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2018年10月15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季报摘要详见公告 2018-025)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对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2016年10月27日,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通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向全资子公司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告2016-028)。公司通过渤海银行给临汾西山能源提供委托贷款,金额20000万元,利率5.225%,期限为2年。
现该笔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保证临汾西山能源公司所属矿井技改所需资金正常周转,现拟将公司通过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为临汾公司的委托贷款办理展期1年,年利率为5.225%,并约定,渤海银行不收取手续费。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渤海银行向临汾西山能源提供委托贷款展期1年。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8-026)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山西华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8-027)
上述第三项议案和第四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玉宝、栗兴仁、郭福忠、郭文斌回避表决,由公司7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