资金应急的组织和实施,资金周转和资金运作严格根据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统筹实施,确保资金运作和调度安全可控。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性别现任职务任职期限是否持有公司股权和债券
王恕慧董事长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参与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6,023股
杨晓民副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副董事长:任期自2020年10月29日开始
李锋董事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贺玉平董事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姚朴董事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朱晓文董事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谢石松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杨春林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沈洪涛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姓名性别现任职务任职期限是否持有公司股权和债券
王曦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吴勇高职工董事、董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参与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7,315股
李红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姚晓生监事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李松民职工监事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
苏亮瑜副总经理任期自2020年9月17日开始参与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1,696股

主任、党委工作部副主任科员,广州亚美聚酯有限公司公用工程部主任,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副经理、监察稽核室经理、监察稽核室总经理助理,越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秘书,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客户资源管理与协同部总经理,越秀投资(香港地产)有限公司、越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资本运营官,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创兴银行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越秀证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越秀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越秀证券控股有限公司、越秀投资财务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贺玉平: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曾任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室干部、法律事务室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业务主管,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法律事务岗主管、企业管理部高级主管,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企管(投资)部副总经理,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广州越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现任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发展部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风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风行农牧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越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白马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朴: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曾任四川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国际业务处副处长;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投资者关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州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晓文: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勇高: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会计师,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曾任广州城建设计院财务科长、综合管理部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纪委委员,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春林: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干部,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工业信贷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朝阳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内审广州分局局长,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资深专家。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黄埔海关关员,广东省人民政府科员、副主任科员,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高级顾问。现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Studies 编委;《会计研究》编委;同时担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曦:博士学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中国转型与开放经济研究所所长;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泛华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谢石松: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法学教授。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全国13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和部分仲裁机构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监事会成员

李红: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铁道部隧道工程局第二工程处医院会计,铁道部隧道局勘测设计院物资科见习生、会计员,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干部、办公室财会专业负责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审计处主办审计员、临时负责人、监察审计部审计室主任、监察审计部副部长、企管总部副总经理、运营事业总部副总经理,广州市地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部总经理,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越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广州越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城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风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姚晓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曾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办、管理部主管,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办公室秘书岗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业务总监,广州越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越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越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李松民: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拥有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和ICBRR资格(银行风险与监管国际证书)。曾任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综合普查大队主管会计、子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苏亮瑜: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船舶检验局广州分局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货币信贷与统研处副主任科员、货币信贷管理处主任科员、金融稳定处主任科员、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处主任科员、国际司区域金融合作处主任科员、美洲代表处副代表。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所所长,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所所长、党委委员,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符合《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

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纪的情况。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2018年末,发行人启动“两进一出一重组”全面战略转型:并表广州资产并对其增资,将不良资产管理业务作为主业发展;设立越秀金控资本,大力发展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出售广州友谊,剥离百货业务;推动对广州证券出售重组,持续优化证券业务资产。2020年,发行人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取得中信证券6.26%股份,“两进一出一重组”全面战略转型顺利完成,形成“不良资产管理、融资租赁、投资管理+战略投资中信证券”的“3+1”核心产业结构,并控股期货、金融科技等业务单元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资产与业务布局持续优化。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毛利润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8-2019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百货业务72,155.168.62%267,830.7240.15%
融资租赁业务133,508.4315.95%95,852.9914.37%
不良资产管理业务80,395.349.60%--
投资银行业务12,582.921.50%19,124.302.87%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11,971.211.43%4,698.530.70%
证券经纪业务43,371.825.18%34,041.365.10%
证券自营业务12,511.281.49%61,375.689.20%
证券信用业务6,590.160.79%19,666.102.95%
基金管理业务15,425.381.84%14,270.462.14%
期货业务10,970.641.31%13,315.872.00%
期货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317,501.4637.92%120,300.6418.03%
其他业务120,213.8614.37%16,619.372.49%
合计837,197.66100.00%667,096.02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融资租赁业务345,956.0835.71%279,933.4828.19%
不良资产管理业务198,254.7520.47%161,779.6716.29%
投资管理业务27,070.992.79%22,643.782.28%
期货业务386,226.5639.87%328,575.6433.09%
证券业务0.000.00%132,406.9213.34%
百货零售业务0.000.00%72,155.167.27%
其他业务及合并抵消11,161.281.16%-4,569.95-0.46%
合计968,669.66100.00%992,924.69100.00%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百货业务65,662.9310.89%250,516.8941.98%
融资租赁业务32,090.295.32%16,716.742.80%
不良资产管理业务18,520.113.07%--
投资银行业务13,642.132.26%19,049.583.19%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3,248.810.54%4,749.940.80%
证券经纪业务42,030.326.97%45,712.797.66%
证券自营业务10,008.481.66%11,081.321.86%
证券信用业务2,435.100.40%24,931.494.18%
基金管理业务6,693.281.11%8,514.791.43%
期货业务9,112.681.51%9,372.451.57%
期货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316,947.1652.56%119,821.4220.08%
其他业务82,597.2913.71%86,265.4114.45%
合计602,988.58100.00%596,732.82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融资租赁业务168,186.0523.97%150,399.1020.11%
不良资产管理业务109,236.4015.57%106,361.2914.22%
投资管理业务2,493.580.36%-138.09-0.02%
期货业务372,955.4453.15%318,338.4842.56%
证券业务0.000.00%93,985.0612.57%
百货零售业务0.000.00%55,855.357.47%
其他业务及合并抵消48,896.076.97%23,174.353.10%
合计701,767.54100.00%747,975.54100.00%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百货业务6,492.232.77%17,313.8324.61%
融资租赁业务101,418.1443.30%79,136.25112.47%
不良资产管理业务61,875.2326.42%--
投资银行业务-1,059.21-0.45%74.720.11%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8,722.403.72%-51.41-0.07%
证券经纪业务1,341.500.57%-11,671.43-16.59%
证券自营业务2,502.801.07%50,294.3671.48%
证券信用业务4,155.061.77%-5,265.39-7.48%
基金管理业务8,732.103.73%5,755.678.18%
期货业务1,857.960.79%3,943.425.60%
期货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554.300.24%479.220.68%
其他业务37,616.5716.06%-69,646.05-98.98%
合计234,209.08100.00%70,363.20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融资租赁业务177,770.0366.60%129,534.3852.88%
不良资产管理业务89,018.3533.35%55,418.3722.62%
投资管理业务24,577.419.21%22,781.879.30%
期货业务13,271.124.97%10,237.154.18%
证券业务0.000.00%38,421.8615.69%
百货零售业务0.000.00%16,299.816.65%
其他业务及合并抵消-37,734.78-14.14%-27,744.30-11.33%
合计266,902.12100.00%244,949.15100.00%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百货业务9.00%6.46%
融资租赁业务75.96%82.56%
不良资产管理业务76.96%-
投资银行业务-8.42%0.39%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72.86%-1.09%
证券经纪业务3.09%-34.29%
证券自营业务20.00%81.95%
证券信用业务63.05%-26.77%
基金管理业务56.61%40.33%
期货业务16.94%29.61%
期货大宗商品交易及风险管理业务0.17%0.40%
其他业务31.29%-419.07%
合计27.98%10.5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
融资租赁业务51.39%46.27%
不良资产管理业务44.90%34.26%
投资管理业务90.79%100.61%
期货业务3.44%3.12%
证券业务-29.02%
百货零售业务-22.59%
其他业务及合并抵消-338.09%607.10%
合计27.55%24.67%

理和资本投资等业务。根据公司申请,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布《2020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变更为“其他金融业(J69)”。按照“其他金融业”的披露要求,财务信息披露由金融业口径变更为一般企业口径。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70,363.20万元、234,209.08万元(一般企业口径为244,949.15万元)和266,902.12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10.55%、 27.98%(一般企业口径为24.67%)和27.55%。发行人整体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金融控股行业特点及较强的盈利能力。

(二)公司各业务板块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板块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融资租赁业务

(1)业务概况

发行人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由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责经营。越秀租赁成立于2012年5月,并取得商务部颁发的经营牌照,是广州资本规模最大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区域优势行业等为业务切入点,积极创新租赁模式,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业务范围已拓展至全国。同时,由于毗邻港澳,通过穗港澳联动,有利于越秀租赁获得境外低廉的本外币资金。

(2)业务模式

目前,越秀租赁主要以直接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模式开展业务。

直接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图

1)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国际或国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用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主要融资租赁方式。直接融资租赁的业务程序如下:

①选择租赁设备及其制造厂商

承租人根据项目的计划要求,确定所需引进的租赁设备。然后选择信誉好、产品质量高的制造厂商,并直接与其谈妥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技术要求、数量、价格、交货日期、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条件等。如果承租人对市场行情缺乏了解,也可由租赁公司代为物色租赁设备和制造厂商。

②申请委托租赁

承租人首先要选择租赁公司,主要是了解租赁公司的融资能力、经营范围、融资费率等有关情况。选定租赁公司之后,承租人提出委托申请,填写《租赁申请表》或《租赁委托书》交给租赁公司,详细载明所需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价格、供货单位、预定交货期以及租赁期限、生产安排、预计经济效益、支付租金的资金来源等事项。租赁公司经审核同意后,在委托书上签字盖章,表明正式接受委托。

③组织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签订购货合同

在租赁公司参与的情况下,承租人与设备厂商进行技术谈判,主要包括设备造型、质量保证、零配件交货期、技术培训、安装调试以及技术服务等方面。同时,租赁公司与设备厂商进行商务谈判,主要包括设备的价款、计价币种、运输方式、供货方式等方面。承租人与设备厂商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租赁公司与设备厂商签订购货合同。

④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条包括:租赁物件、租赁物件的所有权、租赁期限、租金及其变动、争议仲裁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租赁合同的签订表明承租人获得了设备的使用权,而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租赁公司。

⑤融资及支付货款

租赁公司可用自有资金购买设备,但如果其资金短缺,则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融通资金,或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直接向供货厂商支付设备货款及运杂费等款项;也可由租赁公司先将款项提供给承租人,用于预付货款,待设备到货收到发票后,再根据实际货款结算,转为设备租赁。

⑥交货及售后服务

供货厂商按照购货合同规定,将设备运交租赁公司后转交给承租人,或直接

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向租赁公司出具“租赁设备验收清单”,作为承租人已收到租赁设备的书面证明。供货厂商应派工程技术人员到厂进行安装调试,由承租人验收。

⑦支付租金及清算利息

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出具的设备收据开始计算起租日。由于一些事先无法确定的费用(如银行费用、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租赁公司在支付完最后一宗款项后,按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调整原概算成本,并向用户寄送租赁条件变更书。承租企业应根据租赁条件变更通知书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再根据同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以其租赁费等收入偿还借款和支付利息。

⑧转让或续租

租赁期届满后,租赁公司按合同规定或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或收取少量租金继续出租。若转让设备所有权,则租赁公司必须向承租人签发“租赁设备所有权转让书”证明该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已归属承租人所有。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业务模式图

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租赁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然后再向租赁公司租回使用的租赁方式。其流程如下:

以设备为主的财产原主将其原来拥有的该项财产卖给出租人,并取得设备价款。

①在出售回租的交易过程中,出售/承租人可以毫不间断地使用资产;

②资产的售价与租金是相互联系的,且资产的出售损益通常不得计入当期损益;

③出售/承租人将承担所有的契约执行成本(如修理费、保险费及税金等)。

(3)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末,越秀租赁融资租赁款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类别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资产余额占比(%)资产余额占比(%)资产余额占比(%)
直租44.118.9326.516.095.901.68
回租449.6191.07408.4893.91344.9898.32
合计493.72100.00434.99100.00350.88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收入 结构1主营业务收入345,956100.00%279,933100.00%199,953100.00%
1.1利息收入294,19285.04%234,49483.77%167,35283.70%
1.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1,76414.96%45,43916.23%32,60216.30%
成本 结构2主营业务成本171,067100.00%152,455100.00%104,101100.00%
2.1利息支出171,067100.00%152,455100.00%104,101100.00%
2.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利润 结构3毛利润174,890100.00%127,479100.00%95,853100.00%
3.1利息净收入123,12670.40%82,04064.36%63,25165.99%
3.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1,76429.60%45,43935.64%32,60234.01%
毛利 率4毛利率50.55%45.54%47.94%
4.1利息收入毛利率41.85%34.99%37.80%
4.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毛利率100.00%100.00%100.00%

127,479万元和174,890万元,报告期内呈明显上升趋势。

从毛利润的构成来看,最近三年,利息收入毛利润占当期毛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99%、64.36%和70.40%,手续费及佣金毛利润占当期毛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01%、35.64%和29.60%。

从综合毛利率来看,最近三年,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7.94%、45.54%和50.55%,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毛利率稳步有增。

越秀租赁积极推动融资租赁主业发展,加强融资租赁平台建设,增强市场开发能力,租赁资产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0年末,应收融资租赁款净值为500.82亿元,其中,正常类应收融资租赁款净值占比为98.67%,应收融资租赁款质量相对较高。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融资租赁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正常494.1498.67437.1799.21350.6199.53
关注3.710.742.350.530.500.14
次级1.460.29----
可疑0.350.07----
损失1.150.231.150.261.150.33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值合计500.82100.00440.67100.00352.26100.00
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2.961.151.15
应收融资租赁款不良率(%)0.590.260.33
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拨备覆盖率(%)239.72492.52120.00

单位:亿元

行业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道路运输业22.494.5624.655.6713.363.81
民生工程业289.1858.57236.6654.41171.2548.81
造纸和纸制品业0.780.161.700.392.340.6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880.581.770.412.990.85
房地产业5.731.166.451.4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450.904.681.080.480.1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2.8912.7469.6516.0150.3514.3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1.860.382.590.602.490.71
商务服务业17.363.5225.235.8073.6720.99
其他86.1017.4361.6114.1533.959.67
合计493.72100.00434.99100.00350.88100.00

理委员会,对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各项风险政策和风险衡量方法以及经营中的重大风险问题等事项进行审议。

越秀租赁现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基本覆盖主要管理流程、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近年,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结合发行人对越秀租赁的发展定位、战略规划和事业计划,越秀租赁建立了《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4年融资租赁业务投向指引》(越秀融资租赁字【2014】31号),将行业分为重点支持类、审慎支持类、严格控制类、禁止类;此外,还发布了《教育行业租赁业务准入标准》、《医疗行业租赁业务准入标准》、《通道类业务管理办法》、《地方融资平台租赁业务准入标准》等制度,不断推进专业化发展方向,逐步聚焦和规范行业投向,调整租赁业务结构,突出经营重点和风险控制重点。

2、不良资产管理业务

不良资产经营业务主要是指收购出让方的不良资产,并通过管理、经营和处置等方式回收现金、沉淀资产,或通过债务重组、资产整合等手段提升资产价值的业务,发行人不良资产管理业务由广州资产负责运营。广州资产成立于2017年,系越秀金控与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广东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起人持股比例分别为38%、22%、20%和20%。2019年1月9日,越秀金控与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金融”)签署《关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的协议书》,粤科金融持有广州资产20%的股权,自2019年1月1日起通过在广州资产的股东会、董事会上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方式,与越秀金控实施一致行动。因此越秀金控自2019年1月1日将广州资产纳入合并范围。2019年6月26日,越秀金控与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营投资公司”)签订《关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民营投资公司持有的广州资产20%股权,相关股权已于2019年7月5日过户至本公司。越秀金控持有广州资产股权比例从38%提升至58%,与粤科金融签署的《关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的协议书》自2019年7月5日自动终止。2019年10月28日,越秀金控与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恒健”)共同对广州资产增资合计136,986.3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9,589.04万元,越秀金控持有广州资产股权比例

从58%提升至64.90%。2021年3月1日,广州资产新增注册资本100,647.91万元,由发行人及广州市欣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欣瑞投资”)认缴。其中发行人以现金方式出资156,718.04万元,认缴广州资产新增注册资本98,583.39万元,欣瑞投资以现金方式出资3,281.96万元,认缴广州资产新增注册资本2,064.5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资产注册资本537,634.21万元,发行人持有广州资产股权比例提升至71.08%。

发行人的不良资产管理业务具体包含资产处置类业务和重组类业务及其他业务。

(1)资产处置类业务

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是指公司按债权本息的一定折扣收购不良债权资产,多数资产为3至5折。一级市场收购对手方100%为广东省内机构,抵质押物主要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土地、房产等具有较强升值和保值能力的资产。不良资产取得方式主要以协议收购以及公开招投标为主。公司收购资金主要来自于资本金、处置回款、银行借款、债券融资。在收购不良资产后,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经营、追偿和处置,以及回收现金或沉淀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业务。该项业务主要通过出售债权或处置抵押物的方式变现,具体包括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及综合使用多种处置方式等。该类业务收购价格的确定主要考虑拟收购不良资产的现状及对应抵质押物现状,估算经营价值或市场转让价格,单个项目年化收益率浮动区间较大,处置周期通常1-3年。2019年实施新会计准则,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同时,按照相关制度,每年对存量不良资产债权包进行重新评估,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权利转移当期将转让价格与收购成本之差确认为营业收入。

凭借公司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行业资源优势,公司与省内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开展了不良资产收购业务,2017年展业以来公司较快速地搭建起与广东省内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常态化的联系机制。2018年,2018年收购不良债权本息金额495.34亿元,收购成本112.44亿元,折扣率约23%。2019年收购不良债权本息金额420.71亿元,收购成本69.23亿元,折扣率约16%。2020年收购不良债权本息金额579.33亿元,收购成本87.41亿元,折扣率约15%。一级市场收购对手方100.00%为广东省内机构,抵质押物主要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土地、房产等具有较强升值和保值能力的资产。公司收购资金主要来自于资本金、

处置回款、银行借款、债券融资。

最近三年公司收购处置的不良资产情况

单位:亿元

处置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购规模579.33420.71495.34
收购成本87.4169.23112.44
处置规模328.16351.48133.02
回收金额58.152.5930.92
规模余额765.24514.39445.15
序号项目名称收购规模收购日所在地已回收金额预计处置时间处置方式
1项目1787,270.882020-9-30广东省3,030.292023年公开转让、协议转让、诉讼清收
2项目2737,436.512019-12-24广东省978.002022年公开转让、协议转让、诉讼清收
3项目3663,480.422020-6-30广东省2.052023年公开转让、协议转让、诉讼清收
4项目4582,231.312020-2-28广东省2,630.002023年公开转让、协议转让、诉讼清收
5项目5378,908.312020-12-24广东省0.002023年公开转让、协议转让、诉讼清收
合计3,149,327.43--6,640.34--

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进行重组。如重新约定还款金额、方式、时间以及抵押物等。资产整合需要在重组资产管理公司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基础上,立足于债务人的核心资产,对债务人的整体负债进行清理整合。企业重组方式最为复杂,通常需要立足于债务人的企业价值,采用债务重组、追加投资等多种方式帮助债务人改善生产经营,提高偿债能力。

从项目来源上来看,公司重组业务主要来源于公司已经收购的不良债权,对其进行后续债务重组盘活。2018年新增规模53.36亿元,2019年新增规模35.07亿元,2020年新增规模4.33亿元,其中2020年度公司不良债权合计处置8.55亿元。公司收购重组业务的风险缓释措施包括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股东回购承诺、保证金等,同时公司严格控制各类抵质押物的折扣率,抵押率一般控制在60%以内、质押率控制在70%以内。该类业务通过按期收取重组补偿金实现盈利。通过按期收取重组补偿金实现盈利。重组类业务根据资产包收购成本计入“债权投资”核算。收到咨询服务收入、重组补偿金确认营业收入。项目结束时贷记“债权投资”。

最近三年公司重组类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重组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购规模4.3335.0753.36
收购成本4.3335.0752.18
回收规模8.5515.5927.55
回收金额17.4321.9128.86
规模余额59.7263.9443.93
序号项目名称所在地收购 规模收购 本金收购 时间担保 措施重组 方式预计 退出时间
1重组项目1佛山110,000110,0002019-04-30抵押+质押+保证债务重组2024-05-04
2重组项目2广州73,30972,9662017-07-06抵押+质押+保证债务重组2021-03-31
3重组项目3惠州47,00047,0002019-12-01抵押+质押+保证债务重组2021-12-30
4重组项目4石家庄42,00042,0002019-02-26抵押+质押+保证债务重组2021-05-25
5重组项目5惠州38,69338,6932018-06-22抵押+质押+保证债务重组2022-06-21
合计-311,002310,659----

定稳定现金流入以及咨询服务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其余业务到期收回本金并获取投资收益,期间收益记“投资收益”。

除投资业务外,公司其他业务包含咨询服务,服务定价在综合考虑公司人力和资源投入成本、为客户创造收益的基础上,双方议价确定。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以及企业管理、企业咨询及服务以获得服务收入。

2020年末存续前五大其他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占比项目类别预计退出时间
1项目164,010.3713%直接投资2021-03-31
2项目250,000.0010%直接投资2023-09-20
3项目340,000.008%直接投资2023-12-04
4项目430,000.006%直接投资2023-11-05
5项目530,000.006%直接投资2022-12-21
合计214,010.3743%--
其他类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新增规模293,749140,955284,231
投放成本283,24985,455152,241
回收规模205,74119,71810,146
回收金额-34,32115,641
规模余额503,821415,273294,036

其中,越秀产业基金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实施“募、投、管、退”的资产全流程运转管理业务,在管基金规模在全国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中排名前列,是全国307家资产管理规模超100亿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之一(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0年三季度);越秀金控资本为公司主要的自有资金投资平台,注册资本50亿元并全部实缴到位。2020年,公司完成越秀产业基金与越秀金控资本的整合,打造“资产管理+资本投资”双轮驱动的运营新模式,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71亿元、投资收益1.17亿元和净利润2.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55%、

394.03%和55.27%。

(2)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管理费收入15,592.6314,704.7511,901.43
服务费及顾问费收入1,738.491,475.551,953.40
投资收益3,017.781,928.3710,000.62
合计20,348.9018,108.6723,855.45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基金管理规模(亿元)142.37116.93129.54

制。通过制定投资业务流程的具体实施程序,明确投资项目报审材料要求、完善投资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并重点关注投资项目风险评估管理,从严把控投资活动。通过适时更新风险政策指引,严格执行风险政策指引要求,持续管控投资项目风险。另外,越秀产业基金及其所管理的基金拥有独立、完整、清晰的资产结构,同时制定了完善的信息隔离机制。

4、期货业务

(1)业务概况

发行人期货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广州期货开展,包括商品及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及风险管理等业务。

(2)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广州期货营业收入分别为134,561.26万元、329,777.62万元及384,252.91万元。2019-2020年度,广州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广期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业务模式逐步成熟和稳定发展,仓单服务等期现结合类风险管理业务收入同比上年大幅增长,公司整体营收指标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2020年,广州期货积极应对市场剧烈波动影响,实现营业收入38.43亿元,同比增长16.52%,受疫情及原油暴跌等极端行业事件影响,实现净利润752万元,同比下降66.14%。广州期货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客户开发与客户服务效果,2020年全年实现客户日均权益23.70亿元,同比增长22.8%;资产管理业务聚焦主动管理转型;控股子公司广期资本立足品种产业链,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风险管理服务,助力企业经营风险的管理。2021年2月,广州期货根据行业状况、“十四五”战略规划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终止新三板挂牌,开启转型发展新局面。

(3)盈利模式

1)期货、期权经纪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主要是为个人、企业及专业投资机构等客户提供的代理期货交易与结算的中间业务,广州期货接受客户委托并按照客户指令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手续费,是期货公司一项基础性业务。目前,广州期货期货经纪业务的营销渠道包括网点渠道及居间人,业务收入主要包含交易手续费、交割手续费、交易所手续费减收以及客户的保证金利息收入。

期权经纪业务即代理客户期权方面的经纪业务,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交易手续

费和保证金利息收入。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缴纳的资金或者提交的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在实际业务中,客户以资金的形式向期货公司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居多。2)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接受单一客户或者特定多个客户的书面委托并提供资产投资与管理的服务,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的约定,运用客户委托资产进行投资,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或者报酬的业务活动。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标准化债权资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分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公司股票、存托凭证、标准化股权类资产、期货及期权合约等标准化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以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标准化资产。目前,广州期货主要是通过自有营业网点以及银行、基金、券商、私募、第三方理财等合作性营销通道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广州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管理费收入以及管理人业绩报酬收入。其中,管理费率按照合同约定比例为准;管理人业绩报酬收入是公司与管理的受托资产盈利水平挂钩的利润分成,产品到期时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管理人业绩报酬。3)风险管理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期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设立备案,2017年1月17日顺利通过试点业务备案,通过备案的试点业务包括: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广州期货主要通过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期货风险管理业务,以切实服务客户为宗旨,深植于品种基本面研究,依靠期货、现货渠道资源,结合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个市场,综合利用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为产业客户提供涵盖期货上市品种及其产业链相关品种的现货贸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割等一站式风险管理服务,致力于打造一流的风险管理服务平台以及成为业内领先的专业衍生品服务商。风险管理业务作为公司有效衔接期、现货市场的重要纽带,是广州期货营业收入的主要贡献者,未来将有望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收入来源主要由场外衍生品交易收入、大宗商品贸易收入、融资服务利息收入等构成。

4)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是基于客户委托,提供包括风险管理顾问咨询、行业研究

分析、交易策略咨询等服务,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对象涵盖普通投资者、产业客户以及机构投资者等各类客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作为公司开展差异化服务的业务模式,在利用期货工具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的金融衍生品及策略研究,为客户量身定制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满足客户资产优化配置的多样化需求,是广州期货构建差异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服务内容。目前,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客户购买投资咨询服务所支付的投资咨询费。

(4)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风险管理职责,将风险管理及控制活动覆盖到公司的各个部门、各个层级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公司将贯彻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明确各风险管理层级的职责,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活动覆盖到公司各经营管理环节,保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执行。

5、公司业务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业务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已取得的相关许可文件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业务资格批准机关取得时间
广州资产广东省区域内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2017-7-13获批 2017-7-28备案
越秀租赁融资租赁业务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贸易局2012-4-28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4-25取得 2020-12-4换证
越秀产业基金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4-4-1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8-4-2
广州期货商品期货经纪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7-22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9-14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1-15
资产管理业务中国期货业协会2015-1-22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及竞争优势

1、主要竞争状况

(1)不良资产管理行业

受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冠疫情”等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承压,2020年末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70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880亿元,不良贷款率1.84%;截至2020年末,广东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267.52亿元,较年初增加52.33亿元;不良贷款率1.02%。随着新的全国性和区域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获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放开、外资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行业参与主体更趋多元,期末仅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已达57家,不良资产处置手段日益丰富,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数据来源:银保监会)

(2)融资租赁行业

2020年5月26日,《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目的在于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回归本源。严格监管及“新冠疫情”影响下,2020年行业资产规模下滑,行业竞争加剧。截至2020年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1.22万家,同比增长0.21%;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6.50万亿元,同比下降2.30%。(数据来源:中国租赁联盟)

(3)私募股权投资行业

2020年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募资及投资规模整体降温。结构性“募资难”现象持续,资金进一步向头部机构集聚。投资活跃度呈前低后高态势,半导体、医疗健康行业为重点投资领域,扎堆投资现象延续。受益于国内注册制稳步扩围,IPO退出提速,但退出压力仍大,私募基金份额二级转让市场为母基金带来业务机遇。截至2020年末,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6万家,同比增长0.37%,管理基金规模达15.97万亿元,同比增长16.23%。其中,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管理人合计1.50万家,管理基金规模达11.06万亿元,增速由2017年的51.21%逐步回落至13.53%。(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4)期货行业

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加剧,产业链运转不畅,企业避险需求上升,叠加全球央行货币宽松政策加码、释放大量流动性资金,期货市场交易活跃度显著提升,成交量和资金量均创历史新高。2020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

成交量达61.53亿手,同比增长55.29%,累计成交额达437.53万亿元,同比增长50.56%。(数据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市场同质化竞争严重导致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率持续下行,期货公司加速寻求转型突破。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深耕粤港澳大湾区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

公司所在地广州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是国家重点战略部署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核心城市之一,活跃的实体经济和优越的金融业营商环境,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公司多年来深耕大湾区市场,在大湾区已积累大量优质客户群,并辐射全国,在资本市场建立起良好的品牌声誉。

全面战略转型顺利完成后,公司直接经营不良资产管理、融资租赁、投资管理、期货业务、金融科技等金融、类金融及相关业务。公司充分发挥多元化金融业务体系的协同能力,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产品,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公司积极构建外部战略合作生态圈,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头部机构推进相互合作与资源共享。

(2)差异化的业务模式

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聚焦不良资产管理主业,重点布局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构建差异化商业模式。2020年,广州资产在省内不良资产包收购一级市场的市场份额保持领先地位。

融资租赁业务:深耕“一大四专”业务,布局工程机械和汽车等普惠租赁业务,优中选优开展传统民生工程业务,积极关注探索新兴业务领域,通过业务的多元化实现资产结构和期限的优化。在租赁行业增速总体放缓的情况下,越秀租赁得益于存量投放项目财务效果显现及新增生息资产息差提升,经营业绩持续快速增长。

投资管理业务:公司2020年度对投资管理板块进行整合,通过“资产管理+资本投资”双轮驱动的运营新模式,发挥“资源+能力”优势。越秀产业基金业务布局基本明确,核心优势不断构建,形成一定的行业影响力;越秀金控资本注册资本达50亿元,全部实缴到位,资金实力雄厚。

(3)多渠道的融资能力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信用评级优秀。2020年,公司及广州资产、越秀租赁

均维持AAA信用评级,评级展望均为稳定;广州资产连获穆迪和惠誉两家国际评级机构的投资级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为中国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最高评级。公司坚持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齐头并进,银行授信额度及交易所、银行间直接融资工具可发行额度充足,并积极与信托、保险等多种类金融机构合作,以及通过外保直贷等创新方式引入境外资金。公司持续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强大的融资能力为各项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积极构建以战略为导向,以业绩与能力为核心,以市场化与专业化为基础的职业经理人体系,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并按照市场化方式确定薪酬和激励措施。公司拥有具备丰富金融从业经验的管理团队,打造了一支富有激情和创造力的高素质专业队伍。公司持续探索完善各个层面的长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在上市公司层面实施超业绩奖励基金计划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在子公司层面探索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跟投机制等激励方案,提升员工获得感,提高企业凝聚力和运作效率。

(5)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秉持“全面管理风险,稳健创造价值”的风险管理理念,将风险管理作为经营活动和业务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致力于建立以国际、国内先进综合性金融机构为标杆、与业务特点相结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涵盖风险制度、组织、系统、指标、人员和文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积极建设新业务的配套风险管理系统,支持创新业务发展。公司现已搭建起治理架构、战略与偏好、风险计量、风险报告、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的“5+1”风险管理架构,建成“定期监测+专项监测+实时预警”的风险监测体系。

(四)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战略

1、公司的战略定位

在广州证券与中信证券合并重组以及广州友谊出售完成后,公司新的战略定位将调整为以战略投资优质金融股权为基础,做强做大做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融资租赁,构建经营驱动、战略协同、区域领先的金融投资集团。

2、经营计划

公司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围绕“十

四五”战略铺排,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以“强基固本提质量,优化结构促发展”为工作主题,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第一,稳中求进,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充分利用战略转型后良好业务结构和经营基础,抢抓业务机遇,确保投资强度,增强发展后劲,积极支持子公司通过增资、引战等方式继续增强资本实力。确保融资规模,积极推进融资方式多元化,严控融资成本,保障资金和流动性安全。第二,优化结构,促进业务发展一是保持战略定力,深耕核心主业,广州资产以“做大做强不良资产主业,做优债务重组,做强问题企业重组,突破新业务”为工作主线,持续打造专业化能力和差异化竞争优势;越秀租赁继续深耕“一大四专”业务,深挖普惠租赁,开拓高端装备和经营性租赁领域,寻求创新业务突破;投资管理业务充分发挥整合后“管理+投资”轻重资产相结合的运营模式优势,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重点突破母基金募资,发挥自有资本带动效应助力股权业务和夹层业务快速发展;广州期货围绕“优结构、提质量、强基础”工作主题,深耕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提升经营质量。二是拓展协同生态圈,强化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围绕“以客户为中心”,整合内外部资源,拓展业务合作平台和渠道,加强协同营销,强化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和客户关系管理。

第三,强基固本,提升发展质量一是强化风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二是深化数字化转型,推进技术创新驱动发展,优化广州资产、越秀租赁和越秀产业基金核心业务系统,深入推进经营决策、财税、风险防控等专业条线管控系统建设,强化基础支撑体系,进一步提升科技供给能力。三是提升组织效能,打造坚实的人才支撑体系,加强系统化人才盘点和人力资本分析,面向“十四五”发展人才素质需求组织实施专题培训。

八、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

(一)不良资产管理行业

1、行业情况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传统行业去产能、去杠杆、转型升级,创新型企业探索新模式,都将伴随着不良规模的扩张。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叠加时期使得区域性、局部性风险暴露增多,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速加快,金融风险进一步暴露。与此同时,因为企业盈利水平下降,导致了部分企业面临负债率偏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的困境,因此无论是金融机构抑或是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都面临着进一步加大的可能。同时,因非银行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无法应对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的处置不良资产的客观需要。随着不良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张和系统性风险的酝酿,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地方AMC”)由此顺势而生。由中央逐步扩张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逐步形成了4+1模式。2012年财政部联合银监会发布《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明确每个省、直辖市可以成立或授权一家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本省(直辖市)的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2013年银监会发布《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地方不良资产管理公司门槛为注册资本10亿,业务范围限于以重组方式参与本省(直辖市)的批量不良资产(10户以上)处置,不得以转让方式处置。2016年10月,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增设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同时,允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债务重组、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对外转让的受让主体不受地域限制。在2013年以前,不良资产市场的行业格局主要由四大AMC主导;2012年至2016年,随着各地不良资产的激增,各地区对于不良资产的收购、处置需求愈加强烈,监管适时放宽了对地方AMC的设立条件;在地方AMC牌照放开的同时,商业银行也逐步加入不良资产处置行列;2019年,随着国内对外开放深入推进,外资资产管理公司加入国内不良资产行业。与此同时,部分民营机构也发觉不良资产市场的巨大潜力,掘金不良资产市场。2020年12月17日,银保监会公布了第五家全国性AMC-银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批复函,全国第五大AMC机构正式开业。目前,我国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已形成“5+地方系+银行系+外资系

+N”的市场竞争格局,由于前四大全国性AMC机构发展较早、项目经营较为丰富,我国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目前由四大全国性AMC机构主导。

随着不良资产管理机构的多元化以及行业监管的逐步完善,未来我国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

2、行业政策

2016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的试点。同时,多家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已提出债转股的方案。预计在此轮经济转型期,资产管理公司将在不良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债转股等业务方面获得巨大的发展机遇。

2018年4月,一行两会一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要求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资管新规的出台将对金融市场产生颠覆性的影响,间接影响到AMC的业务领域,随着不良资产的集中爆发,资产管理公司将迎来新一轮的业务机会。

2019年7月,银保监会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53号),进一步加强了对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开展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有利于保障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3、行业发展趋势

当前中国经济步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新时期。

首先,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升,银行业的资产质量将承受压力。银行业整体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自2012年3季度起均开始上升。截至2018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2.03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83%。此外,银行也将加快优胜劣汰兼并重组,银行业改革持续推进,不良资产剥离的需要将大量增加。因此,银行不良率预计将维持上升态势。其中,因前期业务较为激进,预计地方农商行、城商行的不良资产将集中爆发。其次,非银金融机构资产问题凸显。非银金融机构业务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其问题资产比例估计会不低于商业银行。近年来随着金融服务实体理念的深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种类和规模也不断的扩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投融资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

要的作用,信托、证券、基金子公司、P2P等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其管理的资产规模也不断创出新高。以信托行业为例,2010年我国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约3万亿,到2018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22.70万亿元。目前中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转型不断深入,部分行业可能会面对更多财务和经营问题导致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上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总规模的快速增长也将一定程度上推动金融系统内不良资产规模的上升,不良资产处置公司业务的发展将得到促进。

再次,非金融机构信用风险事件频发。随着经济增速放缓,部分企业盈利水平下降、负债率偏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的困境凸显。2018年以来的金融严监管叠加政府债务严监管对企业的经营和融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前期政策宽松条件下部分企业大量融资,负债扩张较为激进,然而该模式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无法复制。债务到期时外部环境的变化使得企业资金周转困难,2018年债券集中违约的现象较为严重,有43个新增违约主体。总体来看,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基调下,体现在银行贷款、城投债、信托上的不良资产规模将在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的推动下出现增长,地方政府未来的偿债能力将迎来考验。

地方AMC公司依托于在地优势,在区域内具备较强的信息优势和政府资源优势,处置过程中能有效把控风险,在地方性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方面具备比较优势。此外,受政策性定位较为突出的特点影响,地方AMC公司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体系稳定性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相较四大AMC而言,与地方政府关系较为密切,也更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总体来看,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环境将优化,机构差异性将出现,未来一段时间不良资产管理行业仍将处于快速发展期。但与此同时,因行业特性的原因,随着监管政策趋于严格,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未来发展也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融资租赁行业

1、行业现状及趋势

融资租赁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历了快速发展和长期波折之后再到快速发展。随着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相关租赁业的监管条例和会计准则,租赁业的外部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租赁业的发展逐步步入正轨。租赁公司总体业务量近年保持高速增长,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

司、港澳台当地租赁企业和收购海外的公司,包括一些地区监管部门列入失联或经营异常名单的企业)约为12,156家,较上年底的12,130家增加了26家,增长了0.21%;从业务总量看,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65,040亿元人民币,比2019年底的66,540亿元减少约1,500亿元,比上年下降2.3%。目前,全国融资租赁业务呈现出继续发展态势,行业运转总体正常,融资租赁业呈现出一些值得关注态势:

第一,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全行业将实行由银监会统一监管。这对大多数外资租赁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冲击,但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个利好。因为这不仅意味着对广大内资和外资租赁企业金融属性的确认,更重要的是,有可能从国家层面消除了因政出多门经常产生的行业政策风险。

第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一些地区租房与买房同等政策的出台,汽车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业务的同时发展,使我国也有可能像欧美等租赁业发达国家那样,逐步实现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行业融合。

第三,以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在快步发展,由此将催生租赁服务业的形成,使融资租赁从生产和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

第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深入实施,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在国家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中,必须引入融资租赁机制。

第五,租赁企业通过ABS等方式的社会直接筹资取得进展,这对租赁企业摆脱对银行的单纯依赖、拓展行业资金来源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六,互联网和物联网的迅速发展与融合,全球配送系统和支付系统的形成,对传统银行业和商业造成了很大冲击,对融资租赁业借以打造租赁网,却提供了可能。

2、行业政策

近年来,由于通胀的压力,中央财政和货币政策开始由“积极和适度宽松”转变为“积极和稳健”。在银根收紧的情形之下,如何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稳定供应问题,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大难题。在这个背景下,融资租赁这一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于一体的新型非银行金融业务开始得到中央和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

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运用融资租赁机制发展水利设施以来,国家许多重要经济文件中,几乎都提到发展融资租赁解决多渠道融资的问题。商务部在

2011年发布《在“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后,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积极推动内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年内已有14家内资企业获得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的资质。进入到2013年,7月17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信息统计和后续核查,同时,收紧外资租赁公司审批。2013年,商务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了试运行阶段。通过这一系统,融资租赁企业可以进行基本信息备案、业务信息实时填报、租赁物登记公示等,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则可进行数据汇总及综合分析,定期发布融资租赁业运行情况,实现对行业运行的动态监管。这一系统的上线旨在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手段,提高行业监管工作水平,加强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租赁业相关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正在逐步改善,2014年3月,银监会修订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标准、业务范围、融资渠道等都进一步放宽了限制。201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再次发布公告,放宽了金融租赁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金融债的条件。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四个主要任务,力争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的发展目标。与此同时,发改委和交易商协会也分别放开了商务部下的融资租赁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已有租赁公司启动发债申报工作。上述融资渠道的放开有效地改善了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融资难题,对扩大租赁市场规模、提升行业盈利水平、降低行业运营风险均具有正面影响。2018年5月,商务部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正式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银保监会,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态度由过去多年宽松、放任自由发展的环境,逐渐过渡到一个管理规范、相关规章制度体系健全的发展阶段。

2020年6月,银保监会正式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融资租赁公司业务体系、监管指标、过渡期等内容。《办法》明确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明确五类不可经营业务,明确8倍杠杆、集中度、关联交易等监管指标,此外融资租赁公司正式纳入银保监监管体系、过渡期3年。随着监管清理整顿的推进,融资租赁公

司体系进一步健全,行业发展得到进一步保障。

3、竞争格局及优势

租赁业在发达国家被誉为“朝阳产业”,是与银行信贷、资本市场并驾齐驱的三大金融工具之一,在国民经济和市场体系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国租赁业的现状与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水平很不相称,从另一角度来看,也说明中国租赁业前景广阔,商机无限。近年来,国外一些知名租赁企业纷纷进入中国也印证了这一点。国际经验证明,租赁在促进设备销售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在很多国家租赁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设备融资方式,车辆、飞机、办公设备等领域的租赁份额甚至已经超过银行信贷。EuroMoney世界租赁年报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只有约5%,而欧美市场的渗透率普遍在20%左右,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无论从国际横向比较,还是从自身经济增速考量,未来,作为金融交易平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融资租赁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而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的出台,对行业也是有力提振。未来我国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提供国内化和国际化相结合的融资租赁平台,充分发挥内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资源优势,可以为更多企业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未来融资租赁行业在完善相关体制建设,不断加强监督管理等多方面的努力下,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前景会越来越光明。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融资租赁业将持续高速发展,践行成为产业和金额结合的最佳纽带,并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发展起重要的助推作用。

九、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关联方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越秀集团。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

3、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其他主要关联方如下表所示:

其他主要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本公司股东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本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本公司股东的其他关联方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景耀置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香港越秀财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佳耀置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佛山市南海区越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佛山市创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晋耀置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誉耀置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佛山市南海区越秀地产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宏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越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静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越秀康养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上海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杭州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其他关联关系方
广州秀颐养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其他关联关系方
其他主要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其他关联关系方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0发生额2019发生额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服务367.97150.47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服务191.8099.04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服务1,559.831,065.99
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服务122.24122.67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主承销收入-94.81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承销收入-1,515.70
合计2,241.853,048.69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0发生额2019发生额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费2,005.961,745.94
广州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咨询费-10.15
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729.071,476.09
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49.8757.87
佛山市创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1.992.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机构费132.08-
合计2,918.963,292.11
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确认的租赁收益2019确认的租赁收益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设备853.132,282.5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115.42-
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广州秀颐养老有限公房产租赁-113.03
公司
合计968.552,395.53
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2020确认的租赁费2019确认的租赁费
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556.20437.29
广州越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31.3869.72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44.7040.6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869.36-
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房产租赁-795.40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3,896.17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483.6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861.811,502.57
广州晋耀置业有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1,001.89819.82
佛山市南海区越秀地产有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7.489.11
广州景耀置业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977.58996.07
上海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402.32-
广期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37.53-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55.92
广州佳耀置业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134.14
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9.85
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0.80
杭州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32.26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84.26-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机房租赁147.17-
广州誉耀置业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租赁76.19-
合计5,581.548,799.79
担保主体被担保方名称借款开始日借款到期日担保余额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7-9-192022-9-19140,000.00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8-12-262026-12-26200,000.00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1-182024-1-1872,000.00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1-292024-1-2928,000.00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4-252024-4-25100,000.00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9-6-212024-6-21100,000.00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0-3-302025-3-3099,990.00
合计739,990.00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0年发生额2019年发生额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代管收入22.64-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保费收入-2.05
广州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费收入51.02-
广州中璟慧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费收入169.70-
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收入6.42-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租息收入853.132,282.51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利息收入711.71864.86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利息收入109.704.40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收入11,337.33-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业务收入-62.2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业务收入-22.88
广州宏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咨询业务收入-14.15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及审计咨询服务-222.04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财务及审计咨询服务16.98-
合计-13,278.613,475.15
关联方名称2020年发生额2019年发生额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6.11775.22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2,266.251,248.59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888.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4.37-
合计3,674.972,023.80
资金拆入方资金拆出方拆借余额起始日到期日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7,011.732016-6-172021-6-16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70,000.002016-9-282021-9-27
合计-227,011.73--

注:对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拆出资金为2016年广州越秀金控借出广州证券用于增加其净资本、补充营运资金,由于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已经完成,广州证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相关债权债务不再抵消。

(2)关联方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资金拆入方资金拆出方拆借余额起始日到期日备注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2020-12-182021-1-4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2020-12-312021-1-4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创兴银行有限公司17,000.002019-6-282022-6-24质押借款
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创兴银行有限公司21,000.002020-12-152023-12-15质押借款
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创兴银行有限公司6,600.002020-6-172023-6-16保证借款
合计154,600.00---
出让方受让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发生额2019年发生额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包5,130.00-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包2,426.00-
合计--7,556.00-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0年发生额2019年发生额
薪酬合计1,265.041,172.24
关联方名称2020年末余额2020年初余额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币种金额折合人民币金额币种金额折合人民币金额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人民币77,810.7077,810.70人民币36,831.8236,831.82
港币328.72276.67港币328.66294.41
合计78,087.3737,126.22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末余额2020年初余额
应收账款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63131.24
应收账款创兴银行有限公司151.111,004.82
应收账款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33
合同资产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406.48-
合同资产创兴银行有限公司1,092.37-
合同资产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33.47-
合同资产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33-
预付款项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5.7833.80
预付款项广州景耀置业有限公司81.4681.46
预付款项上海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20-
预付款项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9-
预付款项佛山市创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0.160.17
预付款项佛山市南海区越秀地产有限公司0.650.65
预付款项广州晋耀置业有限公司82.40135.42
预付款项杭州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71-
其他应收款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59
其他应收款佛山市南海区越秀地产有限公司1.691.69
其他应收款佛山市创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0.450.45
其他应收款广州晋耀置业有限公司311.58126.82
其他应收款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12
其他应收款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80.79
其他应收款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91.08504.69
其他应收款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829.191,453.87
其他应收款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8.0312.04
其他应收款上海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7.65114.79
其他应收款香港越秀财务有限公司-13.32
其他应收款杭州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6.54-
其他应收款广州佳耀置业有限公司-22.66
其他应收款广州景耀置业有限公司256.6175.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227,229.31-
长期应收款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667.57
合计231,160.9814,584.12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年末余额2020年初余额
预收款项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7.89
预收款项创兴银行有限公司-14.50
合同负债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49-
合同负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56.30-
其他应付款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0.760.76
其他应付款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770.0741.16
其他应付款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0.33-
其他应付款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20.97-
长期借款创兴银行有限公司44,600.0037,966.01
其他流动负债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1.66105.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72.78-
长期应付款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300.00
合计156,654.3540,435.33

(1)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所金额未达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规定标准的,除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可以由总经理审批。

(2)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3)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的任何关联交易。

3)交易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

3、关联交易所决策程序

(1)总经理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1)公司业务发生部门就总经理决定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向总经理提出书面建议及其背景资料,提请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2)总经理接到公司业务发生部门提出的关联交易事项,即召集和安排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所;

3)总经理办公会议半数以上成员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时,总经理即予以签署批准。

(2)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1)总经理提交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2)征求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3)董事会就重大关联交易指定审计委员会调研并提出意见。审计委员会可以就关联交易调研事宜聘请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4)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应由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并作出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大会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1)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期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公司股东与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并构成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详细披露其关联关系,最迟应当在关联交易事项表决前向主持人披露,并自动回避表决。3)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及见证律师应当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在主持人宣布出席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后进行投票表决。

4)关联股东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回避表决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正常程序进行表决。

5)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的情况下,经出席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对关联交易表决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对非关联方的股东投标情况进行专门统计。

4、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十、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发行人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次债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勇高

电话:020-88835125

传真:020-88835128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本次债券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约定于每个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公司债券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行人约定于每个半年度结束两个月内,披露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

十一、公司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行政处罚。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告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其中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19GZA20052号、XYZH/2020GZA20014号和XYZH/2021GZAA2007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自2020年1月起不再将广州证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不良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管理和资本投资等业务。根据公司申请,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布《2020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变更为“其他金融业(J69)”。按照“其他金融业”的披露要求,财务信息披露由金融业口径变更为一般企业口径。2018-2019年度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为金融业口径,2020年度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为一般企业口径,对2019年度同期已披露的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因上述会计报表格式变更追溯调整年初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具体影响如下表:

单位:元

2019年列报项目2020年列报项目
项目年末(本年)金额项目年初(上年)金额
应收款项62,989,385.53应收账款62,989,385.53
存出保证金806,226,406.24其他流动资产806,226,406.24
债权投资7,340,728,811.90债权投资5,603,303,373.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737,425,438.25
长期应收款43,872,564,371.91长期应收款28,577,778,302.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5,294,786,069.55
其他资产980,013,360.59预付款项28,947,819.49
其他应收款116,559,827.37
存货51,096,913.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81,732,900.85
2019年列报项目2020年列报项目
项目年末(本年)金额项目年初(上年)金额
其他流动资产250,993,823.01
长期待摊费用49,282,075.94
其他非流动资产1,400,000.00
应付短期融资款5,843,054,911.69其他流动负债5,843,054,911.69
代理买卖证券款1,914,862,789.40其他流动负债1,914,862,789.40
应付款项31,126,734.18应付账款31,126,734.18
长期借款29,845,595,814.77长期借款19,383,092,494.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462,503,320.01
长期应付款3,902,909,677.85长期应付款2,226,570,443.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76,339,234.60
应付债券16,057,897,129.16应付债券10,611,747,892.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446,149,236.61
其他负债2,987,534,140.50应付票据545,983,440.00
其他应付款990,253,566.40
其他流动负债1,339,973,665.59
长期应付款110,648,190.76
递延收益675,277.75
一般风险准备304,761,994.11一般风险准备379,924,331.09
交易风险准备75,162,336.9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78,475,303.55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443,738,044.3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64,743,003.31
财务费用519,737.45
利息净收入766,118,640.75利息收入4,292,488,279.31
利息支出3,665,189,982.48
财务费用-138,820,343.92
业务及管理费1,950,060,540.08研发费用5,018,657.62
销售费用85,357,300.99
管理费用1,859,684,581.47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5,354,595.84资产减值损失5,354,595.84

因上述会计报表格式变更追溯调整年初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具体影响如下表:

单位:元

2019年列报项目2020年列报项目
项目年末(本年)金额项目年初(上年)金额
其他资产4,229,184,288.78其他应收款4,226,909,284.73
其他流动资产2,275,004.05
应付短期融资款2,608,759,337.52其他流动负债2,608,759,337.52
长期借款900,679,513.89长期借款874,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679,513.89
应付债券4,128,638,448.43应付债券3,987,254,559.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1,383,888.85
其他负债5,841,842.53其他应付款5,701,445.99
其他流动负债140,396.54
利息净收入-248,707,345.97利息收入72,182,290.40
利息支出350,786,284.39
财务费用-29,896,648.02
业务及管理费24,073,839.43管理费用23,865,942.02
财务费用207,897.41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般企业口径)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13,069.29849,110.30
结算备付金12,673.6410,039.56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127,910.112,350,269.55
衍生金融资产-537.81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398.656,298.9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560.762,894.7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891.9811,655.9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4,032.999,780.02
存货38,126.515,109.69
合同资产1,601.95不适用
持有待售资产-2,660,506.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292,393.391,751,394.44
其他流动资产150,596.97105,722.02
流动资产合计6,492,256.257,763,319.2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716,556.48560,330.34
其他债权投资24,434.28204,130.23
长期应收款3,161,994.612,857,777.83
长期股权投资1,879,857.1327,609.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3,464.13-
固定资产7,941.816,656.17
在建工程832.17738.6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不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3,815.493,000.7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303.264,928.21
递延所得税资产42,445.3524,748.25
其他非流动资产68,711.001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5,912,355.733,690,059.41
资产总计12,404,611.9811,453,378.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91,872.591,157,425.27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47.1180.23
应付票据48,490.0054,598.34
应付账款1,808.833,112.67
预收款项354,790.39254,930.84
合同负债5,311.09不适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7,526.1257,073.08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44,545.3325,508.12
应交税费62,206.9949,699.83
其他应付款189,258.9699,025.3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3,578.9914,266.48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1,486,663.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85,736.051,758,499.18
其他流动负债884,909.81909,789.14
流动负债合计4,486,603.265,856,405.9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13,772.4613,991.47
长期借款2,746,400.471,938,309.25
应付债券1,713,666.631,061,174.7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不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231,656.48233,721.8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7,356.00-
递延收益605.0067.53
递延所得税负债22,010.0017,153.7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785,467.053,264,418.68
负债合计9,272,070.319,120,824.66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5,288.48275,288.4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51,365.291,176,439.3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7,633.316,272.9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6,929.6965,273.07
一般风险准备35,315.1937,992.43
未分配利润513,431.59142,212.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44,696.921,703,478.31
少数股东权益787,844.75629,075.68
所有者权益合计3,132,541.672,332,553.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404,611.9811,453,378.65
项目2019年末(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
资产:
货币资金849,110.301,259,026.58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130,372.01615,668.27
结算备付金10,039.56136,318.28
其中:客户备付金-89,714.50
融出资金-315,274.76
衍生金融资产537.815,408.3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780.02553,410.05
应收款项6,298.9448,483.73
项目2019年末(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
存出保证金80,622.64108,632.73
持有待售资产2,660,506.15-
交易性金融资产2,350,269.553,231,235.72
债权投资734,072.8861,755.28
其他债权投资204,130.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4,594.97
长期应收款4,387,256.443,500,856.38
长期股权投资27,609.01149,225.58
投资性房地产-4,794.84
固定资产6,656.1726,145.42
在建工程738.649,090.55
无形资产3,000.738,151.07
递延所得税资产24,748.2560,583.76
其他资产98,001.3492,567.84
资产总计11,453,378.659,605,555.87
负债:
短期借款1,157,425.27460,572.89
应付短期融资款584,305.49499,040.95
拆入资金-131,109.92
交易性金融负债-262,776.74
衍生金融负债80.23272.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7,073.08923,356.78
保险合同准备金13,991.4714,678.41
代理买卖证券款191,486.28730,612.45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5,508.1256,167.38
应交税费49,699.8333,463.49
应付款项3,112.6751,706.34
预收款项254,930.8454,937.94
预计负债-2,633.13
持有待售负债1,486,663.93-
长期借款2,984,559.581,905,179.23
长期应付款390,290.97316,190.97
应付债券1,605,789.711,885,430.11
递延所得税负债17,153.784,086.64
其他负债298,753.41360,151.29
负债合计9,120,824.667,692,367.41
股东权益:-
项目2019年末(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
股本275,288.48275,288.4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76,439.361,195,527.5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6,272.966,495.55
盈余公积65,273.0755,310.64
一般风险准备30,476.2019,892.32
交易风险准备7,516.237,516.23
未分配利润142,212.0169,138.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703,478.311,629,169.34
少数股东权益629,075.68284,019.12
股东权益合计2,332,553.991,913,188.4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1,453,378.659,605,555.8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
一、营业总收入968,669.66992,924.69
其中:利息收入479,381.20429,248.83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79,312.83144,373.80
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收入29,149.3525,879.71
百货业销售收入-72,155.16
其他业务收入380,826.28321,267.19
二、营业总成本801,384.60942,981.60
其中:利息支出340,423.39366,519.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94.1016,474.30
百货业销售成本-55,376.76
其他业务成本370,367.13318,600.61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1,673.36-106.17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277.0985.47
税金及附加3,594.214,855.63
销售费用337.408,535.73
管理费用98,844.23185,968.46
研发费用435.43501.87
财务费用-15,061.74-13,830.06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5,215.9513,882.03
加:其他收益12,209.526,609.4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1,415.10211,083.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4,718.62823.0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35105.53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911.30-4,362.1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166.63-28,634.7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34-535.4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3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23,635.67234,209.08
加:营业外收入1,783.144,279.59
减:营业外支出465.166,067.6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24,953.65232,421.00
减:所得税费用100,063.9265,058.2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4,889.73167,362.7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0,447.92116,852.4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4,441.8150,510.32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480.54117,888.79
2.少数股东损益63,409.1949,474.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701.07128.4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906.27128.48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09.21135.62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09.21-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35.62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515.48-7.1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802.50-7.14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0,712.98-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794.80-
七、综合收益总额505,188.66167,491.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47,574.28118,017.2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7,614.3949,474.0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760.42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6760.428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837,197.66667,096.0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7,847.53101,959.31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2,250.8124,631.96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2,582.9219,124.30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1,971.214,698.53
利息净收入76,611.86-7,494.54
百货业销售收入72,155.16267,830.72
不良资产处置收入25,879.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1,083.11179,644.8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23.0712,171.9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62.17-1,016.1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5.53-203.4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303.58
其他收益6,609.43259.08
其他业务收入321,267.19126,112.65
二、营业支出602,988.58596,732.82
百货业销售成本55,376.76205,253.13
税金及附加4,855.636,194.21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106.17727.04
分保费用85.4749.22
业务及管理费195,006.05226,434.11
信用减值损失28,634.76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36,233.88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535.46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318,600.61121,841.2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4,209.0870,363.20
加:营业外收入4,279.597,647.75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6,067.662,997.18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232,421.0075,013.78
减:所得税费用65,058.2114,244.1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7,362.7960,769.6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6,852.4875,447.4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510.32-14,677.89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7,888.7944,998.4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49,474.0115,771.12
六、其他综合收益128.487,490.7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8.489,526.8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5.62-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的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35.62不适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149,526.8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146,280.09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适用3,246.76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不适用-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不适用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36.15
七、综合收益总额167,491.2868,260.3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或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8,017.2754,525.3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9,474.0113,734.9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280.19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280.19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42,583.01812,299.9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38,389.66568,875.75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515,840.59507,330.16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99,259.37
收到的税费返还1,819.93389.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54,527.163,759,274.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53,160.355,847,430.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72,458.383,694,155.6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43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471,489.7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5,739.17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15,945.50135,979.44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8,175.07133,876.76
支付的各项税费103,355.1891,496.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3,888.14516,539.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73,822.265,509,276.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0,661.92338,153.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21,627.8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532.9921,311.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2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324,967.8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2,160.84346,291.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71.959,771.00
投资支付的现金952,127.35366,973.09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9,860.5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66,989.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22,489.17296,883.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0,328.3349,407.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0,255.06136,707.2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20,255.06136,707.2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803,627.083,628,492.4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7,713.24289,48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51,595.384,054,679.6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43,859.923,154,696.0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0,884.42270,169.6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7,145.9312,220.5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73,883.85365,416.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58,628.193,790,282.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2,967.19264,397.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7.80-369.7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68,040.86651,588.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80,364.121,428,775.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2,323.272,080,364.12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164,157.88不适用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568,875.75340,668.99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507,330.16337,924.06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5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429,390.17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61,340.39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99,259.3712,847.58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代理兑付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12,299.99385,382.64
收到的税费返还389.8761.5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95,117.011,322,643.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47,430.042,940,259.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支付净额不适用58,067.29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43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471,489.7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35,739.17-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89,730.00
代理兑付债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35,979.44168,659.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694,155.632,123,226.0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3,876.76145,552.20
支付的各项税费91,496.1467,346.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6,539.77255,560.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09,276.692,908,141.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153.3432,117.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1,311.9588,522.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2313.5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324,967.85-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6,291.0388,535.90
投资支付的现金366,973.09875,197.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9,771.0029,691.6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9,860.565,121.2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6,883.53910,010.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407.50-821,474.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6,707.25140,030.8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36,707.2589,830.8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56,626.73777,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671,865.692,032,227.4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9,48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54,679.672,949,258.2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54,696.041,600,657.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70,169.6297,809.3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2,220.532,120.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5,416.57211,680.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90,282.231,910,147.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397.451,039,110.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369.75255.7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1,588.54250,009.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28,775.581,178,766.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80,364.121,428,775.58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般企业口径)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0,956.22141,592.13
交易性金融资产20,112.7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7.02-
其他应收款949,829.43422,690.9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200,000.00-
存货--
合同资产-不适用
持有待售资产-601,610.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74.51227.50
流动资产合计1,081,489.891,166,121.4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634,200.471,721,946.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634,200.471,721,946.57
资产总计3,715,690.362,888,067.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40,235.88156,011.67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119.5717,866.56
其他应付款110,470.09570.1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481.0916,806.34
其他流动负债321,032.54260,889.97
流动负债合计896,339.17452,144.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82,749.1087,400.00
应付债券499,038.26398,725.4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8,792.68-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00,580.05486,125.46
负债合计1,696,919.21938,270.15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5,288.48275,288.4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62,887.541,462,635.0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7,306.288,352.57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6,929.6965,273.07
未分配利润196,359.15138,248.66
所有者权益合计2,018,771.141,949,797.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715,690.362,888,067.97
项目2019年末 (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
资产:
货币资金141,592.1319,682.18
项目2019年末 (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结算备付金--
其中:客户备付金--
融出资金--
衍生金融资产--
存出保证金--
持有待售资产601,610.84-
应收款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1,721,946.572,188,373.18
长期应收款--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产-5,661.85
其他资产422,918.43315,237.30
资产总计2,888,067.972,528,954.51
负债:-
短期借款156,011.67180,242.47
应付短期融资款260,875.93-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17,866.560.60
应付款项--
预收款项--
项目2019年末 (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
预计负债--
长期借款90,067.95-
应付债券412,863.84412,122.15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584.1861,637.55
负债合计938,270.15654,002.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5,288.48275,288.4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62,635.051,462,635.0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352.578,354.90
盈余公积65,273.0755,310.64
一般风险准备--
交易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38,248.6673,362.68
所有者权益合计1,949,797.821,874,951.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88,067.972,528,954.5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
一、营业收入9,004.447,218.23
减:利息支出52,943.0735,078.63
税金及附加371.72291.13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467.682,386.5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987.92-2,968.88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035.722,989.66
加:其他收益1.7169.0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7,176.91165,895.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5,747.26-13,991.3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7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522.99-2,870.8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5,978.25135,524.00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5,978.25135,524.00
减:所得税费用-587.9035,899.6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6,566.1499,624.3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6,566.1499,624.3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46.28-2.3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27.26-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27.26-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73.54-2.3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73.54-2.34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15,519.8699,622.0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141,093.3781,299.69
利息净收入-24,870.73-15,808.8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投资收益(损失以“-”列示)165,895.0297,108.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3,991.397,341.43
百货业销售收入--
不良资产处置收入--
其他收益69.0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列示)--
汇兑收益(损失以“-”列示)--
其他业务收入--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支出5,569.371,084.66
百货业销售成本--
税金及附加291.13492.61
业务及管理费2,407.38592.05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分保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2,870.85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列示)135,524.0080,215.03
加:营业外收入-0.01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列示)135,524.0080,215.04
减:所得税费用35,899.62-4,223.38
五、净利润(损失以“-”列示)99,624.3884,438.4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9,624.3884,438.4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2.347,814.73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不适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347,814.73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347,814.73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适用-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不适用-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不适用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99,622.0492,253.1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9,521.527,745.51
收到的税费返还-353.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27.334,307.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648.8512,406.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16.5859.93
支付的各项税费18,038.3412,980.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5,578.38166,487.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4,333.30179,527.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1,684.45-167,121.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37,000.00383,194.7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632.6415,128.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3,632.64398,322.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921,091.16316,6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1,091.16316,6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7,458.5281,722.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68,238.11775,788.2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0,000.0012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88,238.11903,788.2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20,893.014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5,820.3758,317.4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13,017.66188,162.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29,731.04696,480.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8,507.06207,308.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635.91121,909.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1,592.1319,682.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0,956.22141,592.13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不适用-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7,745.516,451.36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353.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07.60705.19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406.997,156.5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支付净额不适用-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9.9346.86
支付的各项税费12,980.99607.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6,487.07182,802.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9,527.99183,456.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121.00-176,300.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383,194.7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128.1183,704.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8,322.9083,704.47
投资支付的现金316,600.00479,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6,600.00479,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722.90-395,295.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35,788.2118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40,000.00399,2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3,788.21629,4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8,317.4727,837.6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8,162.6810,98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6,480.1538,826.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308.05590,623.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1,909.9519,027.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682.18654.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1,592.1319,682.18

年1月1日本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成功完成对广州证券少数股东权益的收购,间接持有广州证券100%的股权,广州证券自2016年1月1日起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公司购买广州证券少数股权的报表编制假设

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假设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总股份增加本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向广州证券少数股东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不超过443,755,472股和支付5亿元现金作为对价的价值与广州证券2016年6月30日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调整公司的资本公积;应支付的5亿元现金作为其他应付款。

(2)公司收购广州证券的控股母公司广州越秀金控100%的股权的报表编制假设

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假设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因未实际收到计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发行的股份增加本公司的股本,溢价(发行价格高于面值)部分增加本公司的资本公积。另外,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鉴于本次收购广州越秀金控股权交易尚未实施完成,本公司尚未实质控制广州越秀金控,故广州越秀金控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参考被购买方资产收购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经评估后的各项账面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商誉,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目标公司2014年9月30日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由于未实际支付(即2016年5月1日之前)购买广州越秀金控的现金计入其他应付款;最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情况完成后,现金净流入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支付购买广州越秀金控的款项差额,在2016年5月1日之前本次备考财务报表假设的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实际收到的款项和应支付购买广州越秀金控的款项对抵后的金额进行列报。

2、备考财务报表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3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1,228,339.101,059,673.42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620,899.28599,564.31
项目2018年3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结算备付金118,685.34126,025.30
其中:客户备付金78,461.5596,778.61
融出资金371,800.56378,401.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83,800.99776,753.73
衍生金融资产8,422.927,431.5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81,421.57934,125.53
应收款项18,363.1416,314.58
应收利息85,194.8177,063.15
存出保证金111,798.9986,426.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01,909.341,101,702.54
持有至到期投资21,437.1315,360.89
长期应收款2,819,772.222,638,401.02
长期股权投资141,388.51140,897.26
投资性房地产7,196.435,282.51
固定资产18,290.7119,052.67
在建工程1,740.661,993.18
无形资产7,276.517,787.82
商誉6,262.776,262.77
递延所得税资产21,971.5323,651.59
其他资产295,505.10252,668.01
资产总计8,050,578.317,675,275.60
负债:
短期借款345,199.11180,438.11
应付短期融资款398,728.71475,707.2
拆入资金180,000.008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44,671.91100,405.45
衍生金融负债2,579.221,511.1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31,332.93820,418.79
保险合同准备金14,199.4313,951.37
代理买卖证券款760,766.44724,940.37
代理承销证券款10,000.0089,730.00
应付职工薪酬28,088.0854,146.22
应交税费20,821.7322,655.94
应付款项56,906.6558,906.05
预收款项46,852.2350,403.60
应付利息67,474.7646,399.93
预计负债-669.78
长期借款1,745,700.621,682,714.51
长期应付款134,072.09124,563.36
应付债券1,212,286.98960,832.42
项目2018年3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2,879.992,698.52
其他负债304,759.71397,711.04
负债合计6,207,320.595,888,803.91
股东权益:
股本266,758.59266,758.59
资本公积1,117,247.151,116,619.22
其他综合收益34,667.7231,481.58
盈余公积46,866.7946,866.79
一般风险准备18,152.1718,152.17
交易风险准备11,179.0511,179.05
未分配利润124,172.98119,114.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619,044.461,610,171.91
少数股东权益224,213.27176,299.78
股东权益合计1,843,257.731,786,471.6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8,050,578.317,675,275.60
项目2018年1-3月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123,930.87532,638.8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5,580.75114,477.92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7,951.7832,398.38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908.7627,440.68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660.5612,707.61
利息净收入8,044.8846,018.05
百货业销售收入70,661.37262,144.5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460.0194,263.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704.99971.1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3.76-587.75
其它业务收入3,367.7415,302.0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1-31.94
其他收益4.8681.64
二、营业支出111,774.94427,583.37
百货业销售成本53,411.86198,522.51
税金及附加1,282.805,381.03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248.06161.69
分保费用9.3024.94
业务及管理费49,253.74204,023.51
资产减值损失4,621.945,466.35
其它业务成本2,947.2514,003.3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155.93105,055.50
项目2018年1-3月2017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527.936,120.34
减:营业外支出24.641,553.17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12,659.22109,622.67
减:所得税费用3,193.5723,660.1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9,465.6585,962.5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465.6585,962.5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4,407.1615,214.64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58.4870,747.91

(1)本备考财务报表为满足本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目的而编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需对本公司重组后业务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前提条件和程序已经完成,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时,视同上述重组完成后的公司股权架构于2017年1月1日业已存在,并按此架构持续经营。

(2)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财务报表未列示备考母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与此同时,本备考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备考合并及母公司权益变动表;另所有者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并成功完成对广州证券少数股东权益的收购,间接持有广州证券100%的股权,广州证券自2016年12月31日起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假设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总股份增加本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向广州证券少数股东支付5亿元现金作为其他应付款,向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527,999,999.11元作为其他应收款。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公司在处置广州证券100%的股权前,本公司向广州证券回购广州期货99.03%股权、金鹰基金24.01%股权。上述股权回购价格合计1,264,188,348.12元,因未实际支付计入本公司2017年1月1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应付款。

(5)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中信证券已完成发行6.14%股份购买广州证券100%股权,本公司及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处置广州证券100%股权产生的损益计入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自2017年1月1日起,广州证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6)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能够委派1

名代表本公司利益的董事,对中信证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本公司对中信证券的投资为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即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持有的中信证券6.14%股份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假设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披露的交易对价134.60亿元作为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持有中信证券6.14%股份的账面价值。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期间,本公司以经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中信证券之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19)第0007号)为基础,采用权益法核算持有的中信证券长期股权投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期间,因中信证券发放的现金股利本公司未实际收到,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将备考报告期间中信证券发放的现金股利冲减未分配利润。

(7)本公司、中信证券及广州证券三方(以下简称“各方”)签署的《资产保障协议》中,本公司同意按《资产保障协议》约定根据交割减值测试结果及后续资产价值重估情况对广州证券进行资产减值补偿,中信证券亦同意广州证券在特定条件下由广州证券对本公司进行补偿返还。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公司在备考财务报表期间未发生《资产保障协议》约定的资产减值补偿事项。

(8)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相关股权变更和投入过程中所涉及的除广州证券现金出售广州期货99.03%股权、金鹰基金24.01%股权所得税费用以外的各项税费等费用和支出,以及执行资产重组计划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9)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之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披露假设本附注二中的重大重组交易已完成。

(10)在上述假设下,本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备考财务报表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01,467.92338,090.70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105,511.17123,792.50
结算备付金979.35-
其中:客户备付金65.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7,548.4155,929.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30.0050,330.00
应收款项2,592.132,580.93
应收利息25,986.6024,615.63
存出保证金85,534.6966,877.51
持有待售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4,184.03112,603.97
持有至到期投资21,536.1715,360.89
长期应收款3,508,555.992,925,412.75
长期股权投资1,494,715.691,464,148.71
投资性房地产4,835.485,282.51
固定资产17,513.5814,363.13
在建工程1,078.211,993.18
无形资产2,522.752,416.26
递延所得税资产14,994.255,861.04
其他资产145,847.66287,413.98
资产总计6,170,822.925,373,280.24
负债:
短期借款457,679.00180,438.11
应付短期融资款359,884.56299,847.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819.95-
保险合同准备金14,721.8013,951.37
代理买卖证券款178,949.20177,999.41
应付职工薪酬15,600.8615,685.37
应交税费15,346.1718,719.50
应付款项29,536.5342,065.82
预收款项53,756.1650,214.52
应付利息44,980.599,898.68
长期借款1,616,433.121,682,714.51
长期应付款240,805.39124,563.36
应付债券760,775.12259,393.71
递延所得税负债390.08311.20
其他负债228,570.63515,888.88
负债合计4,018,249.173,391,691.72
股东权益:
股本275,288.48275,288.4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13,593.981,413,472.2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145.78-7,348.89
盈余公积46,866.7946,866.79
一般风险准备6,979.756,979.75
交易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28,440.7972,812.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863,024.011,808,070.43
少数股东权益289,549.74173,518.09
股东权益合计2,152,573.751,981,588.5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6,170,822.925,373,280.24
项目2018年1-11月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505,523.65473,472.1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7,382.3638,658.88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38,202.0141,215.49
百货业销售收入232,495.35262,144.5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5,649.03115,908.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9,329.6676,617.9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07.038.5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61.16-253.54
其他业务收入111,069.1015,638.9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942.57
其他收益178.99147.97
二、营业支出370,980.07303,657.96
百货业销售成本177,424.63198,522.51
税金及附加4,171.034,184.52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770.44161.69
分保费用46.7224.94
业务及管理费79,074.9985,000.73
资产减值损失1,153.671,603.12
其他业务成本108,338.5914,160.4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4,543.59169,814.15
加:营业外收入3,765.462,814.31
减:营业外支出156.76394.05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138,152.28172,234.41
减:所得税费用19,317.8321,663.8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118,834.45150,570.6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8,834.45150,570.6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0,711.78135,476.5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8,122.6715,094.06
六、其他综合收益5,699.72-6,964.3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591.85-5,053.98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66.26-
其中: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7,058.11-5,053.98
其中: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5,803.83-1,370.73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54.28-3,683.25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产生的投资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07.86-1,910.33
七、综合收益总额124,534.16143,60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6,303.63130,422.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8,230.5313,183.73
序号公司名称变更内容原因
1北京广证领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销
2深圳市前海德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销
3深圳市前海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销
4深圳市前海恒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销
5深圳市前海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销
6深圳前海金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销
7深圳市前海广证鑫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销
8广州市友谊餐厅有限公司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广州越秀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设立
10广州越秀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设立
11广州越秀金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设立
12广州越秀基美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3广州证券粤汇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14广州证券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15广州期货红棉套利5号资产管理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16广州证券粤汇盈2号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17越秀大奖章私募基金增加投资设立
18越秀新星私募基金增加投资设立
序号公司名称变更内容原因
1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减少处置
2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协议合并
3广州市泰和祺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协议合并
4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设立
5广州越秀智创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设立
6常德嘉山越秀生物医药与健康食品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设立
7广州越秀金蝉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设立
8工行越鑫1号集合资产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9红棉汇利3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10汇利浦悦3号(浦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11广州证券红棉越鑫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12红棉汇利浦悦4号(浦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13粤汇盈16号债券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8期、第9期)增加投资设立
14广州证券越秀租赁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15越秀租赁第1期普惠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16越秀租赁2019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增加投资设立
序号公司名称变更内容原因
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处置
2广州南传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减少处置
3广州期货红棉套利5号资产管理计划减少处置
4广州越秀金信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秀金信一期”)增加投资设立
5广州越秀创达九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秀创达九号”)增加投资设立
6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第2期普惠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以下简称“普惠2期”)增加投资设立
7中信证券-越秀租赁2020年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1期”)增加投资设立
8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越秀租赁第3期普惠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普惠三期”)增加投资设立
9万联证券支持民企发展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民企发展6号")增加投资设立
受影响的项目2017年度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其他收益816,442.364,603,308.315,419,750.67
营业外收入61,203,415.69-4,603,308.3156,600,107.38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同时不对2018年比较期间信息进行重述。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下表分别列示了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包括金融工具重分类和重新计量的影响,以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减值情况的影响: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影响

单位:万元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债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货币资金其他金融资产
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原金融工具准则---1,042,316.841,936,547.05107,029.591,396,659.08112,816.91
重分类:--------
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42,316.84---1,042,316.84----
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900,015.3634,307.702,224.00--1,936,547.05---
来自持有至到期投资48,780.68-58,248.91---107,029.59--
来自货币资金139,000.00------139,000.00-
来自其他资产53,560.00-------53,560.00
重新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81.01-----8,754.35
估值-8,544.15287.27------
2019年1月1日的期初账面价值-新金融工具准则3,175,128.7334,594.9760,391.90---1,257,659.0850,502.56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产生的影响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注)
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原金融工具准则313,433.65581,999.2049,105.703,512,878.84150,468.46
重新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1,336.07-33,030.88-621.97-32,934.51-1,242.87
2019年1月1日的期初账面价值-新金融工具准则312,097.59548,968.3248,483.733,479,944.33149,225.58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的减值准备的影响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债权投资其他金融资产
201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 -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3,856.4920,074.219,884.3613,811.697,946.36210.00-2,951.36
重分类-----7,946.36-210.00210.00-
重新计量的减值准备1,336.0733,030.88621.9732,934.51--81.018,754.35
2019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 -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5,192.5653,105.0910,506.3346,746.20--291.0111,705.71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新金融工具准则转换调整数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变更调整数调整数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1,396,659.081,259,026.58-139,000.001,367.50-137,632.50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615,233.86615,668.27-434.40434.40
结算备付金136,318.28136,318.28---
其中:客户备付金89,714.5089,714.50---
融出资金313,433.65315,274.76-1,336.073,177.171,841.11
衍生金融资产5,074.555,408.30-333.75333.7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81,999.20553,410.05-33,030.884,441.73-28,589.15
应收款项49,105.7048,483.73-621.97--621.97
应收利息106,025.76---106,025.76-106,025.76
存出保证金108,632.73108,632.73---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42,316.84--1,042,316.84--1,042,316.84
交易性金融资产-3,231,235.723,175,128.7356,106.993,231,235.72
债权投资-61,755.2860,391.901,363.3861,755.2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936,547.05--1,936,547.05--1,936,547.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4,594.9734,594.97-34,594.97
持有至到期投资107,029.59--107,029.59--107,029.59
长期应收款3,512,878.843,500,856.38-32,934.5120,912.05-12,022.45
长期股权投资150,468.46149,225.58-1,242.87--1,242.87
投资性房地产4,794.844,794.84---
固定资产26,145.4226,145.42---
在建工程9,090.559,090.55---
无形资产8,151.078,151.07---
递延所得税资产40,597.7160,583.7619,986.04-19,986.04
其他资产154,869.6092,567.84-62,314.3512.59-62,301.76
资产总计9,690,138.959,605,555.87-66,272.49-18,310.59-84,583.08
负债:-----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新金融工具准则转换调整数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变更调整数调整数合计
短期借款459,679.00460,572.89-893.89893.89
应付短期融资款490,278.46499,040.95-8,762.498,762.49
拆入资金130,000.00131,109.92-1,109.921,109.92
交易性金融负债-262,776.74257,879.004,897.74262,776.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57,879.00--257,879.00--257,879.00
衍生金融负债272.76272.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22,081.33923,356.78-1,275.451,275.45
保险合同准备金14,678.4114,678.41---
代理买卖证券款730,570.81730,612.45-41.6441.64
应付职工薪酬56,167.3856,167.38---
应交税费33,753.3633,463.49-289.87--289.87
应付款项51,706.3451,706.34---
预收款项54,937.9454,937.94---
应付利息75,450.68---75,450.68-75,450.68
预计负债2,633.132,633.13---
长期借款1,898,465.941,905,179.23-6,713.286,713.28
长期应付款315,415.97316,190.97-775.00775.00
应付债券1,853,375.131,885,430.11-32,054.9832,054.98
递延所得税负债3,798.314,086.64288.33-288.33
其他负债364,707.85360,151.29-5,172.26615.70-4,556.56
负债合计7,715,851.807,692,367.41-5,173.80-18,310.59-23,484.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5,288.48275,288.48---
资本公积1,195,527.541,195,527.54---
其他综合收益2,701.466,495.553,794.09-3,794.09
盈余公积55,310.6455,310.64---
一般风险准备19,892.3219,892.32---
交易风险准备7,516.237,516.23---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新金融工具准则转换调整数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变更调整数调整数合计
未分配利润126,498.8269,138.58-57,360.23--57,360.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82,735.481,629,169.34-53,566.14--53,566.14
少数股东权益291,551.67284,019.12-7,532.55--7,532.55
所有者权益合计1,974,287.151,913,188.46-61,098.69--61,098.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690,138.959,605,555.87-66,272.49-18,310.59-84,583.08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新金融工具准则转换调整数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变更调整数调整数合计
资产:
货币资金19,682.1819,682.18---
应收利息342.22---342.22-342.22
长期股权投资2,199,112.842,188,373.18-10,739.65--10,739.65
递延所得税资产4,696.405,661.85965.46-965.46
其他资产318,756.90315,237.30-3,861.82342.22-3,519.60
资产总计2,542,590.532,528,954.51-13,636.02--13,636.02
负债:-----
短期借款180,000.00180,242.47-242.47242.47
应交税费0.600.60---
应付利息14,558.27---14,558.27-14,558.27
应付债券398,262.37412,122.15-13,859.7813,859.78
其他负债61,181.5361,637.55-456.02456.02
负债合计654,002.77654,002.77---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5,288.48275,288.48---
资本公积1,462,635.051,462,635.05---
其他综合收益7,814.738,354.90540.17-540.17
盈余公积55,310.6455,310.64---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新金融工具准则转换调整数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变更调整数调整数合计
未分配利润87,538.8773,362.68-14,176.19--14,176.19
所有者权益合计1,888,587.771,874,951.75-13,636.02--13,636.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542,590.532,528,954.51-13,636.02--13,636.02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491,103,026.788,491,103,026.78
结算备付金100,395,631.50100,395,631.50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3,502,695,456.5123,502,695,456.51
衍生金融资产5,378,090.775,378,090.77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2,989,385.5352,538,143.90-10,451,241.63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8,947,819.4928,947,819.4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6,559,827.37116,559,827.3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7,800,195.6097,800,195.60
存货51,096,913.9351,096,913.93
合同资产不适用10,451,241.6310,451,241.63
持有待售资产26,605,061,464.6126,605,061,464.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7,513,944,408.6517,513,944,408.65
其他流动资产1,057,220,229.251,057,220,229.25
流动资产合计77,633,192,449.9977,633,192,449.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5,603,303,373.655,603,303,373.65
其他债权投资2,041,302,300.002,041,302,300.00
长期应收款28,577,778,302.3628,577,778,302.36
长期股权投资276,090,092.82276,090,092.8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6,561,680.2666,561,680.26
在建工程7,386,362.057,386,362.0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不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30,007,340.8330,007,340.83
开发支出
商誉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长期待摊费用49,282,075.9449,282,075.94
递延所得税资产247,482,531.60247,482,531.60
其他非流动资产1,400,000.001,4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6,900,594,059.5136,900,594,059.51
资产总计114,533,786,509.50114,533,786,509.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574,252,737.1011,574,252,737.1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802,257.65802,257.65
应付票据545,983,440.00545,983,440.00
应付账款31,126,734.1831,126,734.18
预收款项2,549,308,353.292,548,915,470.48-392,882.81
合同负债不适用250,494.64250,494.6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70,730,763.89570,730,763.89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55,081,208.42255,081,208.42
应交税费496,998,291.07496,998,291.07
其他应付款990,253,566.40990,253,566.4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42,664,833.51142,664,833.5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14,866,639,273.0214,866,639,273.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584,991,791.2217,584,991,791.22
其他流动负债9,097,891,366.689,098,033,754.85142,388.17
流动负债合计58,564,059,782.9258,564,059,782.9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139,914,747.47139,914,747.47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长期借款19,383,092,494.7619,383,092,494.76
应付债券10,611,747,892.5510,611,747,892.55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不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2,337,218,634.012,337,218,634.0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675,277.75675,277.75
递延所得税负债171,537,781.84171,537,781.8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2,644,186,828.3832,644,186,828.38
负债合计91,208,246,611.3091,208,246,611.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52,884,754.002,752,884,75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764,393,577.6811,764,393,577.6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62,729,554.5062,729,554.5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652,730,743.38652,730,743.38
一般风险准备379,924,331.09379,924,331.09
未分配利润1,422,120,134.151,422,120,134.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7,034,783,094.8017,034,783,094.80
少数股东权益6,290,756,803.406,290,756,803.40
股东权益合计23,325,539,898.2023,325,539,898.2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14,533,786,509.50114,533,786,509.5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15,921,302.371,415,921,302.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4,226,909,284.734,226,909,284.7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不适用
持有待售资产6,016,108,382.466,016,108,382.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275,004.052,275,004.05
流动资产合计11,661,213,973.6111,661,213,973.6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7,219,465,718.3717,219,465,718.3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不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7,219,465,718.3717,219,465,718.37
资产总计28,880,679,691.9828,880,679,691.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60,116,740.031,560,116,740.03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178,665,572.57178,665,572.57
其他应付款5,701,445.995,701,445.9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8,063,402.74168,063,402.74
其他流动负债2,608,899,734.062,608,899,734.06
流动负债合计4,521,446,895.394,521,446,895.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874,000,000.00874,000,000.00
应付债券3,987,254,559.583,987,254,559.58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不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861,254,559.584,861,254,559.58
负债合计9,382,701,454.979,382,701,454.97
所有者权益:
股本2,752,884,754.002,752,884,75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626,350,455.9714,626,350,455.9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83,525,653.2783,525,653.27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652,730,743.38652,730,743.38
未分配利润1,382,486,630.391,382,486,630.39
股东权益合计19,497,978,237.0119,497,978,237.0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8,880,679,691.9828,880,679,691.98
项目2020年末/度2019年末/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末/度(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度
资产负债率74.75%79.63%79.63%79.63%
流动比率1.451.331.581.14
速动比率1.441.321.581.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52.5836.2530.5620.39
总资产周转率(次)0.080.090.080.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27%7.08%7.08%3.31%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2.851.711.711.46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2018年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为2019年度审计报告上年数据,2019年度(金融业口径)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为2019年度审计报告当年数据,2019年度(一般企业口径)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上年数据,2020年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当年数据)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6)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其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及可持续性、未来发展目标进行了分析和讨论。若各分项数字之和(或差)与合计数字存在微小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鉴于2018-2019年度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为金融业口径,2020年度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为一般企业口径,并对2019年度同期已披露的相关科目进行调整,2019-2020年财务数据比较分析中2019年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上年数据,其余部分(包括2018-2019年财务数据比较分析)中2019年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为2019年度审计报告当年数据。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般企业口径)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13,069.296.55%849,110.307.41%
结算备付金12,673.640.10%10,039.560.09%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127,910.1125.22%2,350,269.5520.52%
衍生金融资产--537.810.0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6,398.650.05%6,298.940.0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4,560.760.04%2,894.780.0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891.980.09%11,655.980.1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4,032.990.27%9,780.020.09%
存货38,126.510.31%5,109.690.04%
合同资产1,601.950.01%不适用不适用
持有待售资产--2,660,506.1523.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292,393.3918.48%1,751,394.4415.29%
其他流动资产150,596.971.21%105,722.020.92%
流动资产合计6,492,256.2552.34%7,763,319.2467.7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716,556.485.78%560,330.344.89%
其他债权投资24,434.280.20%204,130.231.78%
长期应收款3,161,994.6125.49%2,857,777.8324.95%
长期股权投资1,879,857.1315.15%27,609.010.2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3,464.130.03%--
固定资产7,941.810.06%6,656.170.06%
在建工程832.170.01%738.640.0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3,815.490.03%3,000.730.0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303.260.02%4,928.21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42,445.350.34%24,748.250.22%
其他非流动资产68,711.000.55%14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5,912,355.7347.66%3,690,059.4132.22%
资产总计12,404,611.98100.00%11,453,378.65100.00%
资产科目2019年末 (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资产科目2019年末 (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849,110.307.41%1,259,026.5813.11%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130,372.011.14%615,668.276.41%
结算备付金10,039.560.09%136,318.281.42%
其中:客户备付金--89,714.500.93%
融出资金--315,274.763.28%
衍生金融资产537.810.00%5,408.300.0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780.020.09%553,410.055.76%
应收款项6,298.940.05%48,483.730.50%
存出保证金80,622.640.70%108,632.731.13%
持有待售资产2,660,506.1523.23%--
交易性金融资产2,350,269.5520.52%3,231,235.7233.64%
债权投资734,072.886.41%61,755.280.64%
其他债权投资204,130.231.7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4,594.970.36%
长期应收款4,387,256.4438.31%3,500,856.3836.45%
长期股权投资27,609.010.24%149,225.581.55%
投资性房地产--4,794.840.05%
固定资产6,656.170.06%26,145.420.27%
在建工程738.640.01%9,090.550.09%
无形资产3,000.730.03%8,151.07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24,748.250.22%60,583.760.63%
其他资产98,001.340.86%92,567.840.96%
资产总计11,453,378.65100.00%9,605,555.87100.00%

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8年末减少409,916.28万元,降幅32.56%,主要是出售剥离广州期货99.03%股份和金鹰基金24.01%股权后的广州证券100%股份,广州证券(剥离广州期货和金鹰基金)相关资产转入持有待售的资产。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减少36,041.01万元,降幅4.24%,变动幅度较小。

最近三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余额2018年末余额
现金1.631.75121.97
银行存款799,635.72849,096.311,258,082.88
其他货币资金13,431.9412.25821.73
合计813,069.29849,110.301,259,026.58

2019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18年末减少880,966.17万元,降幅

27.26%,主要是出售剥离广州期货99.03%股份和金鹰基金24.01%股权后的广州证券100%股份,广州证券(剥离广州期货和金鹰基金)相关资产转入持有待售的资产。2020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19年末增加777,640.56万元,增幅

33.09%,主要系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资管、信托产品投资模增加所致。

(5)存货

最近三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039.31万元、5,109.69万元及38,126.5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14%、0.04%及0.31%。

2019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7,929.62万元,减幅60.81%;截至2020年末,公司存货余额38,126.51万元,较2019年末增加33,016.82万元,增幅646.16%。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规模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期货仓单业务规模变动所致。

(6)长期应收款

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越秀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应收的融资租赁款。最近三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分别为3,500,856.38万元、4,387,256.44万元和3,161,994.6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45%、38.31%和25.49%。其中,2018年至2019年末长期应收款科目按照金融类企业列示,包含“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科目。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2,857,777.8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529,478.61万元,合计4,387,256.44万元。2020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3,161,994.6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1,815,573.6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已不再并入长期应收款科目。

2019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2018年末增加886,400.06万元,增幅25.32%,公司长期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越秀租赁融资租赁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生息资产规模增加所致。2020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2019年末(一般企业口径)长期应收款金额2,857,777.83万元增加304,216.78万元,增幅10.65%,主要原因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7)其他资产

2018-2019年末,公司其他资产分别为92,567.84万元和98,001.34万元,占

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6%和0.86%。

2019年末公司其他资产较2018年末增加5,433.50万元,增幅5.87%,变动幅度较小。

2018-2019年末,公司其他资产构成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
应收代位追偿款21,714.8020,951.95
其他应收款11,655.9821,588.54
委托贷款净额48,173.297,881.47
长期待摊费用4,928.2116,317.67
存货5,109.6913,039.31
预付款项2,894.782,668.56
抵债资产2,183.311,561.29
预缴税款4.706,554.84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985.231,349.28
期货会员资格140.00140.00
其他211.35514.93
合计98,001.3492,567.84
负债科目2020年末2019年末 (一般企业口径)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91,872.5915.01%1,157,425.2712.69%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147.110.00%80.230.00%
应付票据48,490.000.52%54,598.340.60%
应付账款1,808.830.02%3,112.670.03%
预收款项354,790.393.83%254,930.842.80%
合同负债5,311.090.06%不适用不适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7,526.120.19%57,073.080.63%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44,545.330.48%25,508.120.28%
应交税费62,206.990.67%49,699.830.54%
其他应付款189,258.962.04%99,025.361.0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3,578.990.25%14,266.480.16%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1,486,663.9316.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85,736.0516.02%1,758,499.1819.28%
其他流动负债884,909.819.54%909,789.149.97%
流动负债合计4,486,603.2648.39%5,856,405.9864.2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13,772.460.15%13,991.470.15%
长期借款2,746,400.4729.62%1,938,309.2521.25%
应付债券1,713,666.6318.48%1,061,174.7911.6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231,656.482.50%233,721.862.5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7,356.000.62%--
递延收益6050.01%67.53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2,010.000.24%17,153.780.1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785,467.0551.61%3,264,418.6835.79%
负债合计9,272,070.31100.00%9,120,824.66100.00%
负债科目2019年末 (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157,425.2712.69%460,572.895.99%
应付短期融资款584,305.496.41%499,040.956.49%
拆入资金--131,109.921.70%
交易性金融负债--262,776.743.42%
衍生金融负债80.230.00%272.76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7,073.080.63%923,356.7812.00%
保险合同准备金13,991.470.15%14,678.410.19%
代理买卖证券款191,486.282.10%730,612.459.50%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5,508.120.28%56,167.380.73%
应交税费49,699.830.54%33,463.490.44%
应付款项3,112.670.03%51,706.340.67%
预收款项254,930.842.80%54,937.940.71%
预计负债--2,633.130.03%
持有待售负债1,486,663.9316.30%--
长期借款2,984,559.5832.72%1,905,179.2324.77%
长期应付款390,290.974.28%316,190.974.11%
应付债券1,605,789.7117.61%1,885,430.1124.51%
递延所得税负债17,153.780.19%4,086.640.05%
其他负债298,753.413.28%360,151.294.68%
负债合计9,120,824.66100.00%7,692,367.41100.00%

业务规模增加所致。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19年末增加234,447.32万元,增幅20.26%,主要原因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及不良资产业务规模增长,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2)应付短期融资款

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主要包括收益凭证、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最近三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分别为499,040.95万元、584,305.49万元和614,326.9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49%、6.41%和6.63%。

2019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较2018年末增加85,264.54万元,增幅17.09%,主要原因是公司2019年发行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增加所致。2020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较2019年末增加30,021.44万元,增幅为5.14%,变动幅度较小。

最近三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收益凭证--50,894.95
短期融资券-60,848.69-
超短期融资券614,326.93523,456.80448,146.00
合计614,326.93584,305.49499,040.95

730,612.45万元、191,486.28万元(一般企业口径为0万元)和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50%、2.10%和0%。

2019年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较2018年末减少539,126.17万元,减幅

73.79%,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售剥离广州期货99.03%股份和金鹰基金24.01%股权后的广州证券100%股份,广州证券(剥离广州期货和金鹰基金)相关负债转入持有待售的负债,以及广州证券回购规模随债券投资业务收缩而减少所致。以一般企业口径统计,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不再经营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款金额为0万元。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项目。2019-2020年度,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余额2019年末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98,773.521,046,250.33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383,924.05544,614.9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03,038.48167,633.92
合计1,485,736.051,758,499.18

长期借款1,046,250.33万元,合计2,984,559.58万元。2020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2,746,400.4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98,773.5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已不再并入长期借款科目。

2019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18年末增加1,079,380.35万元,增幅56.66%,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合并广州资产,其资产及负债纳入合并报表,以及融资租赁业务规模增长,融资规模增加。2020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19年末一般企业口径的1,938,309.25万元增加808,091.22万元,增幅为41.69%,主要原因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及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增长,导致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7)应付债券

公司的应付债券包括长期收益凭证、公司债、次级债、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期票据。最近三年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1,885,430.11万元、1,605,789.71万元和1,713,666.6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51%、17.61%和18.48%。其中,2018年至2019年末应付债券按照金融类企业列示,包含“应付债券”及“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科目。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1,061,174.7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544,614.92万元,合计1,605,789.71万元。2020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1,713,666.6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383,924.0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已不再并入应付债券科目。

2019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18年末减少279,640.40万元,减幅14.83%,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收益凭证及次级债券部分偿付以及划到持有待售负债所致。2020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19年末一般企业口径的1,061,174.79万元增加652,491.84万元,增幅61.49%,主要原因系公司债、中期票据、私募债等直接融资增加所致。

(8)其他负债

公司其他负债主要为第三方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押金保证金、应付票据、应付股利等。2018-2019年末,公司其他负债余额分别为360,151.29万元和298,753.4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68%和3.28%。

2019年末公司其他负债较2018年末减少61,397.88万元,降幅17.05%,主要原因是公司第三方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减少所致。

发行人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其他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末2018年末
第三方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130,538.94238,981.64
其他应付款84,758.8783,437.66
专项应付款11,064.8225,471.29
应付票据54,598.34
应付股利14,266.486,938.99
期货风险准备金2,729.072,433.46
其他796.882,888.25
合计298,753.41360,151.2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53,160.355,847,430.045,847,430.042,940,259.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73,822.265,509,276.695,509,276.692,908,141.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0,661.92338,153.34338,153.3432,117.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2,160.84346,291.03346,291.0388,535.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22,489.17296,883.53296,883.53910,010.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0,328.3349,407.5049,407.50-821,474.7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51,595.384,054,679.674,054,679.672,949,258.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58,628.193,790,282.233,790,282.231,910,147.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2,967.19264,397.45264,397.451,039,110.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68,040.86651,588.54651,588.54250,009.06

股权,导致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821,474.79万元、49,407.50万元和-1,940,328.33万元。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量较2018年增加870,882.29万元,增幅106.01%,主要原因公司2019年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和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940,328.3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已完成,广州证券(剥离广州期货和金鹰基金)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再纳入合并报表,使得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导致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039,110.41万元、264,397.45万元和1,192,967.19万元。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2018年减少774,712.96万元,降幅74.56%,主要原因是公司2019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0年,公司筹资性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度增加928,569.75万元,增幅351.20%,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公司债、私募债、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以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主要偿债指标如下表所示:

指标2020年末2019年末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末 (金融业口径)2018年末
流动比率1.451.331.581.14
速动比率1.441.321.581.14
资产负债率74.75%79.63%79.63%79.63%
指标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851.711.711.46
贷款偿还率100%100%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100%100%

动比率整体均呈稳定态势。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63%、79.63%和74.75%,2020年,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完成,资本结构有所改善,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有所提升。最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46、1.71和2.85,总体维持在合理水平,可为公司利息支付提供有效保障。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比率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应收款项周转率(次)152.5836.2530.5620.39
总资产周转率(次)0.080.090.080.0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
营业总收入968,669.66992,924.69
其中:利息收入479,381.20429,248.83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79,312.83144,373.80
不良资产管理处置收入29,149.3525,879.71
百货业销售收入-72,155.16
其他业务收入380,826.28321,267.19
营业总成本801,384.60942,981.60
其中:利息支出340,423.39366,519.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94.1016,474.30
百货业销售成本-55,376.76
其他业务成本370,367.13318,600.61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1,673.36-106.17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277.0985.47
税金及附加3,594.214,855.63
销售费用337.408,535.73
管理费用98,844.23185,968.46
研发费用435.43501.87
财务费用-15,061.74-13,830.06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5,215.9513,882.03
加:其他收益12,209.526,609.4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1,415.10211,083.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4,718.62823.0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35105.53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911.30-4,362.1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166.63-28,634.7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34-535.4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30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23,635.67234,209.08
加:营业外收入1,783.144,279.59
减:营业外支出465.166,067.66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24,953.65232,421.00
减:所得税费用100,063.9265,058.21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24,889.73167,362.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480.54117,888.79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营业收入837,197.66667,096.0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27,847.53101,959.31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2,250.8124,631.96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2,582.9219,124.30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1,971.214,698.53
利息净收入76,611.86-7,494.54
百货业销售收入72,155.16267,830.72
项目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不良资产处置收入25,879.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1,083.11179,644.8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23.0712,171.9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62.17-1,016.1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5.53-203.4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303.58
其他收益6,609.43259.08
其他业务收入321,267.19126,112.65
营业支出602,988.58596,732.82
百货业销售成本55,376.76205,253.13
税金及附加4,855.636,194.21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106.17727.04
分保费用85.4749.22
业务及管理费195,006.05226,434.11
信用减值损失28,634.76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不适用36,233.88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535.46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318,600.61121,841.24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4,209.0870,363.20
加:营业外收入4,279.597,647.75
减:营业外支出6,067.662,997.18
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232,421.0075,013.78
减:所得税费用65,058.2114,244.18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7,362.7960,769.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7,888.7944,998.48

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投资咨询业务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最近三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132,550.56万元、144,373.80万元和79,312.83万元。2018-2019年度,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和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占比较大,2020年,公司收入占比较大的为融资租赁业务收入、基金管理业务收入。2019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2018年增加11,823.24万元,增幅8.92%,较为平稳。2020年度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5,060.97万元,降幅45.06%,主要系重大资产出售已完成,广州证券(剥离广州期货和金鹰基金)相关经营业绩均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最近三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经纪业务收入7,300.5549,290.9349,290.9342,154.87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2,442.2212,442.2221,501.54
融资租赁业务收入51,764.0745,439.0145,439.0132,601.92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5,053.175,654.695,654.692,270.61
基金管理业务收入14,921.1915,766.3015,766.3014,733.51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273.8415,654.1215,654.1219,139.71
其他业务收入-126.53126.53148.4
合计79,312.83144,373.80144,373.80132,550.5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经纪业务支出179.2911,218.8611,218.8610,412.61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140.70-140.702,377.25
资产管理业务支出-3,682.903,682.9014,441.17
基金管理业务支出314.81340.93340.93463.06
其他业务支出-1,372.311,424.292,897.16
合计494.1016,474.3016,526.2730,591.2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存放同业利息收入6,675.1021,575.1035,457.1326,500.89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23,432.8923,432.8925,793.2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3,133.7715,472.8315,472.8342,004.63
融资租赁利息收入294,192.01234,494.47234,494.47167,351.66
不良资产管理利息收入144,363.86108,636.28108,636.28不适用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3,980.573,038.893,038.89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0,846.6118,803.2718,803.27不适用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079.593,285.763,285.76403.38
其他利息收入109.70509.34509.34542.54
合计479,381.20429,248.83443,130.86262,596.37

公司利息支出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拆入资金利息支出、银行借款利息支出、短期融资券利息支出、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和其他利息支出。最近三年,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270,090.91万元、366,519.00万元和340,423.39万元,主要受公司有息负债规模、结构变化及市场资金成本变化所致。最近三年,公司利息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374.772,443.072,443.072,533.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3,303.968,696.878,696.8753,832.98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1,387.021,387.0212,548.36
银行借款利息支出232,466.04227,777.59227,777.59101,324.74
短期融资券利息支出14,403.1817,706.1317,706.1321,143.00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87,039.90105,899.55105,899.5576,008.64
其他利息支出2,835.552,608.762,608.762,699.87
合计340,423.39366,519.00366,519.00270,090.9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4,718.62823.07823.0712,171.9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327,832.50134,748.91134,748.91不适用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18,836.0175,511.1375,511.13155,267.55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19,661.5572,843.2272,843.22144,687.61
—交易性金融资产18,695.7970,593.1670,593.16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负债--1,216.05-1,216.05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41,328.40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4,536.19
—持有至到期投资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7,495.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95,461.42
—衍生金融工具965.763,466.103,466.104,938.40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825.542,667.922,667.9210,579.95
—交易性金融资产456.0422,336.4822,336.48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74.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2,442.66
—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1,281.57-155.20-155.201,633.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321.85
—交易性金融负债--19,513.36-19,513.36不适用
其他27.97--12,205.38
合计421,415.10211,083.11211,083.11179,644.8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般企业口径)2019年度 (金融业口径)2018年度
职工薪酬67,239.55129,435.55129,937.42144,108.39
租赁及管理费8,457.9323,920.5822,800.7633,472.79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及期货投资者保--2,216.311,812.95

障基金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14.762,333.483,622.836,731.96
折旧费1,691.063,054.023,054.023,826.20
宣传费773.01740.12740.123,644.40
无形资产摊销1,142.753,919.453,919.453,279.59
差旅费1,153.333,931.613,931.613,419.49
通讯费519.252,786.702,786.702,698.52
业务招待费497.342,044.442,044.442,598.77
水电费-317.061,023.042,259.66
中介咨询费3,723.084,404.524,404.521,764.89

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最近三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4,998.48万元、117,888.79万元和461,480.54万元,上升趋势明显。投资收益在发行人利润中占比较大。

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负债期限结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391,872.5917.12%
其他应付款(有息部分)110,360.271.36%
其他流动负债(有息部分)614,326.937.5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7,526.120.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1,452,138.6917.86%
短期有息负债3,586,224.6044.12%
长期借款2,746,400.4733.79%
应付债券1,713,666.6321.08%
长期应付款(有息部分)82,665.271.02%
长期有息负债4,542,732.3755.88%
有息负债合计8,128,956.97100.00%
项目质押借款保证借款信用借款合计
短期借款-81,638.661,310,233.931,391,872.59
其他应付款--110,360.27110,360.27
其他流动负债--614,326.93614,326.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7,526.1217,526.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821,304.32125,686.67505,147.701,452,138.69
长期借款701,448.04515,955.731,528,996.702,746,400.47
应付债券205,650.46139,923.911,368,092.261,713,666.63
长期应付款(有息部分)82,665.27--82,665.27
项目质押借款保证借款信用借款合计
合计1,811,068.09863,204.975,454,683.918,128,956.97
占比22.28%10.62%67.10%100.00%

月7日,债券期限3年。

(5)于2021年3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2021年度第一期小微资产支持票据完成发行,发行总额5亿元,其中优先级发行总额为4.75亿元,次级发行总额为0.25亿元,优先级票面利率为3.65%及3.75%,次级票面利率为0,起息日2021年3月9日,债券期限139日至596日。

(6)于2021年3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完成发行,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3.88%,起息日2021年3月10日,债券期限3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于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52,884,7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88,221,188.5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共计转增股本963,509,66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716,394,417股。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对子公司增资

(1)对越秀租赁增资

于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越秀租赁对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租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

2021年1月,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分别取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其中,越秀租赁注册资本由814,423.5825万港元变更为934,145.349133万港元,上海越秀租赁注册资本由100,000.00万元变更为300,000.00万元。

(2)对广州资产增资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

州资产增资事项,公司与广州市欣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广州资产合计增资16亿元,其中公司增资15.67亿元,增资后公司持有广州资产股权比例由

64.90%提升至71.08%。经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程序后,广州资产于2021年3月完成本次增资的相关工作。

4、广州期货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2020年12月29日,公司之子公司广州期货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1年1月22日,广州期货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向广州期货出具编号为ZZGP2021010071的《受理通知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289号),广州期货股票自2021年2月18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终止挂牌后,广州期货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股份退出登记,退出后广州期货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指引以及《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5、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出具的《民事起诉状》,越秀租赁与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广电”)存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标的为169,243,998.82元(截至2021年1月20日),越秀租赁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南广电支付全部未付租金、违约金、名义货价及越秀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费用。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01民初335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月25日对上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进行立案受理,截至目前该项诉讼尚未审结。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股权基金广州越秀基美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美文化”)出具的《仲裁申请书》,基美文化与摩牛投资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摩牛投资”)、董浩宇、许斌等被申请人关于东阳大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标的为68,750,683.80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基美文化已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请求摩牛投资、董浩宇、许斌等被申请人履行回购义务并支付股份回购款及资金成本,支付逾期回购的违约金,承担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根据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2021)穗仲案字第454号),广州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1月13日受理上述股权转让纠纷的仲裁申请。截至目前该项仲裁程序正在进行中。

根据发行人公告及与发行人确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年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及明细
货币资金13,419.66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987.00万元,质押保证金500.00万元及定期存款932.66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50,801.4130,011.20万元股票处于限售期,20,790.20万元结构性存款用于银承保证金质押
存货9,639.05用于质押作为交易保证金
长期应收款2,608,695.89融资质押或保理
合计2,682,556.01-

十一、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公司财务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募集资金净额10亿元全部计入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中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

5、假设本期公司债券在2020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债券发行前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合计6,492,256.256,492,256.25-
非流动资产合计5,912,355.735,912,355.73-
资产总计12,404,611.9812,404,611.98-
流动负债合计4,486,603.264,386,603.26-1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4,785,467.054,885,467.05100,000.00
负债总计9,272,070.319,272,070.31-
所有者权益合计3,132,541.673,132,541.67-
流动比率1.451.480.03
资产负债率74.75%74.75%-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本次拟申请注册的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不超过7亿元用于对下属公司的增资,不超过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因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发行人未来可能在申请注册额度内调整用于偿还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补充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对下属公司进行增资的具体金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拟用于偿还债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融资机构到期日金额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民生银行2021-05-0438,000.0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2021-06-295,000.0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集团股东借款2021-12-30100,000.00
合计143,000.00

到账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公司的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次债券发行是发行人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使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得以优化,拓展了发行人的融资渠道,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以及盈利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募集资金。发行人应于本次债券发行首日之前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专户用于发行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发行人成功发行本次债券后,需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划入以上专户。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查询专户内的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四、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经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债项名称期限(年)发行规模(亿元)约定用途实际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存在差异
17越租013+214偿还公司债务以及补充营运资金
债项名称期限(年)发行规模(亿元)约定用途实际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存在差异
18越租013+210偿还公司债务以及补充营运资金
19越租013+26
20越控013+210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
21越控013+210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
21广资01310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投资者通过认购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债券持有人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本期债券”是指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采用分期发行(如有)的本次债券中的任一期;若本次债券不

涉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指本次债券。第二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本规则之约束。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的,不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相抵触。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就涉及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表决,但不得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涉。

本规则所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第四条 本规则中使用的词语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定义的词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第五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回购条款;

(2)变更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其授权代表;

(3)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5)变更本规则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7)根据法律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或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事件;

(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6)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8)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七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

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六条所述的任何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的发出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个交易日,但经代表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七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并持有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就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第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或本规则另有规定,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的至少5个交易日之前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并说明原因。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新的开会时间应当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但不得因此变更债权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的,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受托管理人是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发行人根据本规则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召集人;单独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并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该等债券持有人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第十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五个交易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第十一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5个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有关登记托管机构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未获偿还的本期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

第十二条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在发行人住所地。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第十三条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第十四条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5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日的至少2个交易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和临时议案内容,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第十五条 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或征集人除外)。应单独和/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称“发行人代表”)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代表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应对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询问作出解释和说明。若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经会议主席同意,本期债券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

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但无表决权。第十六条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是否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八条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送交召集人和受托管理人。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第十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第二十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未

偿还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第二十一条 会议主席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未偿还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第二十二条 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第二十四条 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及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议要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议不得对原先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做出决议。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资信评级机构可应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发表公开评级意见。

第二十六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七条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第二十八条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第二十九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会议主席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

第三十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主席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一条 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第三十二条 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才能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代表本期债券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会议主席应向发行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和会议结果,对于不能作出决议或者终止会议的情形,还应当说明理由。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

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第三十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生效决议之日的次日将决议进行公告,发行人应予协助和配合。

第三十五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

(2)会议主席姓名、会议议程;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的张数以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占所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比例;

(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第三十六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并由召集人交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并按证券交易所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供。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至少为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十年。

(七)附则

第三十七条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第三十八条 除涉及发行人商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发行人代表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

第三十九条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应在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十条 法律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项下公告的方式为: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四十二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因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者因保护债券持有人全体利益而产生任何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或者先行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垫付后由发行人再向全体持有支付。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投资者认购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为保证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2019)、《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聘请华福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

根据发行人与华福证券签署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协议”),华福证券受聘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石亚东

联系电话: 010-89926921

传真:010-89926829

邮政编码:100020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仅列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全文。

(一)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华福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华福证券的监督。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的,各期债券均适用本协议。

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华福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华福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本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华福证券,并根据华福证券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评级或发行人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

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等;

(4)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以及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违约;

(5)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出售或转让资产,资产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申请破产、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名称变更的、本期债券名称变更的;

(9)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的;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以及发行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发生变动的;

(16)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其业

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以及债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1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9)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0)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发行人为发行的公司债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

(2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2)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3)发生其他按照《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中要求对外公告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华福证券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华福证券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华福证券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或者在华福证券认为有必要时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及时向华福证券通报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为华福证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各项权益。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华福证券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应当配合华福证券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

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华福证券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费用应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按照本期债券持有比例承担。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包括:(1)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2)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3)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本条上一款规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华福证券和债券持有人。

本条上一款规定的后续偿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债券持有人有权对发行人安排的后续偿债措施提出异议,若发行人无法满足债券持有人合理要求的,债券持有人可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9、发行人应对华福证券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华福证券能够有效沟通。在不违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且发行人年度报告已公布后一个月内,尽可能快地向华福证券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告;于公布半年度报告和/或季度报告后一个月内,应尽快向华福证券提供半年度和/或季度财务报表;根据华福证券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审计的会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华福证券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华福证券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华福证券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如果本期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华福证券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

等相关服务。

12、发行人应维持现有的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须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华福证券。

13、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发行人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和(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发行人不得在其任何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除非:(1)该等担保在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已经存在;或(2)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后,为了债券持有人利益而设定担保;或(3)该等担保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且对外担保不会对发行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4)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而设定担保。

15、发行人仅可在以下情况下出售其资产:(1)出售资产的对价公平合理且不会对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2)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同意。

16、一旦发生本协议3.4约定的事项时,发行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华福证券,同时附带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疑问,本协议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位)就该等事项签署的说明文件,对该等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并提出拟采取的措施。

17、发行人应按照本期债券条款的约定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本息及其他应付相关款项。在本期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款到期日前发行人应按照本期债券兑付代理人的相关要求,将应付款项划付至兑付代理人指定账户,并通知华福证券。

18、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第4.17条的规定向华福证券支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华福证券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9、发行人不得怠于行使或放弃权利,致使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20、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且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华福证券在履行本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时发生的以下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1) 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华福证券基于合理且必要的原则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3) 因发行人未履本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华福证券额外支出的费用。

如需发生上述(1)、(2)项下的费用,由发行人直接支付,但华福证券应事先告知发行人上述费用合理估计的最大金额,并获得发行人同意,但发行人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同意。

发行人同意补偿华福证券行使本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职责而发生的上述

(1)、(2)、(3)项下的合理费用,直至一切未偿还的本期债券均已根据其条款得到兑付或成为无效。发行人应首先补偿华福证券上述费用,再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本息。

21、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华福证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华福证券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华福证券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

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本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一次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3、华福证券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华福证券应当每半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华福证券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4、华福证券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如需)及报刊,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要求的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文件。

5、华福证券应当每年一次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本协议第3.4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华福证券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华福证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华福证券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华福证券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华福证券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本协议第3.7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华福证券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的费用应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按照本期债券持有比例承担。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包括:(1)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2)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3)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10、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华福证券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担保财产为信托财产。华福证券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2、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华福证券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发行人应承担华福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程序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13、华福证券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华福证券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对于华福证券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发行人签署的任何通知、指示、

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华福证券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15、除上述各项外,华福证券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 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华福证券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华福证券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7、华福证券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华福证券收取的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为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发行人应当在收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个工作日内向华福证券支付受托管理费,如分期发行,则按每期实际发行金额占注册总金额的比例分期支付,华福证券在收取受托管理费前,需向发行人提供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行人支付时间顺延。

18、如果发行人发生本协议第3.4条项下的事件,华福证券有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其他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以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权益。

19、华福证券有权行使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华福证券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本协议第3.4条第(1)项至第(12)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上述内容可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有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修订、调整。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华福证券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3.4条第(1)项至第(12)项等情形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华福证券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五)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华福证券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华福证券通过本人或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能会与华福证券履行本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华福证券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a)向任何其他客户

提供服务,或者(b)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易,或者(c)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相对立的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为防范相关风险,华福证券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1)华福证券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2)华福证券承担本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华福证券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4)防止与本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2、华福证券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华福证券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发行人或华福证券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受损方的直接损失。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若一方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或适用的法规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导致另一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该方应负责赔偿并使另一方其免受损失。

3、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时,华福证券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义务时,华福证券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3)如果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决议形式同意共同承担华福证券所有因此而产

生的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华福证券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a)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b)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仲裁;(c)参与发行人的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

4、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华福证券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5、若一方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本协议或适用的法规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给另一方带来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该方应负责赔偿并使另一方免受损失。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本页无正文,下接声明及签字盖章页)

发行人声明

根据《证券法》(2019)、《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签名: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王恕慧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杨晓民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李锋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贺玉平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姚朴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朱晓文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谢石松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杨春林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沈洪涛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王曦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字:

吴勇高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字:

李红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字:

姚晓生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字:

李松民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苏亮瑜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本公司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项目负责人(签字):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本公司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本公司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
【】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上述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签字):

【】【】
闫 衍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1、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5、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发行人: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联系人:吴勇高

联系电话:020-88835125

传真:020-88835128

邮政编码:510623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张路、蔡智洋、冯源、王晓虎

联系电话:010-60835062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518048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注意事项

本次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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