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ST银亿 公告编号:2019-155债券简称:H5银亿01、H6银亿04、H6银亿05、H6银亿07债券代码:112308、112404、112412、11243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特定债券转让安排存在一定特殊性,投资者参与转让前,请仔细阅读《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了解相关特殊安排并遵守相关规定,理性参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对本公司上述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债券基本情况、重大事项及后续转让安排
(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全称 |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债券代码 | 112308 |
原债券简称 | 15银亿01 | 新债券简称 | H5银亿01 |
拟作为特定债券转让起始日 | 2019年8月14日 | 初始上市/挂牌日期 | 2016年3月30日 |
调整前计价方式 | 净价交易 | 调整后计价方式 | 全价交易 |
开盘参考价 | 99.50元/张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分类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债券起息日 | 2015年12月24日 | 债券到期日 | 2020年12月24日 |
债券利率 | 8.78% | 受托管理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标的股票代码(如有) | 标的股票简称(如有) | ||
初始换股/转股价格(如有) | 元/股 | 预备用于交换/转股的股票数量(如有) | 股 |
担保条款(如有) | 无 | ||
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债条款等特殊条款情况 |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
触发作为特定债券转让的情形 | 发行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包括未按约定履行回售、分期偿还、加速清偿等义务);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深交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认定的其他情形。 | ||
违约情形(如有) | 2018年12月24日,本期债券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回售款本金29,973.30万元,回售与非回售部分利息已足额划付。未回售部分已通过持有人会议加速到期表决。 | ||
停复牌安排(如有) | 本期债券自2018年12月2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至今,拟于2019年8月14日起复牌,并按照特定债进行交易。 |
(二)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全称 |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债券代码 | 112404 |
原债券简称 | 16银亿04 | 新债券简称 | H6银亿04 |
拟作为特定债券转让起始日 | 2019年8月14日 | 初始上市/挂牌日期 | 2016年8月10日 |
调整前计价方式 | 净价交易 | 调整后计价方式 | 全价交易 |
开盘参考价 | 72.00元/张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分类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债券起息日 | 2016年6月21日 | 债券到期日 | 2021年6月21日 |
债券利率 | 7.03% | 受托管理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标的股票代码(如有) | 标的股票简称(如有) | ||
初始换股/转股价格(如有) | 元/股 | 预备用于交换/转股的股票数量(如有) | 股 |
担保条款(如有) | 无 | ||
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债条款等特殊条款情况 |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
触发作为特定债券转让的情形 | 发行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包括未按约定履行回售、分期偿还、加速清偿等义务);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深交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认定的其他情形。 | ||
违约情形(如有) | 2019年6月21日,本期债券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回售款本金52,237.80万元、回售利息36,723,173.40元。未能如期兑付非回售部分利息12,486,826.60元。 | ||
停复牌安排(如有) | 本期债券自2018年12月2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至今,拟于2019年8月14日起复牌,并按照特定债进行交易。 |
(三)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全称 |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债券代码 | 112412 |
原债券简称 | 16银亿05 | 新债券简称 | H6银亿05 |
拟作为特定债券转让起始日 | 2019年8月14日 | 初始上市/挂牌日期 | 2016年8月15日 |
调整前计价方式 | 净价交易 | 调整后计价方式 | 全价交易 |
开盘参考价 | 104元/张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分类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债券起息日 | 2016年7月11日 | 债券到期日 | 2021年7月11日 |
债券利率 | 7.05% | 受托管理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标的股票代码(如有) | 标的股票简称(如有) | ||
初始换股/转股价格(如有) | 元/股 | 预备用于交换/转股的股票数量(如有) | 股 |
担保条款(如有) | 本期债券已根据持有人会议通过议案追加部分增信(其中股权质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债权质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银亿房产 1,837.59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 10,896.10 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新城房产 3,911.11万元债权)。另有部分增信(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已签署《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但尚未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象山银亿房产13,954.22万元债权尚未签署《债权质押担保协议》亦未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
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债条款等特殊条款情况 |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触发作为特定债券转让的情形 | 发行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包括未按约定履行回售、分期偿还、加速清偿等义务);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深交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认定的其他情形。 |
违约情形(如有) | 2019年7月11日,本期债券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回售款本金39,979.7万元、回售利息28,185,688.50元。未能如期兑付非回售部分利息14,311.50元。 |
停复牌安排(如有) | 本期债券自2018年12月2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至今,拟于2019年8月14日起复牌,并按照特定债进行交易。 |
(四)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债券全称 |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 债券代码 | 112433 |
原债券简称 | 16银亿07 | 新债券简称 | H6银亿07 |
拟作为特定债券转让起始日 | 2019年8月14日 | 初始上市/挂牌日期 | 2016年10月20日 |
调整前计价方式 | 净价交易 | 调整后计价方式 | 全价交易 |
开盘参考价 | 104.60元/张 |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分类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债券起息日 | 2016年8月19日 | 债券到期日 | 2021年8月19日 |
债券利率 | 6.80% | 受托管理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标的股票代码(如有) | 标的股票简称(如有) | ||
初始换股/转股价格(如有) | 元/股 | 预备用于交换/转股的股票数量(如有) | 股 |
担保条款(如有) | 本期债券已根据持有人会议通过议案追加部分增信(其中股权质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持有的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亿房产”)11.11%的股权、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房产”)1.85%的股权和舟山银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新城房产”)1.85%的股权;债权质押担保物为:宁波银亿房产享有的对沈阳银亿房产 1,837.59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房产 10,896.10 万元债权、对舟山银亿新城房产 3,911.11万元债权)。另有部分增信(宁波银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亿置业”)持有的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银亿房产”)22.22%的股权已签署《股权质押担保协议》但尚未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象山银亿房产13,954.22万元债权尚未签署《债权质押担保协议》亦未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 ||
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债条款等特殊条款情况 |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
触发作为特定债券转让的情形 | 发行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包括未按约定履行回售、分期偿还、加速清偿等义务);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深交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认定的其他情形。 | ||
违约情形(如有) | 本期债券含交叉违约和加速到期条款,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券未按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相应触发本期债券的交叉违约条款。目前,本期债券已通过持有人会议有条件豁免加速到期,但存在未能完成豁免条件的情况。 | ||
停复牌安排(如有) | 本期债券自2018年12月20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至今,拟于2019年8月14日起复牌,并按照特定债进行交易。 |
二、信息披露安排
特定债券转让期间,本公司将按规定或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同时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停复牌的相关规定。
在启动特定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处置、达成资产处置或债务重组、进入破产程
序及信用风险化解处置等重要节点,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处置工作相关安排、进展情况及其对特定债券偿付可能产生的影响。
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回售、赎回、换股/转股、派息、兑付等业务情形时,应参照一般债券相关业务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办理。
三、后续风险化解处置安排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为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本公司拟做如下安排:
(一)继续努力筹措资金,尽快确定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加快应收款项回款、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及资产等方式继续为公司债兑付筹集资金,争取短期内尽快确定资金到位时间。若公司短期内有望筹集足够资金支付本期债券回售款项,公司将与受托管理人、监管机构等沟通及时将延期兑付的具体安排予以公告,并按照披露方案给予债券持有人进行兑付相关款项。
(二)偿债保障措施落实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如本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本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三)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公司将全力配合受托管理人召开持有人会议,就后续债务偿还计划、偿债保障措施落实、投资者赔偿安排等一系列事项进行统筹安排与执行。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应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四、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方式
发行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姝、贺满昌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
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二)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小桃、董尧、常曌翔、吴文政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招商银行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21-20398510
特此公告。