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19-9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
公司负责人申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广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敏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中绒 | 股票代码 | 00098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禹万明 | 徐金叶 | ||
办公地址 | 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 | 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 | ||
电话 | 0951-4038950转6388 | 0951-4038950转8934 | ||
电子信箱 | yuwanming@zhongyincashmere.com | xujy@zhongyincashmere.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23,708,310.06 | 880,188,587.04 | -5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7,452,086.34 | -394,135,706.67 | 46.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48,018,273.57 | -409,775,187.52 | 33.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1,098,590.84 | -79,114,444.27 | 65.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99 | -0.2184 | 46.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99 | -0.2184 | 46.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61% | -23.05% | -19.5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675,270,751.84 | 8,376,049,962.52 | -8.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42,602,999.62 | -1,066,432,993.23 | -54.0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52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68% | 481,496,444 | 0 | 冻结 | 481,496,444 | |||
质押 | 481,496,000 | ||||||||
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94% | 360,000,000 | 0 | |||||
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1% | 34,444,000 | 0 | |||||
朱卫平 | 境内自然人 | 0.69% | 12,477,460 | 0 | |||||
吴斌 | 境内自然人 | 0.64% | 11,634,489 | 0 | |||||
赵明海 | 境内自然人 | 0.56% | 10,160,700 | 0 | |||||
吴宝利 | 境内自然人 | 0.39% | 7,033,978 | 0 | |||||
谭雪梅 | 境内自然人 | 0.35% | 6,407,000 | 0 | |||||
陆亚红 | 境内自然人 | 0.33% | 5,969,500 | 0 | |||||
邹青宇 | 境内自然人 | 0.33% | 5,90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第二大股东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第三大股东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2、其余前10名股东中,公司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此情况。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公司仍然面临债务危机影响,债权人纷纷起诉,流动资金严重不足;2018年原料价格持续上涨,成本上升,原料储备不足,公司生产经营陷于困境。公司被迫调整经营模式,在原有的采购-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来料加工业务,以维持工厂运转和基本经营。报告期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裁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受理管理人委托,公司管理层主持公司的经营事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370.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86%;营业成本43,696.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05%,主营业务毛利率-3.13%,较上年同期下降7.57%,利润总额-57,609.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745.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51 %。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公司资金影响,流动资产极度短缺导致购买原料不足,加上国内生产成本逐年上涨导致部分客户将订单转移至东南亚等低成本国家所致。营业成本较上期减少主要原因为随着收入的减少而减少,且由于2019年公司开工率严重不足,导致单位生产成本上升,2019年1-6月毛利率较上年有所降低。公司报告期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期下降幅度较大,主要为受公司整体经营层面恶化影响,生产订单不足导致的单位生产成本上升,各种到期负债违约造成利息等支出加大。 报告期销售费用5,184.14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5.95%,主要为营业收入减少导致变动销售费用降低所致;管理费用7,804.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9.43%,主要为本期折旧较上期有所增加;本报告期财务费用42,792.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04%,主要债务到期违约导致利息上浮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67,527.08万元,较期初减少8.37%;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64,260.30万元,较期初减少
54.03%,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间持续亏损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1、财政部于 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 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 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 ||
2、财政部于 2019 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重新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见下表 2.1 |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 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 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 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 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 于 2019 年 8 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公司执行该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4、财政部于 2019 年5月 16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 则自 2019 年 6 月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 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 整 | 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公司执行该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
2.1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07,952,864.19 | 297,447,928.85 | ||
应收票据 | 4,170,000.00 | |||
应收账款 | 603,782,864.19 | 297,447,928.8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345,000.00 | 7,525,000.00 | 82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20,000.00 | 820,000.00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42,049,467.12 | 1,057,068,121.31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42,049,467.12 | 1,057,068,121.31 |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本期公司出售子公司北京卓文时尚公司75%股权,导致公司对子公司北京卓文时尚公司丧失控制权,本报告期,北京卓文时尚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但期初至丧失控制权期间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