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第3期普惠型小微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开展储架式小微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已于2019年9月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州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广证-越秀租赁第1-6期普惠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43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储架式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条件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
近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设立“中信证券-广证-越秀租赁第3期普惠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截至2020年10月27日,本专项计划项下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已经得到全额认购。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专项计
划募集账户实际收到认购资金88,600.00万元。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中信证券-广证-越秀租赁第3期普惠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中信证券-广证-越秀租赁第3期普惠型小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的有关约定,本专项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20年10月28日正式成立,资产支持证券于当日开始计息。
本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支持 证券简称 | 发行规模 (亿元) | 面值 (元) | 信用 评级 | 预期 收益率 | 预期到期日 | 还本付息方式 |
优先A1级 | 4.32 | 100 | AAA | 3.80% | 2021年8月20日 | 按季还本付息 |
优先A2级 | 2.90 | 100 | AAA | 4.07% | 2022年8月22日 | 按季还本付息 |
优先A3级 | 1.19 | 100 | AAA | 4.10% | 2023年8月21日 | 按季还本付息 |
次级 | 0.45 | 100 | / | / | 2025年2月20日 | 优先级本息偿付完毕后获得剩余收益 |
合计(亿元) | 8.86 | |||||
推广对象 | 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 | |||||
托管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
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