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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煤电: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7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8 月 16 日,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华
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通水泥”)因经
营需要,为保证项目按时投产所需资金,华通水泥拟通过华夏金
融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融”)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华夏金融融资总额不超过 4.2 亿元(其中动产直租金额不超过
1.2 亿元,售后回租金额不超过 3 亿元);期限 6 年;租赁年利
率为 4.9%(同期限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手续费为租赁总额的
5%;押金为租赁总额的 5%;按季度结息;宽限期一年,宽限期
满后按照等额本金法计算支付租金。公司同意为华通水泥该项融
资租赁业务按股比提供担保,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
公司提供反担保。
    华夏金融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租赁公司。该公司由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和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
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30 亿元人民币,
其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4.6 亿元,占注册资本 82%,
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5.4 亿元,占注册资本 18%。
    该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 36 号经开区
金融中心 A-413 室;
    注册资本:30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永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67126820B;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
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
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
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公司拟为华通水泥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按股比提供担保;西山
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对方股东按股比提供担
保。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担保在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刚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6851 万元(其中:西山煤电股份 35745 万元、
占比 97%; 华通路桥集团 1106 万元、占比 3%。)
    所属行业:建材
    经营范围:筹建
    注册号:911401810541730035
    与本公司关系:华通水泥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7%的股权。
    2、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控股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4%控股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97%控股
                     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
    3、华通水泥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华通水泥资产总额 5.29 亿元,负债总
额 1.61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30.4%,股东权益合计 3.68 亿元。 2016
年度华通水泥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11.1 万元,净利润-11.6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华通水泥、华夏金融签订《保证合同》、《租赁合同》。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人民币 4.2 亿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因华通水泥经营需要,保证项目按时投产
所需资金,华夏金融同意为华通水泥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人民币额度
4.2 亿元。
    2.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主要是因华通水泥经营需要,保证项
目按时投产所需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3.本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4.本次担保尚需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反
担保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因华通水泥资金需要,华通水泥拟通过华夏金融
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以保证项目按时投产所需资金。本担保是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含本次担保,公司审议通过的累计担保额度为 87.61
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为 69.32 亿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64.29 亿元的 42.1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
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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