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3-3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送到每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尹成海、高海利、周航三位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成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2022年审计费用并根据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特此决议。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