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越秀金控:关于公司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9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11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

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2017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6日通过二级市场完成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后于2020年6月18日、2020年7月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5日、2017年10月11日、2019年8月17日、2019年11月8日、2020年6月19日及2020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0年11月7

日届满,存续期将于锁定期届满后6个月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要求,公司现将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安排截至本公告发布日,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1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72%。参加公司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人员共5名,分别是董事长王恕慧(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副总经理苏亮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吴勇高,党委副书记蒙小兵(时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纪委书记陈同合(时任首席风险官)。本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购股资金来源于该5名员工2018年绩效薪酬递延部分。

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自2019年11月8日至2020年11月7日。

二、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整体有效期为6年,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持股计划在有效期内共分7期实施,即2017年至2023年的6年内,根据实际情况滚动设立各自独立的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各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分别为“当期标的股票的锁定期+0.5年”,自公司发布完成标的股票购买登记过户的公告

之日起计算。最后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终止。其中,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至锁定期届满后6个月,即至2021年5月7日。

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归属条件确定可归属股票额度,由持有人提出申请,并在缴纳相关税费后,将当期购股资金所购入的全部股票一次性归属至持有人。

三、第三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变更

在计划实施周期内,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拟订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经持有人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实施本计划:

1、公司申请破产、清算、解散;

2、继续实施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3、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经股东大会决议终止计划;

4、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发生其他重大事项,经股东大会决议终止计划;

5、继续实施计划将导致持股计划总体持股比例或单个持有

人累计所获股份权益比例超过法规限制,经股东大会决议终止计划;

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终止计划。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