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银绒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3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1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国航世纪大厦办公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送至每位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李向春、王润生、郝广利、申晨、刘京津、徐蓉,独立董事王怀书、朱丽梅、王新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向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委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个委员会的委员及召集人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李向春李向春、王新元(独立董事)、申晨
审计委员会王怀书(独立董事)王怀书(独立董事)、王新元(独立董事)、朱丽梅(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朱丽梅(独立董事)朱丽梅(独立董事)、王新元(独立董事)、刘京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新元(独立董事)王新元(独立董事)、王怀书(独立董事)、郝广利

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会议选举李向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向春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聘任郝广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郝广利先生简历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及审核,聘任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徐蓉女士为董事长助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及审核,聘任张志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徐蓉女士及张志敏先生简历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及审核,聘任李丹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丹奇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附件:

李向春先生简历

李向春,男,1964年出生,汉族,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曾任兵团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月至今,任职海南通用同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5月至今,任职中海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2月至今,任职云南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职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9年4月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2020年1月17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向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现控股股东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郝广利先生简历

郝广利,男,1972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96年7月至2006年11月在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工作。2006年12月至2009年6月担任晋中经纬化纤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榆次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无锡宏大纺织机械专件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起至2016年3月任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月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2020年1月17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郝广利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晨先生简历

申晨,男,1987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2016年8月至今,任北京和平财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2018年5月至今,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2020年1月17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申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京津先生简历

刘京津,男,1983年5月出生,汉族,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学士、英国约克大学金融学硕士。2008年10月至2011年5月,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

表处投资分析员;2011年5月至2016年3月,历任江西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20年1月,历任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合规风控副总监、合规风控总监。2020年1月17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4日起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京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蓉女士简历

徐蓉,女,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安财经大学会计专业,2007年至2014年担任北京欧瑞富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2014年5月至2016年8月担任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担任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任北京和平财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中银绒业银川办事处负责人,2021年5月至今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徐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敏先生简历

张志敏,男,1982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共

党员。2006年年毕业于西北第二民族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9年8月在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分所担任审计助理。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担任审计员、项目经理。2013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2020年1月17日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志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丹奇先生简历李丹奇,男,1992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宁夏分公司,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宁夏正和凤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今就职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2023年1月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8月任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具有中级经济师、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李丹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丹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